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796 贝斯美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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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04-20 00:00 贝斯美(30079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5 15:31 贝斯美(300796):目前与恒达新材没有业务往来(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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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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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35402.14 同比增(%):62.30;净利润(万元):2012.5│
│2 同比增(%):-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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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0.4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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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7594,增加4.16%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7291,减少14.3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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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贝斯美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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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03-12公告,股东2024-03-18至2024-06-1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 │
│于等于1083.00万股,占总股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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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1-12-29累计质押股数:1640.00│
│万股 占总股本比:13.54% 占其持股比:4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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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4-05-10召开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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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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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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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00│ 0.2400│ 0.2200│ 0.2200│
│每股净资产(元) │ 4.6866│ 4.6358│ 4.6087│ 4.606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900│ 5.4000│ 4.7400│ 4.74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320│ 0.3140│ 0.5640│ 0.5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935│ 1.2378│ 1.2203│ 1.21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2805│ 2.2805│ 2.2805│ 2.2805│
│营业收入(万元) │ 35402.14│ 69919.06│ 46634.74│ 36312.36│
│利润总额(万元) │ 2915.90│ 11073.99│ 10622.92│ 9911.4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012.52│ 8841.08│ 7884.53│ 7856.12│
│净利润增长率(%) │ -59.37│ -42.17│ -31.35│ 5.1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6114.29│ 36114.29│ 36114.29│ 36114.2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36114.29│ 36114.29│ 36114.29│ 36114.2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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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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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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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 ---│ 0.0600│
│2023 │ 0.2400│ 0.2200│ 0.2200│ 0.1400│
│2022 │ 0.7900│ 0.6000│ 0.4000│ 0.2600│
│2021 │ 0.4700│ 0.3600│ 0.3100│ 0.2000│
│2020 │ 0.3200│ 0.1200│ 0.10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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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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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问:恒达新材是否为贵公司上游供货哪些产品给贵公司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
│ │公司目前与恒达新材没有业务往来。 │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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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问:您好,近期关注到贵司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100吨环戊烷 │
│ │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在相关网站公示,投资金额1.2亿,请教一下目前铜陵绿色 │
│ │新材料项目进展如何23年10月披露正在进行试生产,目前半年过去是否有新的进│
│ │展目前产能利用率如何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铜陵绿色新材料项目经过前期的试车和工艺优化,目前│
│ │已经顺利投入生产,装置运行稳定,产能负荷充足,为公司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和│
│ │综合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沿着碳五新材料│
│ │产业链完善布局,包括环戊烷系列等新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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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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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贝斯美(30079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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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4284ee97-7af9-4e13-b6b7-3b444b082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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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贝斯美(30079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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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
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吴韬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先
后任职华东理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2007年8月加入宁波诺丁汉大学,曾任化学与环境工程系系主任及理工学院副院长,现任宁
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理工学院院长、宁波市科协副主席、诺丁汉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院长、浙江省有机废弃物转化及过程强化技术重
点实验室主任、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保能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宁波诺丁汉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
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3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本人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的交流和沟通,认真审议并表决董事
会提交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积极
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对会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及项目投资规划、产品选
择等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主动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特别是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提出了合理建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在2023年度内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
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
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
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保驾护航。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其它工作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公司各基地实地考察,2023
年12月份到安徽铜陵实地考察“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建设情况,了解项目进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情况、研发创新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
交流和探讨。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在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工作,并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工作,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是公司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出发做
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收购项目资金安排,也体现了公司以主营业务为发展核心,不断深化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变更募投符合全体
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和变更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
的收入水平,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
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
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024c006b-1443-459b-9577-34cfedcc5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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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贝斯美(30079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方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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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方咏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4c4b2415-bb91-42ac-a459-40f00113d3d8.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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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5:31│贝斯美(300796):目前与恒达新材没有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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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4月25日丨贝斯美(300796.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与恒达新材没有业务往来。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74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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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47│图解贝斯美(300796)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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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贝斯美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99亿元,同比下降8.97%;归母净利润8841.08万元,同比下降42.17%;
扣非净利润8463.52万元,同比下降45.9%;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33亿元,同比上升5.08%;单季度归母净利
润956.55万元,同比下降74.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44.9万元,同比下降78.81%;负债率41.7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2000001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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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2:03│贝斯美(300796)发布一季度业绩,净利润2012.52万元,下降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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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贝斯美(300796.SZ)发布2024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4亿元,同比增长62.30%。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012.52万元,同比下降5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2.17万元,同比下降62.39%。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05885.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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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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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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