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51 迈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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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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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1.4100│ 0.5800│ 3.3200│ 2.7200│
│每股净资产(元) │ 27.6626│ 27.4309│ 27.0245│ 26.658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1200│ 2.1300│ 12.5600│ 10.3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9335.24│ 19207.34│ 19207.34│ 19335.2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605.26│ 8733.16│ 8733.16│ 8605.26│
│总股本(万股) │ 27940.50│ 27940.50│ 27940.50│ 279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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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0 00:00 迈为股份(30075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9 12:56 中银证券:给予迈为股份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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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421278.55 同比增(%):-13.48;净利润(万元):39385.61 同比增(%):-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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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16 除权派息日:2025-09-17 │
│●分红:2024-12-31 10派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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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1686,增加14.8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7587,增加23.8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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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周剑 截至2025-04-09累计质押股数:212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7.59% 占其持股比:34.30%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王正根 截至2025-04-09累计质押股数:9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3.22% 占其持股比: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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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智能制造装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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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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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3.8190│ -1.2590│ 0.2010│ -0.45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1811│ 11.9494│ 11.3693│ 10.565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4.7966│ 14.7966│ 14.9703│ 14.9765│
│营业收入(万元) │ 421278.55│ 222867.09│ 983035.66│ 776700.68│
│利润总额(万元) │ 39017.00│ 14377.55│ 103013.89│ 87654.8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9385.61│ 16208.32│ 92590.64│ 75850.70│
│净利润增长率(%) │ -14.59│ -37.69│ 1.31│ 6.3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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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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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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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1.4100│ 0.5800│
│2024 │ 3.3200│ 2.7200│ 1.6600│ 0.9300│
│2023 │ 3.2900│ 2.5600│ 1.5200│ 0.7900│
│2022 │ 3.1100│ 2.4900│ 1.4300│ 1.0400│
│2021 │ 3.9100│ 4.4500│ 2.4700│ 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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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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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迈为股份(30075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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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008,514 股。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79,405,00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08
,514股后的278,396,492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278,396,492 股×5 元÷10 股= 139,198,246.00 元
(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10股=139,198,246.00元÷279,405,006 股*10 股=4
.981952 元,每股现金红利=4.981952 元÷10=0.4981952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4981952)÷(1+0)。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6月 3
0 日,公司总股本 279,405,00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08,514 股后的总股本 278,396,492 为基数,以此计算 2025 年半年
度拟派发现金红利 139,198,246.00 元(含税)。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
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本 次权 益分 派方 案 自 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 巨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 1,008,514 股)
后 278,396,4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6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9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53 周剑
2 01*****687 王正根
3 08*****883 苏州迈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首次公开发行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做出相应调整。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278,396,492 股×5 元÷10 股= 139,198,246.00 元(
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10股=139,198,246.00元÷279,405,006 股*10 股=4.9
81952 元,每股现金红利=4.981952 元÷10=0.4981952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4981952)÷(1+0)。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咨询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大兢路 8号
3、咨询联系人:刘琼
4、咨询电话:0512-616688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32f1ba34-17f4-4561-84bc-e9daf6f8c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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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2│迈为股份(30075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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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李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强先生因个
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李强先生董事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6 年 2月 19 日)。辞职后,李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研
发总监职务。李强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3,040 股股份,通过苏州迈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45,297 股股份,直接和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8,33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20%。辞职后,李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研发总监职务,其将继续
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李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李强先生在任董事期间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月 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施政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其将与公司其他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施政辉先生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施政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9 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部分调整。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调整前: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成员
审计委员会 刘跃华 刘跃华、赵徐、周剑
调整后: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成员
审计委员会 刘跃华 刘跃华、赵徐、施政辉(简历后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42ac9f42-fcf4-4740-8861-472b6a448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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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2│迈为股份(30075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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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大兢路 8号行政楼 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剑先生因公司事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赵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7 人,代表股份 139,693,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7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20,910,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3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18,782,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6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4,666,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9 人,代表股份 4,659,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79,405,00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008,514 股,
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8,396,492 股。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5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 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7%;弃权 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33,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6%;反对 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3%;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671%。
本项提案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提案 2.01 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5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89%;反对 2,226,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36%;弃权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0,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63%;反对 2,226,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009%;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 2.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22,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1%;反对 2,16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465%;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6,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81%;反对 2,16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912%;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7%。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 2.03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2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53%;反对 2,16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467%;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45%;反对 2,16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976%;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8%。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 2.04 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1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3%;反对 2,167,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513%;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9,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445%;反对 2,167,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347%;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7%。
本项提案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提案 2.0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96,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73%;反对 2,16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465%;弃权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0,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67%;反对 2,160,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912%;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1%。
本项提案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提案 2.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49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43%;反对 2,188,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670%;弃权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5,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346%;反对 2,188,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040%;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4%。
本项提案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提案 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19,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42%;反对 2,162,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482%;弃权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3,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303%;反对 2,162,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405%;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3%。
本项提案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郭凯航律师、赵寻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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