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653 正海生物 更新日期:2025-05-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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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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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500│ 0.7500│ 0.6900│ 0.4800│
│每股净资产(元) │ 5.0856│ 4.9377│ 4.9714│ 4.86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9500│ 14.6600│ 12.9900│ 8.6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7999.95│ 17999.95│ 18000.00│ 1800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0.05│ 0.05│ ---│ ---│
│总股本(万股) │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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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06 18:20 正海生物(3006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4-23 06:23 正海生物(300653)2025年一季报简析:增收不增利,三费占比上升明显(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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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9741.58 同比增(%):8.68;净利润(万元):2662.67 同比增(%):-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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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4.6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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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7159,增加5.3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6966,减少1.1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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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正海生物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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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秘波海 截至2022-09-14累计质押股数:16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8.89% 占其持股比: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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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生物再生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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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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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160│ 0.8410│ 0.6750│ 0.45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8706│ 2.7227│ 2.6695│ 2.452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412│ 0.9412│ 0.9412│ 0.9412│
│营业收入(万元) │ 9741.58│ 36322.54│ 29134.83│ 19802.41│
│利润总额(万元) │ 3123.89│ 15237.78│ 14336.87│ 9857.0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662.67│ 13463.91│ 12505.57│ 8603.21│
│净利润增长率(%) │ -34.06│ -29.49│ -15.69│ -21.6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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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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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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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500│
│2024 │ 0.7500│ 0.6900│ 0.4800│ 0.2200│
│2023 │ 1.0600│ 0.8200│ 0.6100│ 0.3000│
│2022 │ 1.2800│ 0.8600│ 0.5800│ 0.3100│
│2021 │ 0.9400│ 0.7000│ 0.4500│ 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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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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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问:请问公司胶原骨粉和注册审批中的无机骨粉的降解周期分别是多久 │
│ │ │
│ │答:您好!降解周期与评价方案有关,经研究表明,钙硅生物陶瓷骨修复材料的降解周期长于骨修复材料。感谢您│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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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尊敬的董秘:25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71.72%变动原因写的是 │
│ │“收到保证金增加所致”请问收取保证金的具体业务是什么,收取对象是谁谢谢! │
│ │ │
│ │答:您好,该保证金是为控制终端库存产品的管理风险向合作方收取的保证金。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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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1、公司现有产品在2025年是否有出海销售的计划; │
│ │2、乳房补片、宫腔修复膜、外科缝线预估市场规模有多大; │
│ │3、公司是否考虑并购来壮大公司及提升产品线 │
│ │ │
│ │答:您好,公司部分产品具备出海潜力,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有关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乳房补片主要应用于│
│ │乳房重建手术中需使用假体联合补片行即刻乳房重建的患者;宫腔修复膜应用于子宫内膜缺损修复;外科缝线是对│
│ │现有口腔管线的补充;预计以上3款产品都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入增量。公司将酌情考虑并购事项,并积极履行 │
│ │信披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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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1、一季度活性生物骨销售收入有没有千万级别; │
│ │2、新增的研发人员主要研发什么产品,请具体说明; │
│ │3、二代口腔修复膜、钙硅陶瓷生物骨产品是否能进入公立市场; │
│ │4、公司在上半年能否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
│ │ │
│ │答:您好,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增加主要为研发计划的新项目做储备。二代口腔修复膜、钙硅陶瓷生物骨产品的目标│
│ │销售市场包含公立市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筹划激励方案,敬请关注公司后续有关方案进展的信披公告。相关产│
│ │品的销售收入请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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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请问25年一季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中是损失41万, 去年同期为盈利100w,原因是何 │
│ │ │
│ │答:您好,2025年一季度投资收益的变动主要受未到期理财收益净值波动的影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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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尊敬的董秘,公司连续两个季度净利润远低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请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其中24Q4偏离│
│ │-68%,25Q1偏离-32%,请问这是否未来常态谢谢! │
│ │ │
│ │答:您好,该差异为正常的季度波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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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问:你好 既然公司的产品可以出口 为何不开始申请注册工作呢 还有股权激励方案这么久没出台 是什么原因 │
│ │ │
│ │答:您好,公司有相关进展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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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问:董秘你好,公司三季度显示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66万股,12月20号回购完成,但是年报股东名单里面 │
│ │没有显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了,请问回购的股份已经用于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了吗 │
│ │ │
│ │答:您好,根据定期报告的填报要求“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36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并已在2024年│
│ │年度报告中说明。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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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问:请董秘详述一下 公司活性生物骨对美敦力infuse有无国产替代作用相比infuse疗效如何另外有观察到近期该 │
│ │产品在深圳坪山中心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鼓楼医院接连中标,是否意味着该产品已经开始放量 │
│ │ │
│ │答:您好,公司的活性生物骨是将具有诱导活性的rhBMP-2与具有天然骨组织孔隙结构的骨支架材料特异结合,使 │
│ │得其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能够成功构建整体低剂量、局部高效能的骨再生定向修复系统,可以在增益临床使用效果│
│ │的前提下,大大降低安全性风险。目前,该产品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增长潜力,公司将积极推动产品收入体量的│
│ │不断攀升。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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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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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20│正海生物(3006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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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30 在烟台经济技术开
发区南京大街 7 号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焕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5 人,代表公司股份 79,418,9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1216%。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78,548,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638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70,5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836%。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计 122 人,代表股份 870,5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83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87,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082%;反对 195,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58%;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3.3828%;反对 195,2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4244%;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19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89,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11%;反对 192,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29%;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1,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3.6470%;反对 192,9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2.1602%;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19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87,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082%;反对 195,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55%;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3.3828%;反对 195,0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2.4014%;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21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63,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83%;反对 192,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22%;弃权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96%。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0.6488%;反对 192,3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2.0913%;弃权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259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29,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356%;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62%;弃权 5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1,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6.7562%;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7.0178%;弃权 5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226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51,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632%;反对 206,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95%;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7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3,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9.2704%;反对 206,1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3.6765%;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053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17,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948%;反对 339,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78%;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7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9,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3.9149%;反对 339,788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9.0320%;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053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川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洲、徐学广
3、结论性意见: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川奇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88c1d410-9fd8-4718-9a8f-2aa734ee7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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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20│正海生物(3006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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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川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建洲律师、
徐学广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列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
票程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 14:30 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大街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和内容与《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焕祥先生主持。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6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通知》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8,548,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6380%。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70,53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4836%。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予以认证,故本所律师认为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议案的审议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
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现场公布了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87,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082%;反对 195,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458%;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828%;反对 195,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244%;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92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89,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11%;反对 192,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429%;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1,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470%;反对 192,91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602%;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92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87,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082%;反对 195,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455%;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828%;反对 195,01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014%;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15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63,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83%;反对 192,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422%;弃权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488%;反对 192,31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913%;弃权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9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29,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356%;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962%;弃权 5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1,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7562%;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178%;弃权 5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26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51,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632%;反对 206,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95%;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704%;反对 206,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765%;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531%。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017,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948%;反对 339,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278%;弃权 6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69,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149%;反对 339,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0320%;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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