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89 江龙船艇 更新日期:2025-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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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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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64│ -0.0069│ 0.0298│ 0.0641│
│每股净资产(元) │ 2.1431│ 2.1804│ 2.1845│ 2.216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6700│ -0.3200│ 1.3800│ 2.7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160.69│ 23160.70│ 23160.70│ 23160.7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606.11│ 14606.10│ 14606.10│ 14606.10│
│总股本(万股) │ 37766.80│ 37766.80│ 37766.80│ 377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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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21 19:10 江龙船艇(300589):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3 06:17 江龙船艇(300589)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166.5%,三费占比上升明显(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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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34792.68 同比增(%):-54.63;净利润(万元):-1374.45 同比增(%):-16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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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2 除权派息日:2025-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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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9208,增加48.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6360,增加15.1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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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江龙船艇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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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7-07公告,董事、副总经理2025-07-28至2025-10-2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00.00万股,占总股 │
│本0.26% │
│●拟减持:2025-07-07公告,董事2025-07-28至2025-10-2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617.46万股,占总股本1.63% │
│●拟减持:2025-07-07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2025-07-28至2025-10-2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77.67│
│万股,占总股本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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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9-08召开2025年9月8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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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旅游休闲船艇和公务执法船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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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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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0100│ -0.4290│ -0.9020│ -1.67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366│ 0.5760│ 0.5830│ 0.620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5215│ 0.5191│ 0.5165│ 0.5138│
│营业收入(万元) │ 34792.68│ 14977.67│ 172939.47│ 124190.71│
│利润总额(万元) │ -1943.26│ -449.12│ 563.11│ 2337.2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374.45│ -261.83│ 1124.78│ 2422.01│
│净利润增长率(%) │ -166.50│ -118.88│ -74.48│ 53.5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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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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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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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364│ -0.0069│
│2024 │ 0.0298│ 0.0641│ 0.0547│ 0.0367│
│2023 │ 0.1167│ 0.0418│ 0.0337│ 0.0142│
│2022 │ 0.0347│ 0.0186│ 0.0235│ 0.0197│
│2021 │ 0.2014│ 0.0785│ 0.0300│ 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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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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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秘你好:公司有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务,具体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
│ │ │
│ │答:您好,该问题涉密,不便回答,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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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事长、董秘:公司正在生产无人导弹艇,为什么要保密,官网不是已经介绍了,能店详细介绍一下性能,发│
│ │生海战时,有何优势 │
│ │ │
│ │答:您好,公司暂无人导弹艇产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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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司建造两栖登陆艇能力怎么样能否扩大军工用品生产规模 │
│ │ │
│ │答:您好,公司暂无两栖登陆艇产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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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事长:周边国家海岛国家对我国虎视眈眈,作为中国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应该以国家安全为重,研究生产更为│
│ │先进的船艇保家卫国,后续公司如何维护海上安全、保护我国领土完整 │
│ │ │
│ │答:您好,公司历来注重研发创新,多个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公务执法船艇系广泛用于海事、海关、海监、│
│ │港航、渔政、公安边防、水警、水政、防汛等维护海洋主权及维持水域秩序的职能部门,用于公务执法及维护国家│
│ │主权和海洋权利的各类船艇,如巡逻艇、执法艇、渔政船、缉私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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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司生产两栖登陆艇产能是怎样的 │
│ │ │
│ │答:您好,公司暂无两栖登陆艇产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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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问:董事长:公司是否具备生产驱逐舰能力 │
│ │ │
│ │答:公司主要从事公务执法船艇、旅游休闲船艇和特种作业船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从应用设│
│ │计、产品制造到维修保养等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解决方案,是国内优秀的铝合金、金属及多材质复合船艇供应商,│
│ │是国内最早布局新能源船艇领域的企业之一,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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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问:董秘您好:公司是否有武器资质 │
│ │ │
│ │答:您好,该问题涉密,不便回答,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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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问:公司订单是否饱满 │
│ │ │
│ │答:您好,2025年1-3月,公司新签订单不含税金额1.46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14.70亿 │
│ │元。此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收到2艘挪威养殖工作船生效文件,订单金额0.93亿元;公司于2025年7月15 │
│ │日披露签订了5艘铝合金港口巡逻船,合同金额1.14亿元;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 │中标金额0.7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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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问:请问公司产品是否参与海工装备和航母建设 │
│ │ │
│ │答:公司有海工装备产品,但不涉及航母的建设,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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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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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0│江龙船艇(30058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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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 21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中山总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肖丹女士。本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5年 8月 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票;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7e0c72f0-2293-4f6f-9174-233653ce4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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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江龙船艇(3005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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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8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8日 9:15-
9:25, 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研发楼一楼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3)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
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5:00-17:30;
2、登记地点: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 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研发楼 6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
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一)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
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发至:076
0-87953500-808,传真在 2025 年 9月 1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 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研
发楼 6楼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2846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来信请确保在 2025 年 9 月 1日 17:30 前送达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月琴
联系电话:0760-87926618
联系传真:0760-87953500-808
联系邮箱:dshbgs@jiangl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
联系地址: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 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研发楼 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462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0da184ff-525c-4f71-9548-57f505431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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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江龙船艇(30058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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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江龙船
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专门会议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本制度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第五条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
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
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
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第八条 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行使第(一)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一条 专门会议除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独立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
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三条 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会议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第十五条 出席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
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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