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664 鹏鹞环保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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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24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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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783│ 0.2179│ 0.2770│
│每股净资产(元) │ ---│ 5.7142│ 5.5383│ 5.609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3.1400│ 3.7600│ 4.8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5224.53│ 75227.03│ 75227.03│ 74814.2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01.10│ 754.20│ 754.20│ 1167.00│
│总股本(万股) │ 75625.63│ 75981.23│ 75981.23│ 75981.2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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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4 18:32 鹏鹞环保(30066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4 21:02 鹏鹞环保:7月3日高管蒋永军、夏淑芬、吴艳红、吕倩倩减持股份合计2.32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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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7063.35 同比增(%):-48.23;净利润(万元):13421.85 同比增(%):3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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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2 除权派息日:2025-07-03 │
│●分红:2024-06-30 10派0.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03 除权派息日:2024-09-0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5203,减少1.4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35712,减少1.1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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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鹏鹞环保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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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09公告,董事、副总经理2025-05-30至2025-08-29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1.25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5-09公告,副总经理2025-05-30至2025-08-29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1.25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5-09公告,财务总监2025-05-30至2025-08-29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8.00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05-09公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05-30至2025-08-29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1.25万股,占总股本0.0│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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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5-06-26累计质押股数:1914.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53% 占其持股比:8.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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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3-10 解禁数量:345.50(万股) 占总股本比:0.46(%)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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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投资及运营业务、工程承包业务、设备生产及销售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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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24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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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110│ 0.1710│ 0.07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3.4325│ 3.2558│ 3.331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4210│ 1.4210│ 1.4379│
│营业收入(万元) │ ---│ 27063.35│ 190971.93│ 131291.26│
│利润总额(万元) │ ---│ 17112.33│ 20956.10│ 27142.6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3421.85│ 15890.51│ 20947.85│
│净利润增长率(%) │ ---│ 37.97│ -38.38│ -32.7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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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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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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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783│
│2024 │ 0.2179│ 0.2770│ 0.2121│ 0.1271│
│2023 │ 0.3375│ 0.4069│ 0.3136│ 0.0867│
│2022 │ 0.3277│ 0.4051│ 0.2693│ 0.1006│
│2021 │ 0.4436│ 0.3976│ 0.2531│ 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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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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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问:请问截止最新一期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人数为3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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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董秘你好! │
│ │请问鹏鹞投资的艾棣维欣目前是否正常经营这么多年是否有研究出来成果还请如实告知 │
│ │ │
│ │答:您好,同类问题前期已有答复。艾棣维欣作为公司参股企业,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也不直接参与其│
│ │经营管理。艾棣维欣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874055),相关经营与研发情况以其披露的│
│ │公告为准。谢谢。 │
├──────┼──────────────────────────────────────────────────┤
│07-03 │问:董秘您好,近期国家对海洋经济的政策导向清晰,特别是对污染防治有严格的规定。请问贵公司在海洋污染防│
│ │治方面有什么技术优势是否积极参与海洋污染防治、海洋垃圾处理方面的项目 │
│ │ │
│ │答:您好,公司水务投资及运营业务服务范围涉及市政供水、市政污水处理、乡镇及新农村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
│ │理、中水回用与循环水、引水工程、水源地工程、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综合管廊等多个类别,其中│
│ │污水处理和供水处理为公司水务类投资和运营服务的重点。对于业务拓展,公司将基于技术可行性与商业化价值,│
│ │关注具备长期盈利潜力的业务方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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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请问公司领导!公司一季度利润大幅增长是什么情况 │
│ │ │
│ │答:您好,公司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运营项目由政府回购确认的处置收益的影响 │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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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请问最近一期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2025年6月20日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人数为35712,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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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水安全问题是全球关注的焦点,而从核废水排放开始,水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公司有否考虑未来水治理的发展│
│ │,研发掌握核废水治理的技术 │
│ │ │
│ │答:您好,公司无此类计划,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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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请问贵公司目前还持有MLCC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外华昇”)的多少│
│ │股份 │
│ │ │
│ │答:您好,公司全资子公司鹏鹞科技产业发展(宜兴)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海外华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7097%股权 │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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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问:2025年截止至今,公司saf总共生产了多少吨,销售了多少吨,其中出口多少吨。 │
│ │ │
│ │答:您好,2024年12月,盘锦鹏鹞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公司合作签约,首次将生产的4950吨生物航煤出口至国际市│
│ │场,并已于2025年交付且收到全部款项。目前公司正与化工方面的研究机构与设计单位研究SAF装置与技术的更新 │
│ │升级,未来公司将综合研判行业发展态势、客户订单状况、原料及成品价格等因素调整生产安排。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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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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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32│鹏鹞环保(30066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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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9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蒋永军、副总经理吴艳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淑芬及财务总监吕倩倩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蒋永军、吴艳红、夏淑芬各自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12,500 股,吕
倩倩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80,000 股。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其相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区间(元/ (元/股) (股) (%)
股)
蒋永军 集中竞价 2025.6.13- 5.42-5.50 5.44 112,500 0.02
2025.7.3
吴艳红 集中竞价 2025.6.13- 5.35-5.55 5.41 112,500 0.02
2025.7.3
夏淑芬 集中竞价 2025.5.30- 5.28-5.50 5.31 112,500 0.02
2025.7.3
吕倩倩 集中竞价 2025.5.30- 5.32-5.50 5.38 80,000 0.01
2025.7.3
注:(1)上表中的减持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756,256,33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7,296,071股后的 728,960,261股
计算。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蒋永军 合计持有股份 450,000 0.06 247,500 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500 0.02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500 0.05 247,500 0.03
吴艳红 合计持有股份 450,000 0.06 247,500 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500 0.02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500 0.05 247,500 0.03
夏淑芬 合计持有股份 450,000 0.06 247,500 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500 0.02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500 0.05 247,500 0.03
吕倩倩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0 0.05 210,000 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500 0.01 7,500 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2,500 0.04 202,500 0.03
注:(1)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完成对 113名激
励对象所持共计 3,55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59,812,332 股减至 756,256,332股。其
中,蒋永军、吴艳红、夏淑芬各自持有的 90,000股及吕倩倩持有的 6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包含在此次注销范围内。
(2)上表中的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当时总股本 759,812,33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7,296,071
股后的 732,516,261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756,256,33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7,
296,071股后的 728,960,261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e8b64c98-c7f6-4f12-9a1b-e44601c45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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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5:40│鹏鹞环保(30066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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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投资”)通知,获悉其办
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宜兴鹏鹞 是 2,900万 13.38% 3.83% 2022年 7 2025年 6 国联证券
投资有限 股 月 6日 月 25日 资产管理
公司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比例 质押 所持 总股本 况 况
数量 股份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宜兴鹏鹞 21,670.215 28.65% 1,914 8.83% 2.53% 0 0 0 0
投资有限 万股 万股
公司
陈宜萍 413.708万 0.55% 0 0 0 0 0 0 0
股
合计 22,083.923 29.20% 1,914 8.67% 2.53% 0 0 0 0
万股 万股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持有鹏鹞投资 80%股权,陈宜萍为王洪春配偶。
三、其他说明
1、鹏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鹏鹞投资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2d87632e-bb29-4452-86a4-557dde4b00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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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22│鹏鹞环保(30066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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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6,256,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296,071 股后的 728,960,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人民币现金红利 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6,448,013.05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10股,即36,448,013.05元÷756,256,332股×10股=0.48195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格-0.0481953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2025年 6月 18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 7
59,812,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296,071 股、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3,556,000 股后的728,960,26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上述3,556,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
由 759,812,332 股减至 756,256,33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8)。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分配比例的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后的 728,960,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 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7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2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24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10股,即36,448,013.05元÷756,256,332股×10股=0.48195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格-0.0481953 元。
2、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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