最新提示☆ ◇300580 贝斯特 更新日期:2026-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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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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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456│ 0.5600│ 0.4719│ 0.2966│ 0.1386│ 0.5800│
│每股净资产(元) │ 6.6886│ 6.5586│ 6.4943│ 6.3463│ 6.3229│ 6.181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2000│ 8.7000│ 7.4100│ 4.6900│ 2.2200│ 9.70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7259.25│ 47081.36│ 47081.36│ 47081.36│ 47081.36│ 47081.3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973.03│ 2973.03│ 2973.03│ 2973.03│ 2973.03│ 2973.03│
│总股本(万股) │ 50232.28│ 50054.39│ 50054.39│ 50054.39│ 50054.39│ 50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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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6-12 17:04 贝斯特(300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4 22:38 贝斯特(300580)2026年一季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详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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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38589.53 同比增(%):10.38;净利润(万元):7303.05 同比增(%):5.2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09 除权派息日:2026-06-10 │
│●分红:2025-06-30 10派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4 除权派息日:2025-09-25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40922,减少3.5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42435,减少7.5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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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贝斯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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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6-30召开2026年6月30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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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精密零部件和智能装备及工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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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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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300│ 0.3030│ 0.3190│ 0.0900│ 0.1090│ 0.45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3.1291│ 2.9943│ 2.9755│ 2.8303│ 2.8123│ 2.673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1485│ 2.1515│ 2.1730│ 2.1706│ 2.1683│ 2.1659│
│营业收入(万元) │ 38589.53│ 150394.20│ 112064.19│ 71640.60│ 34959.21│ 135704.53│
│利润总额(万元) │ 8138.91│ 31254.76│ 26676.17│ 16831.65│ 7596.14│ 32710.1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7303.05│ 27800.72│ 23620.20│ 14846.87│ 6939.86│ 28874.9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23│ -3.72│ 5.06│ 3.30│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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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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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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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1456│
│2025 │ 0.5600│ 0.4719│ 0.2966│ 0.1386│
│2024 │ 0.5800│ 0.4504│ 0.2879│ 0.1387│
│2023 │ 0.5522│ 0.4420│ 0.2934│ 0.1779│
│2022 │ 0.7613│ 0.5108│ 0.2661│ 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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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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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尊敬的财务总监,关注到贵公司经营活动现流金额逐年下降,2025年报披露的原因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33.45%,主要系材料备货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但是从审计报告附注中净利润调 │
│ │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中,实际原因应该是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2.4亿,而存货只增加5000万。经营性 │
│ │应收项目增加2.4亿,但应收账款没有明显增长,请问经营性应收如此巨额波动具体是什么原因 │
│ │ │
│ │答:你好,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不仅包括应收账款,还涵盖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中与│
│ │经营活动相关的部分等。因票据结算规模逐年扩大以及票据支付方式改变,相应增加了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账面│
│ │余额。感谢您的关注。 │
├──────┼──────────────────────────────────────────────────┤
│05-26 │问:请详细说明下公司pcb具体业务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参股子公司旭电科技生产的曝光设备主要应用于PCB、FPC、LCD、TP、IC载板等黄光图转制过程中 │
│ │。旭电科技业绩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
│05-1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的丝杠产品有没有供货给特斯拉,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具体业务合作情况涉及商业机密不便透露,若相关业务达到需披露的标准或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
│ │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5-19 │问:请问公司截止5月15日,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公司将在各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对于其它时点的股东信息│
│ │,股东如有查询需求,应向公司提供其持有公司股份以及持股数量的证明文件(可发送至邮箱:zhengquan@wuxibe│
│ │st.com),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可回复相关股东人数信息,公司联系电话为:0510-82475767,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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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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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4│贝斯特(300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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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于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 6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6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 选举曹余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曹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吴梅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定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 √
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以及制度。
3、议案 1.00、议案 2.00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1.00应选人数
2人,议案 2.00应选人数 2人。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
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票账
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将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或信函请于 2026年 6月 29日 16:
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邮编: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 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 系 人:陈斌、邓丽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d1ce822-4dcc-46e2-9d90-080807b2e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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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4│贝斯特(3005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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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
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司
代扣代缴。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
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
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
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
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四条 公司对于“高精尖”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
制,具体情况有待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
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四)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执
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73d10d6-3c8c-41de-a418-2a4335ed0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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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2│贝斯特(3005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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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吴定会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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