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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82(英飞特)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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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582 英飞特 更新日期:2025-1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2700│ -0.1400│ 0.0100│ 0.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4.4375│ 4.7734│ 4.9623│ 4.924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6400│ -2.9300│ 0.1900│ 0.6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2153.99│ 22156.81│ 22158.91│ 22158.9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699.66│ 7696.84│ 7694.74│ 7694.74│ │总股本(万股) │ 29853.65│ 29853.65│ 29853.65│ 29853.65│ ├─────────────┴──────────┴──────────┴──────────┴──────────┤ │●最新公告:2025-11-28 19:24 英飞特(3005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03 21:02 英飞特:12月2日高管GUICHAO HUA减持股份合计10万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73655.88 同比增(%):-13.69;净利润(万元):-7876.73 同比增(%):-269.1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3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2668,减少15.8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6934,增加6.1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1-2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英飞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9-22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5-10-22至2026-01-2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842.│ │06万股,占总股本2.82% │ │●拟减持:2025-09-22公告,特定股东2025-09-26至2025-12-2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1.08万股,占总股本0.1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GUICHAO HUA 截至2025-09-18累计质押股数:5403.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8.10% 占其持股比:53.79% │ └─────────────────────────────────────────────────────────┘ 【主营业务】 LED驱动电源、传感器、控制系统和LED模组等LED照明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60│ 0.0040│ 0.0520│ 1.57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881│ 1.8100│ 1.9987│ 1.989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6309│ 1.6309│ 1.6309│ 1.6309│ │营业收入(万元) │ 173655.88│ 111142.23│ 56685.43│ 266824.17│ │利润总额(万元) │ -6628.02│ -3088.01│ 723.44│ 2527.1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876.73│ -4235.52│ 279.16│ 907.18│ │净利润增长率(%) │ -269.15│ -221.30│ 51.72│ 105.2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2700│ -0.1400│ 0.0100│ │2024 │ 0.0300│ 0.1600│ 0.1200│ 0.0100│ │2023 │ -0.5800│ -0.2700│ -0.2200│ -0.0500│ │2022 │ 0.6800│ 0.6300│ 0.2200│ 0.0600│ │2021 │ 0.6200│ 0.5500│ 0.2800│ 0.1900│ └─────────┴───────────┴───────────┴───────────┴───────────┘ 【2.互动问答】 ┌──────┬──────────────────────────────────────────────────┐ │11-26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敬请发布截至今天10月31日公司的股东户数信息 │ │ │ │ │ │答:您好!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22,668户。感谢您的 │ │ │关注! │ ├──────┼──────────────────────────────────────────────────┤ │11-18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英飞特有储能产品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要从事LED驱动电源、传感器、控制系统和LED模组等LED照明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 │ │ │术服务。储能方面,公司主要有用户侧的工商业储能以及户用储能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目前体量较小。感谢您的│ │ │关注! │ ├──────┼──────────────────────────────────────────────────┤ │11-05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英飞特的换电产品有没有向蔚来汽车供应 │ │ │ │ │ │答:您好!截至目前,公司与蔚来汽车无业务合作关系。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11-28 19:24│英飞特(3005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对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有签名 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 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 11月 28日(星期五)下午 14:40,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459号 A座,公司 21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时间,即 2025 年 11 月28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 11月 28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截至 2025年 11月 24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名,所代表股份为 104,687,93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9695%。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6 人,持有公司 股份数 1,262,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9%。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 人员。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 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 进行清点。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91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30%;反对 21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2%;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4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30%;反对 214,52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2%;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49%。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91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30%;反对 21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2%;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4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30%;反对 214,52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2%;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49%。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91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30%;反对 21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2%;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4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30%;反对 214,52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2%;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4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33596257-bc27-4408-8b21-f71a8c37cd16.PDF ─────────┬───────────────────────────────────────────────── 2025-11-28 19:24│英飞特(3005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周五)下午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459号A座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华桂林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3人,代表股份105,950,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扣除截止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已回购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7,490,000股,下同)的36.4034%。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04,687,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6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 份1,262,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9%。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8人,代表股份6,143,03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1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880,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 表股份1,262,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9%。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或网络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GUICHAO HUA、华桂林、黄美兰、贾佩贤、熊 代富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30%;反对214,525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44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30%;反对21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4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GUICHAO HUA、华桂林、黄美兰、贾佩贤、熊代富已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30%;反对21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44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30%;反对21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49%。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GUICHAO HUA、华桂林、黄美兰、贾佩贤、熊代富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30%;反对21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19,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30%;反对214,52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4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谢天律师、沈雨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167e730c-c4f8-47ba-9f25-5f118729b0b8.PDF ─────────┬───────────────────────────────────────────────── 2025-11-12 18:26│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1479d064-8f31-4791-afa7-5b6c6cd2d1e6.PDF 【4.最新报道】 ─────────┬───────────────────────────────────────────────── 2025-12-03 21:02│英飞特:12月2日高管GUICHAO HUA减持股份合计10万股 ─────────┴───────────────────────────────────────────────── 英飞特(300582)董事GUICHAO HUA于2025年12月2日减持公司股份10万股,占总股本0.0335%,当日股价收报15.28元,上涨0.86% 。公司近半年内无机构评级,该次减持为近期董监高主要变动。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20300037626.shtml ─────────┬───────────────────────────────────────────────── 2025-11-19 16:02│英飞特(300582):主要有用户侧的工商业储能以及户用储能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目前体量较小 ─────────┴───────────────────────────────────────────────── 格隆汇11月19日丨英飞特(300582.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主要从事LED驱动电源、传感器、控制系统和LED模组等LED照明配套产 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储能方面,公司主要有用户侧的工商业储能以及户用储能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目前体量较小。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20452 ─────────┬───────────────────────────────────────────────── 2025-11-12 21:03│英飞特:11月11日高管GUICHAO HUA减持股份合计4.23万股 ─────────┴───────────────────────────────────────────────── 英飞特(300582)董事GUICHAO HUA于2025年11月11日减持公司股份4.23万股,占总股本0.0142%,当日股价收于15.42元,下跌3.5 6%。公司近半年内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增减持记录,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本次减持为个人行为,相关信息来源于公开市场 数据,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11200039301.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 │公告日期 │2023-03-09 │函件类别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二)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58251761.pdf │ └────────┴────────────────────────────────────────────────┘ ┌────────┬───────────────────┬────────┬───────────────────┐ │公告日期 │2023-02-10 │函件类别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58251459.pdf │ └────────┴────────────────────────────────────────────────┘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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