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645 正元智慧 更新日期:2025-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 -0.0900│ 0.0900│ 0.0700│
│每股净资产(元) │ ---│ 7.1555│ 7.2389│ 7.226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1000│ 1.1200│ 0.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931.55│ 14206.79│ 14206.74│ 14206.4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78.61│ 1.88│ 1.88│ 1.88│
│总股本(万股) │ 14210.15│ 14208.67│ 14208.62│ 14208.3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最新公告:2025-08-11 18:48 正元智慧(30064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23 14:57 正元智慧(300645):目前暂未与泡泡玛特等合作售卖Labubu(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9086.34 同比增(%):-0.28;净利润(万元):-1191.97 同比增(%):-13.5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4685,减少6.20%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5655,增加0.7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14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正元智慧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杭州正元舜然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5-07-01累计质押股数:2601.60万股 占总股本比:18.31% 占其持股比│
│:70.93% │
└─────────────────────────────────────────────────────────┘
【主营业务】
智慧一卡通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及运营。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1.0740│ 1.3580│ -1.26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2.7637│ 2.8476│ 2.836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3472│ 3.3471│ 3.3468│
│营业收入(万元) │ ---│ 19086.34│ 119484.89│ 75038.00│
│利润总额(万元) │ ---│ -2400.78│ 2334.42│ 513.5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191.97│ 1199.19│ 1003.79│
│净利润增长率(%) │ ---│ -13.50│ -71.35│ -67.2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900│
│2024 │ 0.0900│ 0.0700│ -0.0600│ -0.0700│
│2023 │ 0.3000│ 0.2200│ 0.0800│ -0.0600│
│2022 │ 0.5200│ 0.2200│ 0.0300│ -0.0700│
│2021 │ 0.4600│ 0.0700│ 0.0100│ -0.0700│
└─────────┴───────────┴───────────┴───────────┴───────────┘
【2.互动问答】
┌──────┬──────────────────────────────────────────────────┐
│07-14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有区块链相关技术或应用吗可以应用到RWA(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吗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近年来通过使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公司软硬件产品能力,加快产品│
│ │的更新迭代。目前暂未涉及到 RWA领域。谢谢您的关注。 │
├──────┼──────────────────────────────────────────────────┤
│07-14 │问:请问公司有没有在稳定币方面的技术储备及未来规划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2021年3月份与央行数研所签订战略协议,与五大行总行完 │
│ │成了技术对接,具备包括数字人民币在内的云端聚合支付能力。公司研发了多款符合校园及社会化场景使用的终端│
│ │POS机具,充分利用数字人民币软、硬钱包技术,开展了多种基于数字货币交易场景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公司还聚 │
│ │焦数字化赛道,为教育、政府、企业等多个行业的数据治理和数据资产化提供了完整的解决方案和产品,并进行了│
│ │多个项目的实施。目前公司暂无稳定币相关规划,谢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8-11 18:48│正元智慧(30064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楼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刘秀华律师、李迎亚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
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
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
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5年 7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8
月 11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
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议案相符。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8月 11日 14:45在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号正元智慧 A幢 18层如期召开,由董事长陈艺戎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8月 11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11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8月 5日。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4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823,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9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2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370,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
08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32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53,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6%。参加会议的
中小股东共 132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53,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共 1项,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担保暨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4,721,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8%;反对 88,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73%;弃权 1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1,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35%;反对 88,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858%;弃权 1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8
%。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f9e5c2c6-8bd8-45e7-98e0-dff7bac797f8.PDF
─────────┬─────────────────────────────────────────────────
2025-08-11 18:48│正元智慧(30064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11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1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18 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艺戎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823,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40%(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142,102,46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303,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8,799,465股),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40,370,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2名,代
表股份数4,453,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2名,代表股份4,453,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2名,代表股份4,453,5
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担保暨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4,721,6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88,43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973%;13,84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
351,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5%;反对88,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58%;弃权13,8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刘秀华律师和李迎亚律师见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8552aa1a-9c16-41e8-9d82-e1c5395a8542.PDF
─────────┬─────────────────────────────────────────────────
2025-08-11 18:08│正元智慧(300645):关于“正元转02”回售结果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96
2、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3、回售价格:100.168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5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8月 4日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600张
6、回售金额:60,100.80元(含息、税)
7、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 8月 8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 8月 11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及《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 年
7月 30日、2025年 8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正元转 02”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
正元转 02”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关于“正元转 02”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6),提示“正元转 02”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正元转 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1
68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5年 7月 29日至 2025年 8月 4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正元转 02”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5年 8月 4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
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正元转 02”(债券代码:123196)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600张,回售金额为 60,100.80元(含
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到
账日为 2025年 8月 11日。
本次“正元转 02”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正元转 02”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回售资金派发结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3f41ffac-1ac8-4d5d-b1f1-5bb74a7d29e6.PDF
【4.最新报道】
─────────┬─────────────────────────────────────────────────
2025-06-23 14:57│正元智慧(300645):目前暂未与泡泡玛特等合作售卖Labubu
─────────┴─────────────────────────────────────────────────
格隆汇6月23日丨正元智慧(300645.SZ)在互动平台表示,近年来公司不断延伸校园运营服务领域,涵盖自助洗衣、物联空调租赁、
热水运营、直饮水、充电桩、智能售卖柜、校园共享等业务。公司目前暂未与泡泡玛特等合作售卖Labubu。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4695
─────────┬─────────────────────────────────────────────────
2025-06-23 14:56│正元智慧(300645):目前暂未与京东金融开展直接合作
─────────┴─────────────────────────────────────────────────
格隆汇6月23日丨正元智慧(300645.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基于聚合支付技术构建了支付中台,支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支
付宝、微信、云闪付、银联卡、数字人民币等。公司目前暂未与京东金融开展直接合作。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4693
─────────┬─────────────────────────────────────────────────
2025-06-17 21:01│6月17日正元智慧发布公告,股东减持227.22万股
─────────┴─────────────────────────────────────────────────
正元智慧股东杭州易康和杭州正浩于6月13日至16日合计减持227.22万股,占总股本1.5992%,期间股价上涨34.2%,6月16日收盘价
20.64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1700035119.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6-16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涨跌幅(%):11.81 成交量(万股):9555.40 成交额(万元):179224.87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证券营业部 │ 5118.45│ 5572.87│
│机构专用 │ 2095.40│ 3396.62│
│机构专用 │ 2009.94│ 2695.1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北仑新大路证券营业部 │ 1810.76│ 1053.7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478.03│ 518.85│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证券营业部 │ 5118.45│ 5572.8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留和路证券营业部 │ 0.00│ 4133.63│
│机构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