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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4(山水比德)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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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844 山水比德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4100│ 0.0211│ -0.0800│ 0.4400│ 0.2300│ 0.1347│ │每股净资产(元) │ 7.8664│ 8.5321│ 11.8242│ 11.8987│ 11.7656│ 11.629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0000│ 0.2500│ -0.7000│ 3.8000│ 2.7600│ 1.6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003.99│ 8732.50│ 6237.50│ 2251.50│ 2251.50│ 1683.5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17.10│ 317.10│ 226.50│ 4212.50│ 4212.50│ 4780.50│ │总股本(万股) │ 9321.09│ 9049.60│ 6464.00│ 6464.00│ 6464.00│ 6464.00│ ├─────────┴───────┴───────┴───────┴───────┴───────┴───────┤ │●最新公告:2026-04-07 17:41 山水比德(30084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1-30 18:16 山水比德: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2500万元至5000万元(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6-01-30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2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274.68%至-187.34% │ │。扣非后净利润-6900.00万元至-3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670.81%--414.36%。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30282.06 同比增(%):5.52;净利润(万元):-3752.98 同比增(%):-281.4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 股权登记日:2025-05-20 除权派息日:2025-05-21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5266,增加2.8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20,公司股东户数5119,增加5.2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0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山水比德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景观设计业务、建筑设计业务和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业务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620│ -0.4640│ -0.5810│ -0.3270│ -0.3760│ -0.19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6231│ -0.2060│ -0.4009│ -0.3179│ -0.4407│ -0.572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2808│ 7.4932│ 10.8820│ 10.8735│ 10.8633│ 10.8582│ │营业收入(万元) │ 30282.06│ 22518.26│ 8882.51│ 45925.64│ 28698.22│ 18016.86│ │利润总额(万元) │ -3535.19│ 505.36│ -547.59│ 3472.83│ 2029.42│ 1224.3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752.98│ 190.67│ -536.60│ 2862.37│ 2068.52│ 1219.0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81.43│ -84.36│ -192.11│ 126.4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4100│ 0.0211│ -0.0800│ │2024 │ 0.4400│ 0.2300│ 0.1347│ 0.0900│ │2023 │ -1.6800│ -0.5500│ -0.3193│ -0.1400│ │2022 │ -1.8900│ -1.4200│ -0.8400│ -1.5600│ │2021 │ 1.5400│ 0.9200│ 1.5400│ -0.0100│ └─────────┴───────────┴───────────┴───────────┴───────────┘ 【2.互动问答】 ┌──────┬──────────────────────────────────────────────────┐ │04-01 │问:您好,请问截止3月31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望告知一下,跪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定期持有人名册,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 │ │ │司股东总户数5266户。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6-04-07 17:41│山水比德(30084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7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7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 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66 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彬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2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67,826,16 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67,7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2.7131%。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49,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5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94,16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4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49,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3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孙虎先生、蔡彬女士、秦鹏先生、利征先生、山水比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山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829,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87%;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584%;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73,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04%;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83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85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67,819,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2%;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87,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74%;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6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85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孙虎先生、蔡彬女士、山水比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山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硕煜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3,307,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9%;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56%;弃权股数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87,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74%;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1858%。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孙虎先生、蔡彬女士、秦鹏先生、利征先生、山水比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山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829,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87%;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584%;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73,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04%;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83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58%。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卢旺盛律师、董宇恒律师现场见证,大成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061af2a-50bc-4813-99f4-943cad50f9c6.PDF ─────────┬───────────────────────────────────────────────── 2026-04-07 17:39│山水比德(30084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层、15层(510623) 14/F,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 6 Zhujiang East RoadTianhe District 510623, Guangzhou, China Tel:+8620-85277000 Fax:+8620-8527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4月 7日 15:30,本次股东会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66 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 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州山水比德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合计67,826,1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93,210,880股的72.7664%。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所代表股份共计67,776,50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72.7131%。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9,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股份94,1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10%。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44,50 0股;通过网络投票20人,代表股份49,668股。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 审议、表决;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4.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 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 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共四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 弃权 号 (股) (股) 1.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总投票情况 829,668 17,500 3,000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 73,668 17,500 3,000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 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 者投票情况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总投票情况 67,819,668 3,500 3,000 案》 其中中小投资 87,668 3,500 3,000 者投票情况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总投票情况 3,307,668 3,500 3,000 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 87,668 3,500 3,000 者投票情况 4.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 总投票情况 829,668 17,500 3,000 员责任险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 73,668 17,500 3,000 者投票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3.00、4.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 投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c14715b7-7a5a-4bf2-9e8c-5c0451fca276.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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