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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5(捷安高科)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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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845 捷安高科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8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 -0.0500│ 0.38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 5.6952│ 5.7272│ 5.404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8200│ 6.7500│ 1.1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259.72│ 10229.87│ 10229.87│ 10242.1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103.19│ 4359.42│ 4359.42│ 4319.83│ │总股本(万股) │ 20362.91│ 14589.29│ 14589.29│ 14561.9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 │●最新公告:2025-06-13 16:26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2 19:41 捷安高科(300845)两股东拟减持合计不超2.5288%股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490.75 同比增(%):4.85;净利润(万元):-679.56 同比增(%):-41.6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派3.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4351,增加4.0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3792,减少13.8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0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捷安高科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6-12公告,股东、监事2025-07-03至2025-10-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89.00万股,占总股本0.94% │ │●拟减持:2025-06-12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7-03至2025-10-0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22.00万股,占总股 │ │本1.59% │ └─────────────────────────────────────────────────────────┘ 【主营业务】 轨道交通、安全作业、船舶等领域计算机仿真实训系统研发与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8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2800│ 0.3750│ -0.17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9033│ 1.9499│ 1.651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2.6909│ 2.6763│ 2.6659│ │营业收入(万元) │ ---│ 2490.75│ 38388.05│ 15366.95│ │利润总额(万元) │ ---│ -652.08│ 6162.48│ 1047.2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679.56│ 5493.25│ 888.97│ │净利润增长率(%) │ ---│ -41.61│ 9.12│ 50.8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500│ │2024 │ 0.3800│ 0.0600│ 0.0700│ -0.0400│ │2023 │ 0.4500│ 0.0500│ 0.0800│ -0.0600│ │2022 │ 0.4000│ 0.0900│ 0.0700│ -0.0900│ │2021 │ 0.3200│ 0.1200│ 0.0900│ -0.0600│ └─────────┴───────────┴───────────┴───────────┴───────────┘ 【2.互动问答】 ┌──────┬──────────────────────────────────────────────────┐ │06-10 │问:公司子公司捷安军工科技去年被军工禁采一年,是否6月11就正式到期解禁了 │ │ │ │ │ │答:投资者您好!相关解禁期如您所述。感谢您的关注。 │ ├──────┼──────────────────────────────────────────────────┤ │06-10 │问:董秘说从2021年到2024年捷安高科经营收入和利润连续双增长,通过分红扩股公司股本也翻倍了。但良好的业│ │ │绩和较好的分红扩本,却没有给公司的总市值带来增加,所以投资者未能享受公司经营带来的收益,造成这样的局│ │ │面原因是什么公司改变市值连续多年不能增加除了董秘上次说的措施外,还有没有其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给投│ │ │资者带来正收益!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行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业绩和发展预期是支撑市值的根本。公司始终保持│ │ │做好做大主业的初心,并结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市值管理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 ├──────┼──────────────────────────────────────────────────┤ │06-10 │问:捷安高科投入研发垂直大模型基础的大数据和算力保障如何获得支持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投入各方面资源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在垂类大模型的大数据方面,依托公司积累的行│ │ │业数据,对多源数据进行整合,构建行业专属合规数据集;在算力方面,通过混合云架构,云算力集群等技术实现│ │ │柔性算力,通过自建加租赁的方式满足项目在不同阶段的需求。感谢您的关注。 │ ├──────┼──────────────────────────────────────────────────┤ │06-06 │问:公司说将投入算力资源等方面的努力,打造具备跨模态信息融合的、具备文本理解、图像理解、视频理解和音│ │ │频理解的捷安多模态垂类职教大模型。进展如何是否和教育部职责教育中心有合作看到目前教育部职教中心已经和│ │ │阿里,火山引擎,中兴通讯签署了打造多模态垂类大模型的合作协议。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序推进中,相│ │ │关进展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披露;职教发展中心作为教育部隶属单位,公司2015年开始围绕职教标准、1+X证 │ │ │书开发、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方面与其开展合作,目前保持常态化联系。感谢您的关注。 │ ├──────┼──────────────────────────────────────────────────┤ │06-05 │问:很多良心的负责任的上市公司纷纷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而捷安高科却在市值和业绩没有有效增长的情况下,│ │ │股本越做越大,这势必造成股价受挫,投资者利益受损!公司能否认真考虑如何让市值合理增长,减少投资者的损│ │ │失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坚持做好经营,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为市值实现奠定基础。公司2021年到2024年已连续四年营│ │ │收、利润双增长,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基于践行回报投资者的理念而实施。公司持续关注股价及市场走势,将在努│ │ │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强化技术实力、提升收入和利润规模创造价值、坚持积极的分红政策│ │ │、加强与投资者交流等各种举措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感谢您的建议及关注。 │ ├──────┼──────────────────────────────────────────────────┤ │05-30 │问:捷安高科的舰船虚拟仿真训练有没有涉及航母的训练C919大飞机维修虚拟仿真技术完成的怎样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航海舰船仿真训练解决方案,能够为民用航海技能培训与取证提供支撑,为海事学校及行业│ │ │培训提供装备系统仿真和训练解决方案;公司飞机航线检查仿真实训系统以A320、C919等机型为蓝本,参考机型手│ │ │册、M8教材、航司标准及事故案例,旨在还原航线检查工作中的流程与规范,满足实训室构建与赛事组织需求,已│ │ │为2024 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飞机维修赛项提供技术平台支持。感谢您的关注。 │ ├──────┼──────────────────────────────────────────────────┤ │05-27 │问:捷安高科有没有数据链训练系统:该系统是子公司重点解决方案,旨在提升军队在信息化作战中的协同训练效│ │ │率,覆盖武器装备操作、战术协同等场景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无相关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6-13 16:26│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号)核准,郑州 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 2,309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 4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11,833.25 11,553.25 统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7月 7日注销。 2、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安 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 4、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 教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二、本次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新增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郑州捷安高科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101014202001008 基于职教垂类 份有限公司 郑州中原路支行 大模型的 AI 职 教平台建设项 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110101420200100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 的 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凯、孙银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4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 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 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874ca68-2ada-426c-9760-ac5bf454dfac.PDF ─────────┬───────────────────────────────────────────────── 2025-06-12 19:26│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7,611,787股,占公司总股本 3.7668%的监事杜艳齐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353%。 2、持有公司股份 11,290,115股,占公司总股本 5.5870%的股东南京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嘉景”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1.593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监事杜艳齐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嘉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情况公告如 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杜艳齐 股东、监事 7,611,787 3.7668% 南京嘉景企业管 持股 5%以上股东 11,290,115 5.5870%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注:本公告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身业务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杜艳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 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353%。 南京嘉景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2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93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6、 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杜艳齐先生、南京嘉景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监事杜艳齐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 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 ,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 定; 3、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 4、 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 5、 如本人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 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艳齐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南京嘉景遵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 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 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嘉景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实施该计划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杜艳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南京嘉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080c42eb-8c5f-4250-8b76-98dfa07da7d6.PDF ─────────┬───────────────────────────────────────────────── 2025-06-11 15:44│捷安高科(30084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6月 11日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乐观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张安全先生、靳登阁先生、赵健梅女士、姚加 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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