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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7(安靠智电)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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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617 安靠智电 更新日期:2024-11-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收益(元) │ 0.8300│ 0.6500│ 0.3700│ 1.2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6.9343│ 16.7600│ 16.6025│ 16.236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9000│ 3.8500│ 2.2300│ 7.6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059.16│ 14059.16│ 9373.64│ 9373.6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76.85│ 2676.85│ 7426.02│ 7426.02│ │总股本(万股) │ 16736.02│ 16736.02│ 16799.66│ 16799.66│ ├─────────────┴──────────┴──────────┴──────────┴──────────┤ │●最新公告:2024-11-24 16:17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24 16:40 安靠智电最新公告:公司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66902.53 同比增(%):-1.51;净利润(万元):13599.29 同比增(%):-15.5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1.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05 除权派息日:2024-06-0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3825,减少15.1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16298,增加13.6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陈晓晖 截至2024-03-15累计质押股数:1978.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77% 占其持股比:53.39%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陈晓凌 截至2024-09-23累计质押股数:18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1% 占其持股比:5.19% │ └─────────────────────────────────────────────────────────┘ 【主营业务】 输变电系统关键部件——高压及超高压电缆连接件的国产化研发和生产,并以电缆连接件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地下智能输电系统整体 解决方案和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660│ -0.5950│ -0.2980│ 0.51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5.2780│ 5.1036│ 4.9903│ 4.624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8714│ 10.8714│ 10.9092│ 10.9092│ │营业收入(万元) │ 66902.53│ 48480.98│ 25402.82│ 95843.86│ │利润总额(万元) │ 15988.47│ 12139.48│ 7456.31│ 22638.2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3599.29│ 10681.68│ 6150.24│ 20117.13│ │净利润增长率(%) │ -15.52│ -20.65│ -23.62│ 32.8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0.8300│ 0.6500│ 0.3700│ │2023 │ 1.2300│ 0.9800│ 0.8200│ 0.4900│ │2022 │ 0.9100│ 0.8800│ 0.7500│ 0.4100│ │2021 │ 1.3600│ 1.1200│ 0.9400│ 0.4300│ │2020 │ 1.0400│ 1.0000│ 0.5200│ 0.27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4-11-24 16:17│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报告 ─────────┴─────────────────────────────────────────────────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于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 简称“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22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决 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决定书》中提及的违规行为 ,公司第一时间开展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后续将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存在的违规行为及自查说明 (一)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1、存在问题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2、自查说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收入政策如下: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 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电缆连接件、GIL 产品、智能输变电设备及零部件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 ,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 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不需要安装的,客 户签收并核对数据后确认收入;需要安装的,安装完成并经客户核对数据后确认收入。公司提供劳务收入包括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工程 安装、运维管理等类别。对于电力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在提交设计图纸或报告书并取得客户最终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工程安装项目, 以项目验收通过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运维管理等项目,以项目完成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上述收入政策中披露 “对于工程安装项目,以项目验收通过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公司对当年新增的包含 GIL 产品销售 的工程安装项目,根据合同约定,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为基础,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交“形象进度表”,按时段法确认收入 ,以取得客户分阶段确认的产值确认单作为收入确认的外部证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收入确认原则中对包含 GIL 产品销售的工程安装项目的具体 确认原则表述的不清晰,容易引起报告使用者产生疑问。 因此,公司在 2022 年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增加了工程项目“电力系统服务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以方便报告使用者更直 接理解。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电力系统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智能电力系统服务及 GIL 产品系统服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 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 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以及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 定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 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二)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 1、存在问题 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 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自查说明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不及时,同时业务部门向财务部门传递曹山项目进展情况信息不全面,导致该项目 存在部分收入确认不准确、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的问题。对公司 2021 年、2022年、2023 年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 203.19 万元、- 761.69 万元、368.10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 0.99%、-4.87%、1.85%。 (三)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1、存在问题 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第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年)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但安靠智电于 2022 年 3月 30 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上述事实不符。 2、自查说明 由于 2021 年半年度结账时间比较紧张,公司财务人员暂对上述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采取表调账不调的处理方法,未编制相关的记 账凭证,仅仅在财务报表上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相关数据的调整。 二、自查总结 公司将根据《决定书》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董监高的责任,做到勤勉尽责,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公司 也会充分吸取本次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江苏证监局此次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信息披露的关键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的认识,将有效促进 公司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4/bd268706-19ea-41c4-9473-86f7f037cd5c.PDF ─────────┬───────────────────────────────────────────────── 2024-11-24 16:17│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 监局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2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陈晓凌、王春梅、蒋浩: 经查,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 披露不准确。 二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 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第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年)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 但安靠智电于 2022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上述事实不符。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凌、时 任财务总监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完善相关内部控制, 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定期报告披露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对相关错报及时进行更正,充分吸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 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及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并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充分吸取本次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4/b04ecd60-b903-4438-a6c0-10cd5a1508aa.PDF ─────────┬───────────────────────────────────────────────── 2024-11-18 15:46│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新产品通过鉴定的公告 ─────────┴─────────────────────────────────────────────────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新产品通过鉴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b522788-2524-4585-8312-bf8abe2f8bfc.PDF 【4.最新报道】 ─────────┬───────────────────────────────────────────────── 2024-11-24 16:40│安靠智电最新公告:公司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 安靠智电收到江苏证监局的《决定书》,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人员陈晓凌、王春梅、蒋浩被出具警示函。主要违规行为包括 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及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完善内部控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 对定期报告披露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及整改。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2400001129.shtml ─────────┬───────────────────────────────────────────────── 2024-11-24 16:34│安靠智电:公司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 安靠智电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决定书》,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人员陈晓凌、王春梅、蒋浩被出具警示函。主要违规行为包 括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完善内部控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全面自查并更正相关错报,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根据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及整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www.gelonghui.com/live/1769044 ─────────┬───────────────────────────────────────────────── 2024-11-19 15:22│3M与安靠智电共探供应链合作新机遇 ─────────┴───────────────────────────────────────────────── 11月19日,3M全球第三方制造副总裁Dean McDowell一行来到安靠智电,进行了一场深入的供应链考察及潜在项目合作探讨。考察 伊始,双方在会议室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3M公司详细介绍了其在材料科学、电力与能源等领域的先进技术与应用,表达了与安靠智电 在供应链协同、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强烈意愿。 http://www.dongtaibao.cn/#/releaseDetail?id=652925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4-11-24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 │处理日期 │2024-05-16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董监高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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