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78 新城市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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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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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968│ -0.0601│ 0.0288│ -0.8080│
│每股净资产(元) │ 6.0675│ 6.1901│ 6.2793│ 6.309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5600│ -0.9600│ 0.4600│ -16.2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361.95│ 20361.95│ 20361.95│ 20362.2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02│ 44.06│ 44.06│ 43.73│
│总股本(万股) │ 20365.96│ 20406.01│ 20406.01│ 2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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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1-05 17:50 新城市(300778):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07 18:59 中原环保(000544)子公司新泓光谷拟投建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再生水供能项目(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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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0621.88 同比增(%):-36.52;净利润(万元):-1971.84 同比增(%):8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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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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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7858,增加18.1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5109,减少5.1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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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类业务、工程设计类业务和工程咨询类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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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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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060│ -0.1100│ -0.1260│ 0.0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3093│ 0.3453│ 0.4341│ 0.405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6435│ 4.6475│ 4.6475│ 4.6475│
│营业收入(万元) │ 10621.88│ 7092.27│ 4178.21│ 19937.09│
│利润总额(万元) │ -2080.93│ -1237.93│ 932.98│ -15969.4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71.84│ -1225.57│ 587.96│ -16467.01│
│净利润增长率(%) │ 85.06│ 89.15│ 105.86│ -214.4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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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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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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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968│ -0.0601│ 0.0288│
│2024 │ -0.8080│ -0.6481│ -0.5545│ -0.4949│
│2023 │ -0.2766│ 0.0528│ -0.0340│ -0.0770│
│2022 │ 0.3446│ 0.3001│ 0.2348│ 0.1268│
│2021 │ 0.5464│ 0.3986│ 0.2729│ 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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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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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7:50│新城市(300778):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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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64416b04-4b11-4ac0-a41d-d0e6008f7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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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7:50│新城市(3007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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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5日(星期三)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1月 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5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月 5日 9:15至 15:00的任
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号新城市大厦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1,022,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0.35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845,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4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76,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6%。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47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147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1,176,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75,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 41,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0,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45%;反对 41,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919%;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6%。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897,2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9%;反对4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11%;弃权 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27%;反对 49,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315%;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58%。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袁月云、付雄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99fdbb2e-f6a9-47d4-9ed5-36d353f20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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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7:50│新城市(300778):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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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
方式等事项。
2025年10月24日,贵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函》,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同日,贵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
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将前述临
时提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8楼806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张
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50人,代表股份121,022,07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回购股份)的60.3510%
。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120,975,8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18%;
反对41,0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39%;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2%。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0,897,2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69%;
反对49,7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1%;弃权7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20%。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
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
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7fa2ca7d-dce1-410e-982d-71d8a51037a8.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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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59│中原环保(000544)子公司新泓光谷拟投建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再生水供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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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控股子公司新泓光谷拟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再生水供能项目,利用高新区微管网再生水,通过
水源热泵技术为文化中心提供冷暖服务。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涵盖展厅、
会议室等设施。新泓光谷将负责再生水管网、能源站设备及站外1.5米内管道的建设与调试,推动绿色低碳能源应用。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66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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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 06:10│新城市(300778)2025年三季报简析:亏损收窄,三费占比上升明显
─────────┴─────────────────────────────────────────────────
新城市2025年三季报显示,营收1.06亿元,同比下降36.52%;归母净利润-1971.84万元,同比减亏85.06%。单季看,Q3营收3529.6
1万元,同比下降28.93%,净利-746.27万元,同比减亏60.85%。三费占比升至18.24%,同比增32.29%,毛利率仅11.51%,同比下滑71.1
3%,净利率-18.65%,虽同比改善76.38%,但持续亏损。ROIC中位数9.37%,但2024年曾跌至-13.37%,显示盈利波动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5000057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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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1:11│新城市(300778):前三季净亏损19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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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23日丨新城市(300778.SZ)公布三季度报告,前三季营业收入1.06亿元,同比下降36.52%,净亏损1971.8万元,扣非净
亏损397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68元。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00951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8-29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15.60 成交量(万股):3561.66 成交额(万元):56455.44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港口路证券营业部 │ 1051.19│ 4.1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642.38│ 171.1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610.19│ 132.7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593.65│ 84.48│
│机构专用 │ 539.51│ 3147.11│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539.51│ 3147.11│
│机构专用 │ 91.18│ 1657.62│
│机构专用 │ 0.16│ 1428.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 │ 3.17│ 1348.4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 │ 15.51│ 1219.89│
└───────────────────────────────┴────────────┴────────────┘
●交易日期:2025-07-10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19.99 成交量(万股):6290.40 成交额(万元):116821.00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江苏路证券营业部 │ 1775.00│ 45.98│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1549.05│ 0.18│
│机构专用 │ 1337.84│ 2377.8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326.19│ 613.77│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林路证券营业部 │ 1208.16│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90.92│ 2679.36│
│机构专用 │ 957.91│ 2483.75│
│机构专用 │ 1337.84│ 2377.8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证券营业部 │ 7.77│ 2304.6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证券营业部 │ 13.88│ 2092.52│
└───────────────────────────────┴────────────┴────────────┘
●交易日期:2025-07-10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涨跌幅(%):19.99 成交量(万股):10337.48 成交额(万元):184046.35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3497.02│ 3823.46│
│机构专用 │ 2475.63│ 2762.61│
│机构专用 │ 2470.1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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