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853 申昊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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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200│ -1.3200│ -0.8800│ -0.4900│ -0.2700│ -1.6400│
│每股净资产(元) │ 3.4894│ 3.7098│ 4.1510│ 4.5420│ 4.7655│ 5.037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9600│ -25.3100│ -16.1200│ -8.6300│ -4.7500│ -23.7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831.40│ 11025.78│ 11025.65│ 11025.65│ 11025.84│ 11025.4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63.50│ 3669.13│ 3668.94│ 3668.94│ 3668.75│ 3668.77│
│总股本(万股) │ 14694.90│ 14694.90│ 14694.59│ 14694.59│ 14694.59│ 146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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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1 19:28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21 19:52 申昊科技(300853)与中航信柏润就数据中心智能运维领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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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4614.48 同比增(%):258.70;净利润(万元):-3239.47 同比增(%):19.2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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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5910,减少11.7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8025,减少0.2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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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投资者互动:最新7条关于申昊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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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机器人和智能监测检测及控制设备等产品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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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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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030│ 0.3600│ -0.4960│ -0.1120│ -0.1170│ -0.1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2955│ -1.0750│ -0.6330│ -0.2419│ -0.0281│ 0.244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7639│ 3.7639│ 3.7631│ 3.7630│ 3.7727│ 3.7719│
│营业收入(万元) │ 4614.48│ 31227.10│ 14074.27│ 7017.62│ 1286.45│ 15759.20│
│利润总额(万元) │ -3133.18│ -19587.99│ -12812.67│ -7014.85│ -4086.49│ -24422.1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239.47│ -19393.08│ -12896.83│ -7149.95│ -4009.63│ -23779.6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9.21│ 18.45│ -8.79│ -3.2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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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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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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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2200│
│2025 │ -1.3200│ -0.8800│ -0.4900│ -0.2700│
│2024 │ -1.6400│ -0.8100│ -0.4700│ -0.2300│
│2023 │ -0.6900│ 0.0400│ 0.1700│ 0.3900│
│2022 │ -0.4400│ -0.3300│ 0.06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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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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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问:请问截至4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相关信息,请留意查│
│ │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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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问:2025年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变化率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变化率相差93%,请问公司财务报表是否有 │
│ │问题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反映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 │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经营情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18 │问:你好,请问公司旗下的算力业务是否有算力超市的功能,方面灵活取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未涉足“算力超市”该业务模块,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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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问:你好,请问公司在储能方面目前都有哪些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储能业务是公司从“电力设备监测”向“能源系统协同”的自然延伸。公司致力于成为│
│ │“源网荷储”全链条智慧能源协同服务商,依托18+年电力智能化积淀,以“感知+AI+机器人”为核心能力,打通 │
│ │发、输、变、配、用、储六大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品体系和技术壁垒,最终实现能量流、信息流、价值流的三流│
│ │合一,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公司于2024年开始在家庭储能开始实际应用拓展和商业化落地。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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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问:你好,能否介绍下公司推出的算电协同一体化解决方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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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问:你好,请问公司发布的申昊电算大模型一体机主要可以应用到哪些场景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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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成立的子公司申云智算,是公司发力智能算力及电算协同领域业务的探索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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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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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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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遇不确定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存在合作协议无法正常
或持续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本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日起至 2029年 5月 31日止,共 36个月),中航信柏
润可根据市场拓展及合作项目需要向公司采购数据中心巡检运维机器人及智能监测等运维产品和相关服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
¥100,000,000.00 元)。前述金额为公司与中航信柏润就本次战略合作达成的意向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作过程中具
体业务的开展以双方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为准,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3、2025 年度,公司数据中心巡检机器人收入为 54.24 万元,约占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0.1737%。目前公司数据中心巡检机
器人业务收入占比较小,暂不会对公司短期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与业务拓展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人注意风险
。
一、协议签署概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中航信柏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柏润”)经友好协商,本着
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数据中心智能运维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航信柏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6129978X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曦路 9号院 8号楼 1至 2层 4-4-1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
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监理;职业
中介活动;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航信柏润为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注于数据中心板块技术服务的子公司,依托专业团队和技术理念,以数据中心
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丰富实践经验,为政府部门及各类社会企业提供从建设咨询、测试验证、运维管理、认证咨询等技术服务到
数据中心市场运营服务的专业化一站式服务,致力成为中国数据中心行业专业服务的领军企业。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航信柏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中航信柏润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信柏润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中航信柏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就数据中心从日常巡检延伸到生产安全运维机器人及智能监测等运维产品和服务,围绕数据中心运维机器人系统的设计、
开发、落地应用及市场推广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具体战略合作细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落地要求等,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作合同为
准。
2、联合创新实验室
双方共同建立“数据中心智能运维与安全机器人联合实验室”,聚焦以下方向:
(1)面向数据中心生产运营安全的新一代机器人技术联合研发,甲方负责提出需求、功能优化建议及测试验证,乙方负责需求落
地和后续生产;
(2)具身智能机器人、多传感器融合感知、边缘智能控制等前沿创新方向,研发成果由乙方负责投产与产品供给,优先在甲方数
据中心场景试点应用;
(3)行业标准、测试验证、示范应用及产业协同。
实验室成果归属由双方另行约定。
3、年度目标
双方确立以下年度战略合作目标为本协议的核心商务条款,双方应协同发力、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目标落地,确保战略合作成效:
(1)合作期内,双方共同推动运维机器人系统在甲方核心场景的深度应用,逐步实现运维智能化、无人化转型;甲方可根据市场
拓展及合作项目需要,向乙方采购数据中心巡检运维机器人及智能监测等运维产品和相关服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
000.00元)。
(2)上述战略合作目标按自然年度统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应于每年 1月 31日前对上一年战略合作目标完成情况进
行复盘确认,总结经验并制定下一年度计划。
(3)年度合作项目战略目标额度或预期市场规模未实现的,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张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要求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合作模式
甲方负责提出业务需求、功能改进建议、场景测试验证及市场化落地推广,乙方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向双方合作项目提供数据
中心运维机器人产品、智能监测检测设备、软件平台及技术服务,协助甲方实现数据中心运维的智能化、无人化,提升运维安全性,降
低人力成本,提升效率与管理水平。在涉及数据中心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交付周期、售后服务、价格水平等),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核心供应商。
5、结算机制
(1)甲方按照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款项。
(2)具体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及条件由双方在具体项目合作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日起至 2029 年 5月 31 日止,共 36个月。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
式提出续约意愿,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如需续约,双方应另行签署协议。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确定
,并另行签署具体采购合同。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与中航信柏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数据中心智能运维领域,聚焦数据中心运维机器人系统的设计、开
发及推广应用,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双方依托各自资源优势、技术积淀与渠道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本次合作是公司战略
规划的关键一环,高度契合公司未来发展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生态、拓宽市场空间、强化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构建协同共
赢生态、巩固行业优势提供重要助力。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
作协议所涉采购金额仅为双方合作目标的初步设定,是公司与中航信柏润就本次战略合作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
测,合作过程中具体业务的开展以双方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为准,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若双方后续业务
协同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效果,将为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对公司长期发展预计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有关业务合作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变化、市
场变化、管理、人员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度,公司数据中心巡检机器人收入 54.24万元,约占 2025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0.1737%。目前公司数据中心巡检机器人业
务收入占比较小,暂不会对公司短期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与业务拓展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人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如下: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是否和预期
存在差异
1 中移(杭州)信息 战略合作协议 2026年5月13日 正常履行中 否
技术有限公司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目前未
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f84d289-3ca0-4693-b889-5f3f7bd25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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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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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发布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
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5号公司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曹光
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3人,代表股份49,482,92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8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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