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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31(科创新源)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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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731 科创新源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800│ 0.1400│ 0.0800│ 0.0200│ │每股净资产(元) │ 4.8416│ 4.7618│ 4.7784│ 4.725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6600│ 2.8800│ 1.7700│ 0.4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015.80│ 12015.80│ 12015.80│ 12015.8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27.38│ 627.38│ 627.38│ 627.38│ │总股本(万股) │ 12643.18│ 12643.18│ 12643.18│ 12643.18│ ├─────────────┴──────────┴──────────┴──────────┴──────────┤ │●最新公告:2025-07-30 17:58 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06 16:19 科创新源创60日新高,华鑫证券二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5230.31 同比增(%):86.39;净利润(万元):1007.69 同比增(%):839.6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4 除权派息日:2025-06-05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6778,增加15.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5112,减少9.9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8-0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科创新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4-3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5-27至2025-08-2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26.43万股,占总股本1.0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周东 截至2025-06-18累计质押股数:346.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74% 占其持股比:41.56% │ └─────────────────────────────────────────────────────────┘ 【主营业务】 从事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高端的防水、绝缘、防火、密封等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5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630│ 0.1080│ 0.1690│ -0.02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7818│ 0.7021│ 0.6699│ 0.607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7788│ 2.7788│ 2.8462│ 2.8558│ │营业收入(万元) │ 25230.31│ 95812.61│ 59304.10│ 37564.61│ │利润总额(万元) │ 1186.41│ 2528.60│ 1255.64│ 445.8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07.69│ 1727.95│ 1067.29│ 283.61│ │净利润增长率(%) │ 839.66│ -32.12│ -2.39│ -75.7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800│ │2024 │ 0.1400│ 0.0800│ 0.0200│ 0.0100│ │2023 │ 0.2000│ 0.0900│ 0.0900│ -0.0400│ │2022 │ -0.2100│ -0.2500│ -0.1700│ -0.0900│ │2021 │ -0.1000│ 0.1900│ 0.1700│ 0.1100│ └─────────┴───────────┴───────────┴───────────┴───────────┘ 【2.互动问答】 ┌──────┬──────────────────────────────────────────────────┐ │08-04 │问:请问贵公司收购东莞兆科股权事谊是否在正常推进中。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 │080),公司本次计划收购的标的公司为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科”或“标的公司 │ │ │”),并包含其计划重组后100%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子公司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兆科科技有限公司、Vietna│ │ │m Ziitek Technology Co.,Ltd(中文名称:越南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收购”)。2025年5月16日│ │ │,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增加Zhike Technology Pte.L│ │ │td.(中文简称:新加坡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收购标的之一;同时,经协议各方同意,将本次收购的排他期 │ │ │限进行了延长,继续就相关事项做进一步磋商。截至目前,东莞兆科正在积极推进子公司股权重组整合的相关工作│ │ │,公司同步在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等工作,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待约定的前置条件全部获得满足│ │ │,且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 │积极推动股权收购事项的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感│ │ │谢您的关注,并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 │07-1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与霍尼韦尔合作,是英伟达 H100 GPU 服务器的液冷板核心供应商,液冷板方案还切│ │ │入了浪潮和新华三的供应链。公司还参与了英伟达即将推出的芯片级散热方案的研发。是否属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数据中心散热业务领域,公司主要开展数据中心散热结构件业务,产品包括虹吸式特│ │ │种散热模组、液冷板等,用于满足客户在高算力场景下,高功耗半导体芯片的散热效能。在技术端,公司与霍尼韦│ │ │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在数据中心服务器虹吸散热技术、板换液冷技术、单相│ │ │/两相浸没式液冷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在生产端,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莞创源智热技术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智热”)采用协同制造与自主产销双轮驱动模式进行生产。在大陆外市场区域,创源智热│ │ │主要采用协同制造的方式,积极采取措施切入行业头部企业供应链,承接适配订单,整合资源的同时汲取同业先进│ │ │经验。在大陆市场区域,创源智热主要采用自主产销的方式,持续提升自主交付能力,拓展市场份额。关于公司业│ │ │务、客户的具体情况,如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公司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关注│ │ │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并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 │07-14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的液冷有用到英伟达GB200,GB300上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 │ │在数据中心散热业务领域,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莞创源智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智热”)开展数│ │ │据中心散热结构件业务,产品包括虹吸式特种散热模组、液冷板等。 │ │ │2025年,创源制热采用协同制造与自主产销双轮驱动模式。在协同制造上,创源智热主要聚焦于大陆外区域业务,│ │ │积极切入行业头部企业供应链,承接适配订单,整合资源的同时汲取同业先进经验。自主产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 │ │内部生产体系建设投入,完善工艺与质量管控体系,提升自主交付能力,以此增强客户信心,拓展市场份额,推动│ │ │业务稳健快速发展。 │ │ │关于公司业务、客户的具体情况,如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公司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请您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 │ │感谢您的关注,并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7-30 17:58│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马婷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 治理结构的调整,马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婷女士 原定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24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9 月 26 日)。马婷女士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马婷女士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婷女士通过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 38,710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126,431,804 股的 0.03%。除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外,马婷女士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马婷女士之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马婷女士本次职位变动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承诺。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选举马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马婷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马婷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根 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与三名独立董事及三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9 月 26 日,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王玉梅女 士、张红敏女士、彭少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梅女士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 公司 38,710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126,431,804 股的 0.03%。除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外,王玉梅女士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玉梅女士之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红敏女士、彭少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 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本次职位变动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承诺。 2、鉴于马婷女士已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 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70daae47-6edc-4682-ba52-e5f87bffb11a.PDF ─────────┬───────────────────────────────────────────────── 2025-07-29 18:44│科创新源(300731):科创新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号厂房 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26,431,804 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8 人,代表股份 36,574,67 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8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30,695,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783%;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 人,代表股份 5,879,1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01%。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4 人,代表股份 5,879,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0 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8,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2%;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1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33%;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2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8,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2%;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1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33%;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3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8,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2%;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1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33%;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4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8,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2%;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1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33%;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5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8,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2%;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13%;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33%;弃权1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e37af8b5-78a2-4f57-9284-91c3a5ad342f.PDF ─────────┬───────────────────────────────────────────────── 2025-07-29 18:44│科创新源(3007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 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 题发表法律意见,而未对有关财务、会计、验资及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等 非法律专业事项及中国境外法律事项发表意见。 2.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以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会议的有 关文件和材料。本 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的,不存在隐瞒记载、 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 印件等材料均与原始材料一致。 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 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 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 厂房 1 楼会议室举行。 3.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 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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