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92 华凯易佰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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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09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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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373│ 0.4300│ 0.4905│
│每股净资产(元) │ ---│ 5.8118│ 5.7871│ 5.478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6400│ 7.7600│ 8.7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5103.02│ 32493.02│ 32493.02│ 36639.7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333.13│ 7991.57│ 7991.57│ 3844.89│
│总股本(万股) │ 40436.15│ 40484.59│ 40484.59│ 40484.5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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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9 18:22 华凯易佰(300592):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9 19:01 华凯易佰:7月8日高管刘露减持股份合计8.05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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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29189.42 同比增(%):35.08;净利润(万元):-1509.34 同比增(%):-1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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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5 除权派息日:2025-07-1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9509,增加6.0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8389,增加39.9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5-03-31公告,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2025-03-31至2025-09-30通过集中竞价拟增持大于等于2000.00万元 │
│●拟减持:2025-06-13公告,董事2025-07-07至2025-10-06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8.05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5-14公告,股东其一致行动人2025-06-06至2025-09-0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807.93万股,占总 │
│股本2.00% │
│●拟减持:2025-05-14公告,股东2025-06-06至2025-09-05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403.97万股,占总股本1.00% │
├─────────────────────────────────────────────────────────┤
│●限售解禁:2026-03-18 解禁数量:802.42(万股) 占总股本比:1.98(%)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3-18 解禁数量:687.79(万股) 占总股本比:1.70(%)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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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跨境出口电商业务,空间环境艺术设计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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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09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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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2020│ -0.8140│ -1.03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5188│ 1.5561│ 1.631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2815│ 3.2328│ 3.1728│
│营业收入(万元) │ ---│ 229189.42│ 902221.00│ 611521.39│
│利润总额(万元) │ ---│ -1324.42│ 21703.12│ 22244.8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509.34│ 17016.20│ 18928.35│
│净利润增长率(%) │ ---│ -118.42│ -48.77│ -36.7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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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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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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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73│
│2024 │ 0.4300│ 0.4905│ 0.3500│ 0.2834│
│2023 │ 0.8760│ 1.0604│ 0.7600│ 0.2646│
│2022 │ 0.7610│ 0.4992│ 0.2900│ 0.1201│
│2021 │ -0.4290│ -0.0939│ -0.1809│ -0.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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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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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2│华凯易佰(300592):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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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董事刘露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月 7 日-2025 年 10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近日,公司收到刘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2025 年 7 月 8 日,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均价 股份来源
(股) (%) (元/股)
刘露 集中竞价 2025 年 80,500 0.02 11.30 公司 2024年
交易 7 月 8 日 实施股权激
励授予的股
份及因资本
公积转增股
本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04,845,869 股变更为 404,361,469 股;2、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391.00 万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400,451,469 股;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刘露 合计持有 322,000 0.08% 241,500 0.06%
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 80,500 0.02% 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41,500 0.06% 241,500 0.06%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露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
刘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刘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f221e88a-e889-4271-87a5-4b7bc0097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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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6:46│华凯易佰(300592):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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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7.95 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6 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依法
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1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拟以公司原有总股本404,845,869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484,400 股后的404,361,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218,073.45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
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
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及数量。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5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
如下:
1、计算公式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20,022,573.45 元÷404,361,469 股=0.0495165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00 元/股-0.0495165 元/股≈17.95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17.95
元/股的情况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71,03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8%;按照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85,516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6203722d-c2db-4131-aff4-ab43b96d5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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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6:46│华凯易佰(30059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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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原有总股本 404,845,869 股扣除公司已
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484,400股和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3,910,000股后的股本 400,451,4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22,573.45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400,451,469股*0.5
元/10股=20,022,573.45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10=2
0,022,573.45 元/404,361,469 股*10=0.495165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0,022,573.45 元 /404,361,469 股=0.0495165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495165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845,869 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484,400 股后的404,361,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218,073.45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 484,400 股,公
司总股本由 404,845,869 股变更为 404,361,469 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
司最新总股本 404,361,46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3,910,000 股后的股本 400,451,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22,573.45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原有总股本 404,845,869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484,400 股和公
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3,910,000 股后的股本 400,451,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 20,022,573.45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 484,
400 股,公司总股本由404,845,869 股变更为 404,361,469 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04,361,46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3,910,000 股后的股本 400,451,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22,573.45 元(含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910,0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
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和公司已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484,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37 周新华
2 01*****293 罗晔
3 08*****173 河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4 03*****947 胡范金
5 08*****291 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另行履行
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2、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7)。
3、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400,451,469股*0.5
元/10股=20,022,573.45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10=2
0,022,573.45 元/404,361,469 股*10=0.495165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0,022,573.45 元 /404,361,469 股=0.0495165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495165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 A 座 1610
咨询电话:0731-8513 76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14425399-bcc0-4231-a9c1-749fb8eee42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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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9:01│华凯易佰:7月8日高管刘露减持股份合计8.0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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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300592)董事刘露于7月8日减持8.05万股,占总股本0.0199%,当日股价上涨1.43%至11.38元。近90天4家机构给出买入
或增持评级,公司高管持股情况及股价变动引发关注。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70900031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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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1:01│6月17日华凯易佰发布公告,股东减持3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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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股东周新华于6月16日减持30万股,占总股本0.0741%,期间股价上涨0.91%。公司已发布权益变动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
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1700035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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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5│华凯易佰(300592):董事刘露拟减持不超8.0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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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董事刘露计划在2025年7月7日至10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5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0.0
2%。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0828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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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3 │函件类别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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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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