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16 泉为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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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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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340│ -0.2938│ -0.1202│ -0.8659│
│每股净资产(元) │ 0.4825│ 0.6227│ 0.7963│ 0.916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2.0400│ -38.1700│ -14.0300│ -63.4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002.00│ 16002.00│ 16002.00│ 16002.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16002.00│ 16002.00│ 16002.00│ 16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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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21 18:14 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07 17:10 泉为科技最新公告:聘任关欣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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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0555.83 同比增(%):-76.92;净利润(万元):-6944.36 同比增(%):3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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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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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4601,增加3.82%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14064,增加42.7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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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泉为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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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截至2024-09-30累计质押股数:119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7.44% 占其持股 │
│比:7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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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4-11-21召开2024年11月21日召开7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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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低碳、环保、再生高分子材料及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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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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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890│ 0.2310│ -0.0400│ 0.5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5533│ -3.4131│ -3.2395│ -3.119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8493│ 2.8493│ 2.8493│ 2.8493│
│营业收入(万元) │ 20555.83│ 14564.05│ 6012.12│ 116548.18│
│利润总额(万元) │ -13873.32│ -9141.53│ -3905.49│ -15242.5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944.36│ -4700.99│ -1923.38│ -13856.07│
│净利润增长率(%) │ 35.69│ 40.13│ 28.59│ -1838.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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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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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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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4340│ -0.2938│ -0.1202│
│2023 │ -0.8659│ -0.6748│ -0.4900│ -0.1692│
│2022 │ 0.0500│ 0.9100│ 0.1200│ 0.1000│
│2021 │ -1.5100│ -0.3600│ 0.1300│ 0.0800│
│2020 │ -1.9800│ -1.1600│ -0.3800│ -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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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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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问:请问,当前股市政策向好,大股东定增工作推进是否到位能否按期完成定增计划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披露,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法│
│ │律法规及时予以公告。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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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问:请问,公司十大股东之一的上海申芯微半导体公司有光伏半导体系列产品,后续是否规划收购申芯微,做强泉│
│ │为光伏组件产品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无此相关计划,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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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问:公司的光伏业务还会新增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全面聚焦光伏新能源业务,会时刻关注相关政策与市场变化,合理制定经营发展规划│
│ │,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助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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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问:公司光伏产品能否加大投入,创造盈利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全面聚焦光伏新能源业务,会时刻关注相关政策与市场变化,合理制定经营发展规划│
│ │,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助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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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问:海上光伏最为本公司的亮点,请问是否有订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具体订单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公告相关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 │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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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问:请问金武盾头盔是否由贵公司生产参与研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参与上述产品的生产研发,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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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问:请问贵公司何时回购公司股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暂未公告股份回购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公│
│ │告,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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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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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4│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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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 公 司 董 事 会 分 别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 2024 年 11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统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
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经公司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慧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的股东名
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97人,代表股份35,925,250股,占贵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0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5,896,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07%;
反对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5%;
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692,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6.0463%;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208%;
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7329%。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甄永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5,880,1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745%;
反对2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82%;
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675,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7435%;
反对 2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3988%;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8577%。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
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40e9f25-530c-4318-bbfb-441365957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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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4│泉为科技(300716):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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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月 21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C幢易贸大楼 2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慧女士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7名,代表股份 35,92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代表股份 35,20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0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5 名,代表股份 720,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2%。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6
名,代表股份 720,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名,代表股份 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 95 名,代表股份 720,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896,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7%;反对 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6.0463%;反对 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08%;弃权 1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29%。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甄永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88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82%;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7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3.7435%;反对 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88%;弃权 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威律师、廖嘉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d247fe9-e519-4182-8fac-5954c3d856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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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21│泉为科技(3007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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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
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关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关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甄永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甄永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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