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607 拓斯达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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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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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00│ 0.0100│ -0.5700│ 0.0200│
│每股净资产(元) │ 5.9229│ 5.8723│ 5.8633│ 5.402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0200│ 0.1400│ -10.6100│ 0.3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3204.94│ 33769.00│ 33769.00│ 28554.7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492.30│ 13928.24│ 13928.24│ 13928.24│
│总股本(万股) │ 47697.24│ 47697.24│ 47697.24│ 424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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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27 18:14 拓斯达(3006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2 20:00 拓斯达(300607)2025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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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08607.68 同比增(%):-36.98;净利润(万元):2873.22 同比增(%):-1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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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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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87228,减少0.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87879,增加14.4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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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投资者互动:最新13条关于拓斯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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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为下游制造业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设备。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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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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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910│ -0.0330│ 0.2290│ -0.05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7939│ 1.7417│ 1.7336│ 2.544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9870│ 2.9848│ 2.9826│ 1.6967│
│营业收入(万元) │ 108607.68│ 36201.40│ 287163.57│ 223511.35│
│利润总额(万元) │ 4276.29│ 193.27│ -24683.67│ -375.4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873.22│ 385.48│ -24524.13│ 902.37│
│净利润增长率(%) │ -19.75│ -87.14│ -378.58│ -92.9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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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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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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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600│ 0.0100│
│2024 │ -0.5700│ 0.0200│ 0.0800│ 0.0700│
│2023 │ 0.2100│ 0.3000│ 0.2000│ 0.0300│
│2022 │ 0.3700│ 0.3300│ 0.2400│ 0.1300│
│2021 │ 0.1500│ 0.3100│ 0.3000│ 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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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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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请问拓斯达的产品在低空经济方面有什么应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及注塑机三大智能装备,下游适用领域广阔,可│
│ │直接或间接用于低空经济相关产业链的生产制造过程中。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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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董秘好,贵公司的“具身智能产品及X5机器人控制平台涉及人工智能技术”目前是否已有落地项目量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具身智能相关项目处于研发验证阶段,还未进行量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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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拓斯达机器人的订单占比还是偏少,拓斯达应该多开发应用场景。目前人口出生率低,人工高对工业机器人的│
│ │需求会越来越多。以背靠华为为基础,拓斯达是否有想成为机器人行业的赛力斯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工业机器人业务主要包括四轴机器人(SCARA)、六轴机器人、直角坐标机器人等 │
│ │品类,可应用于3C、新能源、汽车、包装、医疗等行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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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请问目前为止股东户数是多少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7,228户,具体情况请您查阅公司2025年8│
│ │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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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董秘,您好!有报道贵公司的谐波减速器和空心杯电机模组已通过宇树科技测试,代表贵公司与宇树科技有直│
│ │接合作,情况属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没有生产谐波减速器和空心杯电机模组产品,以上情况不属实。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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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贵公司您好,主要道贵公司的海外销售遍及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请问贵公司2023年以来是否出口至欧盟国家│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家为越南、墨西哥、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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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问下拓斯达董秘:贵司是否和华为有合作,有没有进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具体业务及合作情况请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8-27 │问:据悉,为了让“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客户价值”,拓斯达研发总部设立研发中心、具身智能实验室、环境│
│ │可靠性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等多个高质量、高标准实验室,重点聚焦具身智能领域,围绕智能感知与决策算法│
│ │、人机交互功能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并以AI、控制器、控制伺服等技术为支撑,让科技成果真正“走出实验室,│
│ │扎根生产线”。请问公司是开始AI型具身机器人产业化进程了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基于新一代X5机器人运动控制平台,构建“VR+AI+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协同系统,│
│ │打造出智能双臂机器人解决方案,达成多轴联动的毫秒级实时响应;基于高精度力反馈手柄实现高精度遥操作能力│
│ │。公司具身智能产品主要面向工业场景,轮式人形机器人研发进展顺利,结合公司在工业领域的积累,针对柔性生│
│ │产中调试慢、适配难等行业痛点,在打造懂工艺的人形机器人产品的同时持续推进AI+机器人的创新落地,通过“ │
│ │工艺数据→AI大模型→执行”的闭环设计,实现人形机器人产品从能干活到会干活的转变,以切实满足制造业场景│
│ │的应用需求。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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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请问从今次的北京机器人博览会中的信会对公司今后在机器人方面有什么启示和影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围绕控制器、伺服驱动、视觉技术三大底层核心技术持续投入,构建“场景+数 │
│ │据+AI”多驱动体系。依托X5机器人运动控制平台及制造业场景数据优势,探索具身智能与工业场景融合,打造IT │
│ │与OT协同的创新生态。强化与AI大模型厂商合作,推动智能装备在结构化工业场景的算法迭代与产业化应用,实现│
│ │机器人从“能干活”向“会干活”转变,打造“最懂工艺的智能机器人”,推动具身智能生态化、商业化、产业化│
│ │成功落地。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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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请问拓斯达机器人产品,主要面向些什么知名企业销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机器人客户中知名企业主要有伯恩光学、立讯精密、富士康、华勤技术等。感谢您│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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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请问拓斯达与华为有什么合作项目是否有合作产品推向市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具体业务及合作情况请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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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请问公司是否有参加8月份在北京和上海举办的机器人会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参加上述活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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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的机器人产品在京东平台或者其他电商平台有上架开通销售渠道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通过官网、小程序、阿里店铺等线上平台进行产品展示推广,未直接通过电商平台│
│ │进行产品销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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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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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14│拓斯达(3006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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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新增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整(其中,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
元),本次新增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
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
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
产品等相关业务)、付款担保、采购担保及销售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及担保事项将给
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事宜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交易方实际签署的合同及法律文件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
合同、法律文件。
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0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 年 3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埃弗米”)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埃弗米另一股东黄永生共同为上述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3.60%)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1,608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另一股东黄永生为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392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埃弗米另一股东黄永生就上述事项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属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45450963N
法定代表人 黄永生
注册资本 3551.473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6月 17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 35 号 2号楼 202 室
与公司的关系 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3.60%的股权
经营范围 研发、产销、维修:通用机械加工设备、高端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五轴联动数控
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设备、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系统程序
设计、自动化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03.5748 53.60% 货币
黄永生 1,131.4249 31.86% 货币
杨子健 153.5402 4.32% 货币
瑞昌拓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6.6186 3.28% 货币
瑞昌埃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2.9356 2.62% 货币
冯顺 76.7701 2.16% 货币
瑞昌埃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6.6091 2.16% 货币
合计 3,551.4733 100.00% ---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805.10 62,077.08
负债总额 46,704.71 44,526.4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511.13 9,899.00
流动负债总额 42,352.85 40,346.29
净资产 17,100.39 17,550.68
项目 2024 年 1 月-12 月 2025 年 1 月-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711.12 16,466.10
利润总额 1,342.69 167.71
净利润 1,520.65 233.71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三)债务人: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四)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1,608 万元
(五)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 年 8月 26 日至 2026 年 8月 25 日(按照《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
)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之和的 53.6%(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零捌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
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保证期间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 46,6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9%,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担保额度 40,000 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 4,678 万元,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累计担保额度
为 2,0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44,452 万元(含本次)(其中,2025 年新增担保金额为 11,452 万
元,往期存续履约的担保金额为 3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9%。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的担保总余额 2,6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9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fcd41eb1-df34-4656-9bdc-44d93f606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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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2:49│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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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其他快捷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
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召开地点、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
出通知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代为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
行使权利。
第十四条 必要时,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
案没有表决权。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与会者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视
频、电话等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
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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