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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3(浩洋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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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833 浩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6147│ 0.4210│ 2.3851│ 2.0425│ │每股净资产(元) │ 18.6847│ 19.6380│ 19.1396│ 18.885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1800│ 2.1700│ 12.7900│ 10.8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125.55│ 8126.01│ 8126.01│ 8126.0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523.50│ 4523.04│ 4523.04│ 4523.04│ │总股本(万股) │ 12649.05│ 12649.05│ 12649.05│ 12649.05│ ├─────────────┴──────────┴──────────┴──────────┴──────────┤ │●最新公告:2025-09-26 18:50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9 17:34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52164.28 同比增(%):-21.99;净利润(万元):7774.90 同比增(%):-61.6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0 除权派息日:2025-06-11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0663,增加9.0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9780,减少15.3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1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浩洋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和桁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930│ 0.2390│ 2.1480│ 1.58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8.3622│ 9.4685│ 9.0475│ 8.871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8.6286│ 8.6286│ 8.6286│ 8.6286│ │营业收入(万元) │ 52164.28│ 28984.92│ 121195.20│ 94617.35│ │利润总额(万元) │ 9109.10│ 6285.24│ 36130.76│ 30968.5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774.90│ 5325.85│ 30168.77│ 25835.56│ │净利润增长率(%) │ -61.69│ -47.04│ -17.61│ -16.8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6147│ 0.4210│ │2024 │ 2.3851│ 2.0425│ 1.6044│ 0.7950│ │2023 │ 2.8949│ 2.4549│ 1.7649│ 1.1818│ │2022 │ 4.2237│ 3.5815│ 2.0826│ 0.7266│ │2021 │ 1.6123│ 1.0972│ 0.4045│ 0.1175│ └─────────┴───────────┴───────────┴───────────┴───────────┘ 【2.互动问答】 ┌──────┬──────────────────────────────────────────────────┐ │09-15 │问:请问贵公司的科技研发工作有什么具体成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并在演艺灯光设备的造型、电子、光学、热学、机械结构及控制系统等│ │ │技术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相关专利情况可以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9-26 18:50│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 18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8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4,836,1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74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0,214,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21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621,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 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4,758,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网络投票中小 股东人数为 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4,621,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3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824,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4%;弃权 8,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同意 4,747,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7%;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弃权 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嘉颖律师、郭钟泳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15fcf8cf-ae3c-48a2-a49e-76b86861bc27.PDF ─────────┬───────────────────────────────────────────────── 2025-09-26 18:50│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经公司2025年7月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现行有效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3. 公司2025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2025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 5.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 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5年8月27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蒋伟楷先生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 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 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214,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1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21, 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37%。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75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758,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17%。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4,836,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74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 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94,824,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 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 8,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747,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7 %;反对 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35d7e1fd-f836-4c58-b314-1bc31bf22bf9.PDF ─────────┬───────────────────────────────────────────────── 2025-09-24 18:30│浩洋股份(30083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 达。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0)。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60ee7354-cf74-4f20-b338-a4bbb9a577d1.PDF 【4.最新报道】 ─────────┬───────────────────────────────────────────────── 2025-09-19 17:34│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1.69%,请问造成下降的因素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上半年受国际贸易摩擦及丹麦子公司仍处于整合期的双重影响,业绩有所承压,但行业发展趋势与 公司的竞争力并无发生实质性恶化。 2、公司在境外子公司(法国雅顿、丹麦SGM、越南浩洋等)的产能布局、本地化销售是否有新进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公司收购了丹麦SGM公司资产,相继在丹麦和美国成立子公司,整合利用其技术及产能,考虑利 用该部分产能来支援美国市场。公司也在境外其他地区考察扩充产能的可能性,相关产能情况可以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3、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超93%,境内销售仅3284.75万元,收入结构高度依赖境外市场。请问报告期内主要出口地区的需求是否出现 明显下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至今,欧洲整体的需求仍然积极;亚洲演艺活动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各类活动带动了演艺设 备需求增长;中东地区整体保持回暖趋势。总体而言,除美国受关税影响外,其他区域的需求仍处于向上的趋势。 4、您是如何看待行业未来的发展?接下来贵司又有怎样的战略规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livenation二季度的报告指出,未来两年内海外演艺活动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市场景气度较 好。未来公司将保持提升研发能力的策略,通过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努力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5、越南浩洋作为境 外生产基地,请问目前产能建设进度如何?是否已开始量产?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越南项目具体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谢谢!感谢您的关注。 6、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同比增长10.31%,主要因“募投项目部分完工转入”,这些资产投产后,预计能提升多少产能?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根据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7、面对2025年上半年业绩下滑,公司在下半年有哪些具体的经营计划? 答:尽管2025年上半年受国际贸易摩擦及丹麦子公司仍处于整合期的双重影响,业绩有所承压,但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的竞争力并 无发生实质性恶化。与此同时,随着国际贸易政策趋于稳定,SGM品牌逐步释放潜力,公司受到的影响将减弱。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 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细分领域产品占比,加强研发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以应对未来市场的挑战和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9-19/1224671276.PDF ─────────┬───────────────────────────────────────────────── 2025-08-27 20:00│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8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交流环节: 公司是一家集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上半年公司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挖掘新的机遇;整合丹麦SGM公司,提升发展动能;整合优化产能资源,新总部投入使用。2025年上半年公司整体 保持稳健运营,稳中求进。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5.22亿元,同比下降约21.99%;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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