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641 正丹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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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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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1.6442│ 0.5800│ 0.1205│ 0.0200│
│每股净资产(元) │ 4.9643│ 3.9521│ 3.1252│ 3.032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9.8500│ 16.5000│ 3.7900│ 0.6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3238.64│ 53238.64│ 48952.24│ 48960.4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9.59│ 29.59│ 8.27│ ---│
│总股本(万股) │ 53268.23│ 53268.23│ 48960.51│ 489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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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07 18:37 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07 18:17 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10派4元 股权登记日11月13日(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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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59576.18 同比增(%):130.28;净利润(万元):82486.80 同比增(%):294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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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10派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1-13 除权派息日:2024-11-14 │
│●分红:2023-12-31 10派0.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20 除权派息日:2024-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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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50784,减少27.8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7-10,公司股东户数70412,增加19.7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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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正丹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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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10-23公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24-11-13至2025-02-1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80.61万股, │
│占总股本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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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高端环保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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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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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050│ 0.1240│ -0.3570│ 0.34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3816│ 1.3699│ 1.0484│ 0.927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034│ 1.5034│ 0.9609│ 0.9609│
│营业收入(万元) │ 259576.18│ 138216.59│ 51811.52│ 153781.66│
│利润总额(万元) │ 97020.72│ 33604.38│ 6942.37│ 912.3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2486.80│ 28591.71│ 5899.25│ 987.51│
│净利润增长率(%) │ 2949.37│ 1015.51│ 412.94│ -82.3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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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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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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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1.6442│ 0.5800│ 0.1205│
│2023 │ 0.0200│ 0.0552│ 0.0500│ 0.0200│
│2022 │ 0.1100│ 0.1510│ 0.1300│ 0.0600│
│2021 │ 0.2100│ 0.1669│ 0.1300│ 0.0700│
│2020 │ 0.0900│ 0.0517│ 0.02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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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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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问:董秘你好!公司有10万吨/年TOTM产能,进入十月份以来,TOTM市场价格上涨超过40%,请问TOTM价格上涨对公│
│ │司经营是否有利呢请董秘答疑解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通常来说,产品价格上涨对公司有积极影响,但十月份以来,公司TOTM产品价格相对稳│
│ │定、波动幅度不大,公司提醒您请注意辨别市场传闻的来源及真伪,理性投资。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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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问:10月TOTM价格暴涨,请问目前TOTM产能多少拆除改造成TMA是否影响TOTM产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实施年产6.5万吨偏苯三酸酐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后,仍具有10万吨/年增塑剂(含│
│ │TOTM)的生产能力,可以满足市场需求。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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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问:上峰鼓励支持制造业出海,应对高额关税等贸易壁垒,请问正丹马来办厂进度如何拿到批文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投资建设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根据既定计划有序进行中,目前进展顺利。感谢您│
│ │的关注! │
├──────┼──────────────────────────────────────────────────┤
│10-29 │问:请问董秘,十月份产销如何产能有没有扩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今年以来,公司产品的产能情况未发生变化。目前公司正常运营,相关详细信息请关注│
│ │后期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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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问:贵公司三季度利润暴涨,但是投资市场并不买单,请问公司有没有在例如合成生物学等国家关注的新质生产力│
│ │方面进行布局,如果有布局请加大力度,如果没有布局请尽快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
├──────┼──────────────────────────────────────────────────┤
│10-29 │问:正丹股份的产品和生产都很符合“环保概念”公司为什么不添加“环保概念”1.- 偏苯三酸三辛酯(TOTM)这│
│ │种产品特性符合环保型材料的要求,对环境的潜在危害较小。 │
│ │2- 乙烯基甲苯(VT)其作为一种环保性能较好的替代材料,在相关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环保优势。 │
│ │3生产工艺也非常注重环保举措。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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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什么时候可以提交深交所增发方案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定增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关注后期发布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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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问:董秘你好,正丹股票现在已经纳入了深交所的融资融券标的。请问包括立豪投资在内的前四大股东是否是准备│
│ │想把自己持有的股票通过借给券商作为融券向市场卖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证监会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大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
│ │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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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问:董秘你好,查询到公司主营产品偏苯三酸酐(TMA)市场价格10月报价为54,500元/吨, │
│ │ │
│ │能否介绍一下公司TMA生产是满负荷生产吗,内销几出口订单是以长协为主还是市场价为主,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经营状态正常,TMA产品不存在长协订单,合同价格一般参考市场价格并结合 │
│ │客户的具体需求和商务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经营情况请关注后期发布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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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问:董秘你好,能否给小股东介绍一下公司从专业角度来说偏苯三酸酐(TMA)重新建到合格投产,大约需要几年 │
│ │时间,公司在全球TMA行业算龙头公司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以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5万吨偏苯三酸酐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为例,主要涉及立项、环 │
│ │评、安评、能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定制、安装、调试等环节,项目建设总工期预计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
│ │况为准)。公司现有TMA产能为8.5万吨/年,是目前全球产能最大的TMA供应商,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可采用连续氧│
│ │化法生产偏苯三酸酐产品的企业。感谢您的关注! │
├──────┼──────────────────────────────────────────────────┤
│10-23 │问:董秘你好,查看公司出来的半年报和三季报,除有二三家外资机构进来外,没有一家国内的公募和私募机构基│
│ │金持有公司股份。作为今年业绩增幅最大的上市公司作为细分行业的全球龙头企业,股价又从高点回调近百分之五│
│ │十,国内机构基金投资者还是不愿持有正丹股份,原因是不是公司缺乏和机构基金投资者的沟通和推介是不是不愿│
│ │意向上做市值管理还是因为公司推出定增方案后机构基金投资者更不想进来,去等今后20日均价的八折更低价 │
│ │ │
│ │答:非常感谢您的关注!根据定期报告编制格式,公司半年报和三季报中仅列示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代表没有│
│ │国内的公募和私募机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会继续努力并│
│ │加大推介力度。 │
├──────┼──────────────────────────────────────────────────┤
│10-21 │问:请问公司是否有能力生产半导体级TMA产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偏苯三酸酐(TMA)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环保增塑剂、 │
│ │高端粉末涂料、高级绝缘漆、高级润滑油及高温固化剂等,公司暂未获悉关于半导体方面的应用信息。感谢您的关│
│ │注! │
├──────┼──────────────────────────────────────────────────┤
│10-21 │问:请问公司中期分红何时实施,需不需要另开股东大会审议,还是随时可分红除权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于2024年10月15日经│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另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分红时间请关注公司后期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
│ │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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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现在市场上偏苯三酸酐产能严重不足,公司年产能8.5万吨。请问公司是否可以利用技术改造、优化生产环节 │
│ │提高实际生产量 │
│ │之前就有上市公司有过类似的情况。例如2023年2月13日,光华股份就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产能利用率(粉末涂 │
│ │料聚酯树脂)存在实际产量超过核定产能的情形,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旺盛、技改并优化生产环节等因素所致。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TMA批复产能为8.5万吨/年,公司会在保证安全运营的前提下,按照订单情况、批 │
│ │复产能标准以及政府监管要求等合法组织生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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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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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8:37│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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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入下一报告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32,682,322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7,137,512 股,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 525,544,810 股。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
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525,544,810 股×4.00元÷10 股=210,217,924.00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210,217,924.00 元÷532,682,322 股=0.3946403 元
/股;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3946403 元/股。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 2
024 年前三季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后进行中期分红,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转增,不
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报告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137,512 股后的 525,544,8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 年 11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9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2 08*****823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3 08*****702 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
4 08*****119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 6
号私募基金
5 08*****845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11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股= 525,544,810 股×4.00 元÷10 股=210,217,924.0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210,217,924.00 元÷532,682,322 股=0.3946403 元
/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3946403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 61 号国控大厦 A 座 15 楼
3、咨询联系人:李铁钢、陈雅露
4、咨询电话:0511-88059006
5、传真电话:0511-8805900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18d7cf36-acdd-421c-b188-9872634d1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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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5:40│正丹股份(300641):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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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分别
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信息
截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开户行名称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70390188000127430 2,229,207.95 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
司镇江大港支行 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
目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70390188000212958 29,160,835.47 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
司镇江分行 氮项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甲方”)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简称“乙方”)及中金公司
(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1.5 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
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进行募集资金支付时,应至少于划款当日下午 13:00
前向乙方提交划款指令原件,并附资金用途证明材料。甲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乙方仅对划款指
令的印鉴、用途的表面一致性进行审核,乙方审核无误后,通过托管系统进行支付。
甲方以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7,800万元和5,000万元,开始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期限128天。甲方承诺上述结构性存款
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结构性存款不得质押。如以存单方式存
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2、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明龙、赵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当
及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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