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853 申昊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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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9-30股本│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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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4100│ -0.2200│ -1.3200│ -0.8800│ -0.4900│
│每股净资产(元) │ ---│ 3.3020│ 3.4894│ 3.7098│ 4.1510│ 4.542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9.3700│ -4.9600│ -25.3100│ -16.1200│ -8.63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608.07│ 9831.41│ 9831.40│ 11025.78│ 11025.65│ 11025.6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6.84│ 4863.50│ 4863.50│ 3669.13│ 3668.94│ 3668.94│
│总股本(万股) │ 14694.91│ 14694.91│ 14694.90│ 14694.90│ 14694.59│ 14694.5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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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10-16 19:20 申昊科技(300853):杭州申昊智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10-16 20:00 申昊科技:预计2026年1-9月归属净利润亏损5600万元至6000万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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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6-10-16 预告业绩:大幅减亏 │
│预计公司2026年01-0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至-5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3.48%至56.58%。扣 │
│非后净利润-7000.00万元至-6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1.52%-5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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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13386.54 同比增(%):90.76;净利润(万元):-5993.84 同比增(%):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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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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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12923,减少18.7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5910,减少11.7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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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智能机器人、智能监测检测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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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9-30股本│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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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050│ 0.2030│ 0.3600│ -0.4960│ -0.11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829│ -1.2955│ -1.0750│ -0.6330│ -0.241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7640│ 3.7639│ 3.7639│ 3.7631│ 3.7630│
│营业收入(万元) │ ---│ 13386.54│ 4614.48│ 31227.10│ 14074.27│ 7017.62│
│利润总额(万元) │ ---│ -5652.43│ -3133.18│ -19587.99│ -12812.67│ -7014.8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5993.84│ -3239.47│ -19393.08│ -12896.83│ -7149.9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16.17│ 19.21│ 18.45│ -8.79│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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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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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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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4100│ -0.2200│
│2025 │ -1.3200│ -0.8800│ -0.4900│ -0.2700│
│2024 │ -1.6400│ -0.8100│ -0.4700│ -0.2300│
│2023 │ -0.6900│ 0.0400│ 0.1700│ 0.3900│
│2022 │ -0.4400│ -0.3300│ 0.06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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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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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20│申昊科技(300853):杭州申昊智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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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律证字[2026]AN227-1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邮编:100005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
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申昊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6]AN227-1号致: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申
昊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申昊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智算”)本次与B公司签署《销售合同》(合同编号:****20260930100
038)的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
》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涉及的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方的相关资质、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真实性和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国境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公司法》《民法典》《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并确认
: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
真实,所有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
其为本次签署《销售合同》所制作的法定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根据审核机关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销售合同》构成重大合同
经核查,申昊智算与 B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88,1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亿元,根据《监管指引第 2号》第 7.3.1条规定,《销售合同》构成重大合同。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及其董事会出具的说明, 与申昊智算签署《销售合同》的交易对方为 B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以下简称“企业公示系统”
)、企查查(https://pro.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6年 10月 14日),B公司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
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基本情况真实。
三、交易对方的相关资质
根据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相关资料及公司董事会针对交易对方履行能力出具的说明, 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企业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企查查(https://pro.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6年10月14日),B公司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股份公司,具备签署、履行《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本所律师认为,交易对方具备签署、履行《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
四、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 《销售合同》由申昊智算与 B公司合法签署并已生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 《销售合同》对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收货事项、付款与发票、交付与签收
、验收及异议、售后、保修及相关服务、所有权保留和货物风险、违约责任、合同效力、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约定,不存在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销售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销售合同》的交易对方 B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基本情
况真实,具备签署及履行《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销售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8033774d-109a-4624-8b80-4585e8e26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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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1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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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受供应链波动、行业供需格局快速变化及海外技术出口管制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算力设备采购事项存在设备分批交付、供货
价格调整、实际交付数量少于约定且供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晚于预期。此外,外部宏观环
境重大变化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亦可能对本次采购产生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暂无法测算,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
司将根据合同实际履行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申昊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智算”)与 B公司(仅
代称)于 2026 年 10 月14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签订了《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88,125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亿元。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并聘请律师核就该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次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切实保护商业秘密,公司对供应商信息及项目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公司已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基于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豁免披露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B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2025年,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与 B公司发生类似
交易,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21.44万元(含税),占 2025年同类业务总金额的比重约为 0.36%。经查询,B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供方:B公司
需方:杭州申昊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与金额
供方为需方提供算力设备,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881,25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捌仟壹佰贰拾伍万元整)。合同履行过程
中,如因原厂或上级供应商通过官方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调整本批次订单供货价格,供方应在知悉原厂或上级供应商价格调整后书面
通知需方,并向需方提供原厂或上级供应商出具的价格调整通知等能够证明价格变化的材料。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按照原厂/上级供应商
采购价格的实际变动等比例调整。
(三)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根据原厂交货时间分批次发货。需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7个工作日内,应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作为预付款,预付
款对应冲抵最后批次货款。当收到原厂或上级供应商出具的提货通知时,供方应及时告知需方,需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同
步足额支付该批次项下产品对应的全部货款。
(四)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时间:供方按照原厂或上级供应商交期制定交付计划,并以邮件形式同步通知需方,如原厂或上级供应商调整交期,供方
有权相应顺延原定交货时间,并在 3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需方。供方在预计发货前 3个工作日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做好收货准
备。
2、签收:供方将货物运抵收货地点后,收货人应立即对产品的型号、数量及外观进行清点检验,确认无误后在当日签收完毕。对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收货人有权拒绝签收,但需在签收单上注明拒收的理由。
3、验收:货物签收后,需方应立即对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于签收后 10日内书面向供方提出,否则视
为验收合格。分批交付的货物,每一批货物的验收期限按照该批货物的签收日期独立计算。
(五)违约责任
1、遇到以下情况时,需方承担赔偿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
(2)需方未在供方到货当日内或约定提货日内一次性接收所有货物,逾期接收货物的;
(3)需方侵犯合同产品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并给供方造成损失的;
(4)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减少、取消任何产品采购的。赔偿金额计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非因原厂商、上级供应商及需方原因,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遇到以下情况时,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原厂商、上级供应商及需方原因,致使供方逾期交货或交货不足的;
(2)送货时因需方错误告知交货地点和联系人,致使供方无法按时送达的;
(3)因原厂、上游供应商原因导致供方无法履行交付且供方提供原厂或上级供应商无法供货的相关证明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合同下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暂无法测算,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若
合同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算力租赁市场开拓产生积极作用。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
五、董事会对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全资子公司申昊智算及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进行了审慎分析。本次交易所涉标的为算力服务相关设备,属于算力基础设
施核心硬件,当前受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驱动,算力需求持续旺盛。合同签约主体申昊智算系公司布局算力业务的实施主体,项目资
金将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B公司已建立较为稳定的原厂及上级供应商采购渠道,具备一定的货源组织与交付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合同具备较好的履约基础和实施可行性,公司和交易对方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按照合同约
定切实履行各方义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销售合同》的交易对方 B公司为依法设立
且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基本情况真实,具备签署及履行《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销售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
七、风险提示
1、受供应链波动、行业供需格局快速变化及海外技术出口管制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算力设备采购事项存在设备分批交付、供货
价格调整、实际交付数量少于约定且供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晚于预期。此外,外部宏观环
境重大变化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亦可能对本次采购产生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暂无法测算,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
司将根据合同实际履行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销售合同》;
2、《董事会对交易双方履约能力分析的说明》;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910f450a-d3f4-4f4f-af2c-633ea975e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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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8:58│申昊科技(300853):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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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6年 1月 1日至 9月 30日) (2025年 1月 1日至 9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6,000 ~ -5,600 -12,896.83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7,000 ~ -6,500 -14,437.80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32,000 ~ 35,000 14,074.27
其中,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6年 7月 1日至 9月 30日) (2025年 7月 1日至 9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0 ~ 180 -5,746.88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150 ~ -120 -5,919.48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8,000 ~ 21,000 7,056.6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紧密关注国家“十五五”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秉承“AI+机器人+行业”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
“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积极落实“算电协同”智能运维业务,主动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提升,亏损幅度大幅收窄。公司
一方面积极拓展市场,稳住核心业务;另一方面精进经营管控,在保持研发投入的同时,合理优化其他三费支出,实现降本增效。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回款和现金流状况良好,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随款项收回予以冲回,增加当期利
润。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150万元 ~ -95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6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三季度报
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ce417bef-8b5c-4880-9b09-0b64c13302a4.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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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20:00│申昊科技:预计2026年1-9月归属净利润亏损5600万元至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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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预告2026年1-9月归属净利润亏损5600万至6000万元,亏损幅度大幅收窄。营收显著提升,主要得益于“算电协同”智能
运维业务拓展及市场策略优化。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回款良好,冲回前期信用减值损失,有效增厚利润。此外,公司上半年营
收同比增90.76%,单季度业绩亦呈改善趋势,非经常性损益预计影响约-1150万至-950万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101600036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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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7:10│喜讯!申昊科技主导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底检测机器人系统通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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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第22号公告,批准通过了由申昊科技主导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底检测机器人系统通
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底检测机器人系统的系统组成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采用钢轨钢
轮制式的列车车底检测机器人系统的设计、制造、检测、使用和管理,为行业首部标准,其他列车制式也可参照使用。(申昊科技 动态
宝)
http://www.dongtaibao.cn/#/releaseDetail?id=194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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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31│申昊科技(300853)子公司中标3.36亿元相关智算小集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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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申昊科技(300853.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申昊电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算”)于近日
收到某央企签发的《中选通知书》,通知北京电算为其智算小集群项目第二中选人,中选价格为人民币215,300元(含税)/台/月,北京
电算合计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3.36亿元。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506516.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6-10-14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15.67 成交量(万股):1431.06 成交额(万元):412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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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前五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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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457.93│ 7782.41│
│机构专用 │ 2425.63│ 3294.7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689.88│ 28.68│
│机构专用 │ 629.81│ 3528.92│
│机构专用 │ 521.74│ 1939.18│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457.93│ 7782.41│
│机构专用 │ 629.81│ 3528.92│
│机构专用 │ 2425.63│ 3294.72│
│机构专用 │ 521.74│ 1939.18│
│机构专用 │ 301.12│ 1289.29│
└───────────────────────────────┴────────────┴────────────┘
●交易日期:2026-06-17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涨跌幅(%):-3.81 成交量(万股):5449.18 成交额(万元):172232.60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6829.37│ 12333.94│
│机构专用 │ 6115.37│ 9416.03│
│机构专用 │ 5036.95│ 11345.78│
│机构专用 │ 3275.25│ 6998.5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来福士广场证券营业部 │ 3214.28│ 2062.35│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6829.37│ 12333.94│
│机构专用 │ 5036.95│ 11345.78│
│机构专用 │ 6115.37│ 9416.03│
│机构专用 │ 3275.25│ 6998.53│
│机构专用 │ 354.75│ 2469.20│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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