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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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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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000│ 0.2600│ 0.0500│ 0.2500│
│每股净资产(元) │ 5.8325│ 5.7313│ 5.8201│ 5.744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6800│ 4.9100│ 1.3100│ 8.9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476.23│ 13476.23│ 13476.23│ 13476.2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44.28│ 1444.28│ 1444.28│ 1444.28│
│总股本(万股) │ 14920.50│ 14920.50│ 14920.50│ 149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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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3-30 20:32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3-26 09:04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3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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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48247.82 同比增(%):-13.88;净利润(万元):5787.38 同比增(%):-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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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05 除权派息日:2024-06-0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20,公司股东户数16325,增加51.0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10,公司股东户数10810,增加35.8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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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聚杰微纤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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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3-3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4-22至2025-07-2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447.62万股,占总股 │
│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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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超细复合纤维面料及制成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15
●2025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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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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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310│ -0.1630│ -0.1620│ 0.58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441│ 1.4429│ 1.5317│ 1.456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0668│ 3.0668│ 3.0668│ 3.0668│
│营业收入(万元) │ 48247.82│ 33714.98│ 11930.26│ 68486.09│
│利润总额(万元) │ 6584.90│ 4850.42│ 1313.30│ 7964.1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787.38│ 4277.82│ 1127.24│ 7443.61│
│净利润增长率(%) │ -22.10│ 12.17│ 44.88│ 102.5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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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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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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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3900│ 0.2900│ 0.0800│
│2023 │ 0.5000│ 0.5000│ 0.2600│ 0.0500│
│2022 │ 0.2500│ 0.3100│ 0.2500│ 0.0700│
│2021 │ 0.3100│ 0.3200│ 0.2200│ 0.0700│
│2020 │ 0.0600│ 0.1600│ 0.10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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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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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3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16325 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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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问:我注意到,贵公司相较于同行业,在23年年报中并未披露当年已申请和获得授权的专利具体数量,可以披露一│
│ │下吗此外,贵公司的研发投入相较于同行业而言,是否合理有没有产生实质性效应呢感谢回答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在2024年年报中体现公司的专利情况,请您关注相关定期报告。公│
│ │司研发投入处于行业的合理水平,公司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的稳健经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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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问:董秘你好 │
│ │ │
│ │请问截止2025年3月1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谢谢回复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10810 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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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3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10810 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3-11 │问:您好!请问截至3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10810 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3-11 │问:请明确回复贵公司是否有产品应用于机器人行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没有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机器人相关的产品。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
│ │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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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问:你好董秘,近几日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市场都在传公司的子公司肌动科技研究制造机器人相关产品,请问是否│
│ │属实由于传言资金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请及时回应市场传闻。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苏州肌动科技有限公司现在还没有生产、销售任何产品。到目前为│
│ │止,公司也没有向任何机器人公司提供过产品与服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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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问:请明确回复贵公司子公司苏州肌动科技是不是生产和机器人相关的产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苏州肌动科技有限公司现在还没有生产、销售任何产品。到目前为│
│ │止,公司也没有向任何机器人公司提供过产品与服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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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问:请问截至2月28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7957 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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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问:您好,请问,贵公司截止2月28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7957 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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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2月28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7957 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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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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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20:3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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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持有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8,74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6%)的股东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杰君合”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76,150股(即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
公司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聚杰君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杰君合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8,7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聚杰君合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47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聚杰君合遵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事项,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聚杰君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
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交易时还应明确
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相关规定。
3.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
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减持后本单位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本单
位与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本承诺第1款减持比例的规定,还应当继续遵守本承诺第7款、第8款信息披露的规定。
4.如若本单位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含信用证券账户)的,计算本承诺第1款、第2款规定的减持比例时,对多个证券账户持股合并计
算,可减持数量按照其在各账户和托管单元上所持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5.计算本承诺第1款、第2款规定的减持比例时,本单位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应当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不得减持股份:
(1)公司或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
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单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单位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单
位应当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单位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
8.本单位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如若本单位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
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夏建新、黄亚辉、李林、席菊明、王卫锋、王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
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
%。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主体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
一致,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聚杰君合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聚杰君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聚杰君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0/cb279e38-fb88-45f3-9049-68866160d8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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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7:52│聚杰微纤(3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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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5年 3月 17日、18日、19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通过电话方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部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其他媒体平台提到“苏州肌动科技有限公司”及“机器人”等相关热
点问题。截至目前,子公司苏州肌动科技有限公司仍处于新设立阶段,未开展任何研发、生产、销售活动;公司也未向任何机器人公司
提供产品或服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自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4 年年
度报告》将于 2025年 4月15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日,相关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3d0b89d7-f213-4498-b5ff-c3b9b52b3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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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7:08│聚杰微纤(3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2025年 3月 6日、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通过电话方式对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自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4 年年
度报告》将于 2025年 4月15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日,相关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1a95e378-22dc-4716-b705-d93ec89d7b7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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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09:04│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3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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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财务数据看,公司 2024 年较 2023年营收及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剥离子公司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 3000余万元,导致当年营收及净利润大幅增长。若
剔除该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按扣非口径),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较上年同期实现显著增长。
2、公司与哪些机器人企业在高性能纤维材料领域开展了合作?
答:目前,下游企业对高性能纤维材料仅处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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