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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65(飞鹿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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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665 飞鹿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806│ -0.7411│ -0.3496│ -0.2518│ │每股净资产(元) │ 1.9701│ 2.0460│ 2.4124│ 2.55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7800│ -29.5200│ -12.6700│ -8.9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018.94│ 15209.50│ 15065.37│ 15065.3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924.37│ 3733.77│ 3884.46│ 3884.46│ │总股本(万股) │ 18943.31│ 18943.26│ 18949.83│ 18949.83│ ├─────────────┴──────────┴──────────┴──────────┴──────────┤ │●最新公告:2025-05-29 18:20 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8 17:11 飞鹿股份(300665):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出售及非交易过户暨提前终止(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426.07 同比增(%):8.80;净利润(万元):-1526.97 同比增(%):-12.6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9676,减少12.8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9264,减少4.2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飞鹿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等高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涂装施工及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870│ 0.0770│ -0.1590│ -0.28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609│ -0.1803│ 0.2091│ 0.355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458│ 1.1447│ 1.1649│ 1.1622│ │营业收入(万元) │ 7426.07│ 51847.89│ 31432.64│ 16003.26│ │利润总额(万元) │ -1533.65│ -16105.61│ -6612.18│ -4847.5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526.97│ -13978.27│ -6624.16│ -4771.71│ │净利润增长率(%) │ -12.63│ -776.26│ -332.95│ -1272.7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806│ │2024 │ -0.7411│ -0.3496│ -0.2518│ -0.0715│ │2023 │ 0.1092│ -0.0803│ 0.0213│ 0.0191│ │2022 │ -0.5831│ -0.1682│ -0.0804│ -0.0614│ │2021 │ 0.0700│ 0.0591│ 0.0206│ -0.0604│ └─────────┴───────────┴───────────┴───────────┴───────────┘ 【2.互动问答】 ┌──────┬──────────────────────────────────────────────────┐ │05-19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有产品可以用于港口和海洋航运用的集装箱和船舶吗如有,是什么产品有涨价空间或涨价│ │ │计划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集装箱业务方面,公司当前有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中间漆、环氧内面漆、丙烯酸面漆、│ │ │聚氨酯面漆等产品,并全部通过中国船级社认证。目前公司集装箱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已成功中标金鹰重型工程│ │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油漆项目;惠集特种箱涂料涂装一体化项目等。 │ │ │在船舶业务方面,公司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获得过挪威船级社(DNV)认证。但该领域存在较高的市场进入门槛、 │ │ │客户认可门槛,长期被国际巨头所垄断,公司暂未在该领域取得相关业绩。 │ │ │在市场定价方面,公司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采用成本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动态定价机制。感谢您的关│ │ │注。 │ ├──────┼──────────────────────────────────────────────────┤ │05-13 │问:请问贵司最近成立的湖南飞鹿汉华智慧农事公司是做什么的目前有那些工作进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湖南飞鹿汉华智慧农事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拟主│ │ │要从事海外棉花种植、智慧农事服务、AI无人农机技术研发的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对接和推进在乌兹别克斯坦拉什│ │ │卡达利亚州租赁5万亩土地棉花种植业务,今年将把该5万亩棉花种植作为公司首期项目并同时开启与其相关的智慧│ │ │农事技术研发工作,未来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相关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5-29 18:20│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将于2025年6月5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飞鹿转债利息为2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5年6月5日(星期四); 4、除息日:2025年6月5日(星期四);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票面利率为2.50%; 6、飞鹿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截至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飞鹿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5年6月4日前(含当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3.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文”核准,于2020 年6月5日公开发行了17,7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70,000张。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17,7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飞鹿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飞鹿转债2024年6月5 日至2025年6月4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飞鹿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中文简称:飞鹿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052 3、可转债发行量:1.77亿元(177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1.77亿元(177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年7月3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6年6月4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0%,第二年为0.80%,第三年为1.50%,第四年为2.0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10、可转债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可转债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发行未提供担保 14、可转债的信用级别: 2019年9月2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 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飞鹿转债”信用评级为A+。 2020年6月3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 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飞鹿转债”信用评级为A+。 2021年6月1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 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2年6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 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3年6月2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 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6月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 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飞鹿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当期票面利率为2.50% ,本次付息每10张飞鹿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5.00元(含税)。 对于持有飞鹿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0.00元。 对于持有飞鹿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5.00元。 对于持有飞鹿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5.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25年6月5日(星期四) 3、付息日:2025年6月5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飞鹿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的权益登记日前(包括付息的权益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 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1、咨询机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98号 3、咨询联系人:肖兰 4、咨询电话:0731-22778608 5、传真:0731-2277860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a9dce417-c1e3-47bd-bb8a-56c0749f31fc.PDF ─────────┬───────────────────────────────────────────────── 2025-05-28 17:06│飞鹿股份(300665):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出售及非交易过户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出售及 非交易过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 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将 890,000 股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5 年 3 月 21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及非交易过户暨提前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及持有人的个人意愿,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股份数量 800,000 股;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转出90,000股。本员工 持股计划出售及非交易过户股份总数为 890,000股,占公司 2025年 3 月 31 日股本总数的 0.47%。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已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名下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按相关规定清 算、分配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议案》。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已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名下,管理委员会已按相关规定清 算、分配完毕。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提前 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 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8f66fcd8-31cd-4a13-b20e-55f2da085f84.PDF ─────────┬───────────────────────────────────────────────── 2025-05-20 19:24│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67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1,156,500股及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8,00 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4,500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174,500股,注册资本减少1,174,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98号 邮编:412003 联系人:肖兰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c688580-384c-4203-b688-a4d753d906b9.PDF 【4.最新报道】 ─────────┬───────────────────────────────────────────────── 2025-05-28 17:11│飞鹿股份(300665):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出售及非交易过户暨提前终止 ─────────┴───────────────────────────────────────────────── 飞鹿股份宣布提前终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因所持股票已全部出售或过户,管理委员会已完成清算与分配。该计划经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11915 ─────────┬───────────────────────────────────────────────── 2025-05-13 18:46│飞鹿股(300665)2025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民用建筑等各业务领域2024年的市场拓展情况如何?未来有哪些重点布局方向? 答:2024年度,公司在各业务板块市场拓展如下:一是在轨道交通领域,对于轨道交通装备,公司中标了南京浦镇通用城轨跨项目 车体水性漆框架协议项目、国铁物资有限公司货车油漆联合采购(水漆)、油性漆以及桥梁漆项目长客股份城铁水性漆2024年战略招标 项目,同时公司水性漆产品还成功应用到了南京浦镇蒙内肯尼亚项目,产品与服务随着各类轨道交通装备进一步走出了国门;对于轨道 建设工程,公司新中标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国道109新 线高速公路(西六环-市界段)工程防水、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等;除此之外,公司还集中精力对 风电、石化、集装箱等轨道交通防腐以外防腐领域形成了突破。二是在建筑防水领域,公司在全力做好在手订单的执行和风险控制的同 时,新中标了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防水材料集中采购项目、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华南区 域防水工程(二线品牌)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等,除此之外,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旧房改造、水利工程等领域,着力开拓新市场,培育新的 增长点三是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强化防腐与新能源板块的联动实现业绩突破,在新能源材料方面,光伏组件胶类产品已经形成稳定收入 ,储能、电芯类产品已经在客户处实现了产品的成功应用;在新能源工程方面,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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