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12 永福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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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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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801│ 0.1616│ 0.0972│ 0.2918│
│每股净资产(元) │ 6.9121│ 7.2989│ 7.4553│ 7.413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4900│ 2.1700│ 1.3000│ 3.9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8660.26│ 18660.26│ 18658.95│ 18656.2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94.34│ 94.34│ 95.65│ 98.38│
│总股本(万股) │ 18754.60│ 18754.60│ 18754.60│ 187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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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8 17:46 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06 18:51 永福股份(300712):中标2080万元项目(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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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144392.93 同比增(%):18.36;净利润(万元):3359.37 同比增(%):10.5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7-12 除权派息日:2024-07-15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7704,减少0.1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17727,减少6.9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1-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永福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4-11-18累计质押股数:2301.50万股 占总股本比:12.27% 占其持股比│
│:49.83%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11-18累计质押股数:1446.00万股 占总股本比:7.71% 占 │
│其持股比:40.87%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04-30累计质押股数:191.50万股 占总股本比:1.02% 占其持│
│股比:4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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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EPC工程总承包等电力工程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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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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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3.1020│ -2.1920│ -0.6720│ -0.43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4070│ 2.4883│ 2.4239│ 2.326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3761│ 3.3760│ 3.3697│ 3.3697│
│营业收入(万元) │ 144392.93│ 99567.06│ 43299.74│ 203420.13│
│利润总额(万元) │ 1693.91│ 1907.23│ 1226.93│ 5606.8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359.37│ 3031.24│ 1823.87│ 5432.92│
│净利润增长率(%) │ 10.52│ 25.35│ 4.50│ -35.2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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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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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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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1801│ 0.1616│ 0.0972│
│2023 │ 0.2918│ 0.1636│ 0.1304│ 0.0935│
│2022 │ 0.4551│ 0.2992│ 0.2299│ 0.0926│
│2021 │ 0.2239│ 0.0947│ 0.0703│ 0.0474│
│2020 │ 0.2796│ 0.2039│ 0.1654│ 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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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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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宁德时代创始人兼董事长曾毓群日前媒体受访时提到,宁德时代的目标是将自己重塑为绿色│
│ │能源供应商。他预计,开发和管理“零碳电网”的业务可能比供应电动汽车电池大“十倍”。请问公司有哪些相关│
│ │业务与合作前景如何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为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深耕电力能源行业,在清洁能源、新能源│
│ │、智能电网、储能、数字能源等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为客户提供各类电力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主要包括为│
│ │客户提供涵盖规划、开发、咨询、设计、EPC、智能运维的各类电力能源全生命周期综合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安全 │
│ │可靠、样式美观、品类丰富的高品质分布式光伏集成产品以及基于电力监控、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边协同、数字│
│ │孪生等技术的数字能源产品等。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推动电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
│ │建“零碳电网”等贡献智慧和力量。谢谢! │
├──────┼──────────────────────────────────────────────────┤
│10-29 │问:光伏方面公司有哪些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深耕电力能源行业,具备电力行业全产业链系列资质,拥有工程设│
│ │计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电力资信甲级等全国最高资质,在光伏方面构建了服务+产品的业务布局。在光伏集 │
│ │成解决方案方面,我们以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和成熟的项目管理能力,为客户打造覆盖平地、山地、水面、屋面等│
│ │各种场景光伏解决方案,推动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助力客户绿色低碳发展;在分布式光伏集成产品方面,公司积│
│ │极响应国家“双碳”和“乡村振兴”战略,创新“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秉持“规模化开发、标准化产品、平 │
│ │台化运营、智能化运维”的生产经营策略,打造高品质、全装配式集成电站产品,提供电站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服│
│ │务,助力绿美乡村建设和低碳园区建设。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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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问:风电订单明年会超预期,公司在风电有哪些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深耕风电行业多年,可提供全类型地质气象环境风电解决方案,具│
│ │备领先的风电技术和丰富的工程案例,在海上风电领域技术实力突出,不断创新吸力桩、漂浮式海上风电等关键技│
│ │术研究和应用,已主编及参编近20项能源行业与地方海上新能源标准编制,获评为海上风电工程技术领军企业。近│
│ │年来,公司陆续承接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江西伟恒泥洋山50MW风电场项目、长乐外海ABC区海上风电项目、 │
│ │霞浦ABCD区海上风电项目等多个风电项目,并与韩国POSCO E&C公司合作拓展韩国海上风电市场。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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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问:算力,数据中心服务器对于电力的能源设计极高要求,公司的能源系统布局是否有覆盖算力服务器,数据中心│
│ │等领域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在多年前开始布局数字能源领域,基于电力监控、大数据、人工智│
│ │能、云边协同、数字孪生等技术,为新能源行业客户提供先进的能源数字化产品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现已成功打造│
│ │数字储能、数字新能源、数字电网三大类多款核心产品,并推向市场获得客户认可,助力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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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问:公司大客户有中国核工业,国家电网,公司在核电核能以及可控核聚变是否有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核电领域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核电常规岛和配套电力工程业务,属于│
│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电力能源综合集成解决方案范畴,已先后承接了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核工程技术服务、广│
│ │东阳江核电厂常规岛BOP工程勘察设计、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厂K2、K3机组工程勘察设计、漳州核电厂220kV安全电│
│ │源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等核电工程业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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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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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46│永福股份(30071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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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
”)、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投资”)的通知,获悉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展期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原质押 展期后 质权人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展期股份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押到 押
第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期日 用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途
致行动人 (%) (%)
博宏 是 2,185,000 4.73 1.17 否 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国泰 融
投资 11 月 16 11 月 15 11 月 14 君安 资
日 日 日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恒诚 是 7,070,000 19.98 3.77 否 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中邮 融
投资 11 月 16 11 月 15 11 月 14 证券 资
日 日 日 有限
责任
公司
恒诚 是 500,000 1.41 0.27 否 是 2024 年 2025 年 2025 年 中邮 补
投资 2 月 6 日 2月 5日 11 月 14 证券 充
日 有限 质
责任 押
公司
注: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股) (%)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 (股) (%)
(股)
博宏投资 46,185,486 24.63 23,015,000 49.83 12.27 0 0 0 0
恒诚投资 35,378,453 18.86 14,460,000 40.87 7.71 0 0 0 0
福建省永 3,830,796 2.04 1,915,000 49.99 1.02 0 0 0 0
福博发投
资股份有
限公司
林一文 210,000 0.11 0 0 0 0 0 0 0
合计 85,604,735 45.64 39,390,000 46.01 21.00 0 0 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博宏投资、恒诚投资、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85,604,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
数为 39,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0%,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46.01%。
三、其他说明
1.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况。
2.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e09173a-6a93-40c5-8dd1-138d22fff8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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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40│永福股份(300712):关于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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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概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建省国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榕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
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乡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海峡创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各方共同投资设立福州高新区国改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基金”)。2024 年 10 月 31 日,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认缴出资总额为 25,0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750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9)。
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福州高新区国改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
登记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福州高新区国改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福建省国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4 年 11 月 08 日
备案编码:SAQQ46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53991c8a-0095-4f32-8a6d-8481db3b2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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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22│永福股份(30071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永福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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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永福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永福股份提供的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
资料进行了审查、验证。同时,本所律师还审查、验证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信息、资
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永福股份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永福股份如下承诺及保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仅供永福股份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永福股份
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具备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的主体资格,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永福股份本次股东会由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 年 10 月 24 日,永福股份
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发布了《福建永福电力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十五日。上
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出席会议对象,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
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通知中对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了充分披露。
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 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 2006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永福股份董事长林一文先生主持。
4.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查验,永福股份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
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永福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永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23 日召开,决定召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永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18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71,189,875股,占永福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992%。
2.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永福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以现场的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1,016,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4%;反对 1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54%;弃权 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1,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177%;反对
1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97%;弃权 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26%。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4%,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永福股份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永福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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