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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853 申昊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 │每股收益(元) │ ---│ -0.2200│ -1.3200│ -0.8800│ -0.4900│ -0.2700│ │每股净资产(元) │ ---│ 3.4894│ 3.7098│ 4.1510│ 4.5420│ 4.765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9600│ -25.3100│ -16.1200│ -8.6300│ -4.7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831.41│ 9831.40│ 11025.78│ 11025.65│ 11025.65│ 11025.8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63.50│ 4863.50│ 3669.13│ 3668.94│ 3668.94│ 3668.75│ │总股本(万股) │ 14694.91│ 14694.90│ 14694.90│ 14694.59│ 14694.59│ 14694.5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 │●最新公告:2026-07-20 17:26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7-17 20:00 申昊科技(300853)2026年7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4614.48 同比增(%):258.70;净利润(万元):-3239.47 同比增(%):19.2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5910,减少11.7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8025,减少0.2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主营业务】 智能机器人、智能监测检测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2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030│ 0.3600│ -0.4960│ -0.1120│ -0.11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955│ -1.0750│ -0.6330│ -0.2419│ -0.02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7639│ 3.7639│ 3.7631│ 3.7630│ 3.7727│ │营业收入(万元) │ ---│ 4614.48│ 31227.10│ 14074.27│ 7017.62│ 1286.45│ │利润总额(万元) │ ---│ -3133.18│ -19587.99│ -12812.67│ -7014.85│ -4086.4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3239.47│ -19393.08│ -12896.83│ -7149.95│ -4009.6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19.21│ 18.45│ -8.79│ -3.24│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2200│ │2025 │ -1.3200│ -0.8800│ -0.4900│ -0.2700│ │2024 │ -1.6400│ -0.8100│ -0.4700│ -0.2300│ │2023 │ -0.6900│ 0.0400│ 0.1700│ 0.3900│ │2022 │ -0.4400│ -0.3300│ 0.0600│ 0.01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7-20 17:26│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光客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兼总裁顾雄飞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85人,代表股份数49,250,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4.2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48,927,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2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7人,代表股份数323,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2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336,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3,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 表股份323,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171,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8%;反对 7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5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927%;反对 74,9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671%;弃权 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17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2%;反对 7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9%;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58,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521%;反对 74,3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887%;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632494c9-eee3-4497-832e-c3d57c2c47f1.PDF ─────────┬───────────────────────────────────────────────── 2026-07-20 17:26│申昊科技(30085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7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发布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会 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14:45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5号公司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过半数董 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顾雄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85人,代表股份49,250,38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7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同意49,17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8%; 反对7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 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的议案》 同意49,17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2%; 反对7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9%; 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 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ae07d25a-c19f-44cb-b989-a0555472f389.PDF ─────────┬───────────────────────────────────────────────── 2026-07-15 16:36│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概述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日、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近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了不超 过人民币 4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时与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0102000 浙商银高抵字2026 第 00086 号),将部分 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抵押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 在人民币(大写)叁亿叁仟叁佰伍拾陆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 3、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 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7月 14日起至 2027年 5月 21日止。 4、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物处 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公司部分自有房产,清单如下: 序号 抵押物名称 不动产(房产)证号 不动产(房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1 房产 浙(2020)余杭区不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 建筑面积 22495.2㎡/ 动产权第 0142046号 街道长松街 6号 1幢 土地面积 9932.7㎡ 2 房产 浙(2024)杭州市不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 建筑面积 30947.55㎡/ 动产权第 0521620号 街道宇达路 5号 1 土地面积 15654 ㎡ 幢、杭州市余杭区余 杭街道宇达路 5号 2 幢等 4套 除本次抵押资产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 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申请相应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 约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bca622c-68f6-4c1f-ae17-fe32aea7640a.PDF 【4.最新报道】 ─────────┬───────────────────────────────────────────────── 2026-07-17 20:00│申昊科技(300853)2026年7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公司涉足算力中心智能运维业务的背景、优势和客户有哪些? 答:公司深耕电力电网智能运维领域 18年,积累大量工业设备运维 Know-how,公司拥有成熟的技术产品体系、标准化运维流程与 项目实施经验。经场景对标分析,算力中心运维核心场景与传统电力运维场景具备高度一致性,技术同源、流程互通、目标统一,均以 保障设备持续稳定运行、降低故障风险、优化能耗效率为核心。公司算力中心智能运维属于依托原有存量技术、产品和交付能力的业务 战略自然延伸。 公司算力中心智能运维机器人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大型云厂商、三大运营商、算力中心运维服务商、算力中心建设持有方及海外算力 中心相关厂商。 公司从 2024年开始涉足算力中心智能运维赛道,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算力中心智能运维业务的前期技术适配、方案梳理、试点 验证等工作,已具备承接算力中心、智算集群智能运维服务的能力,目前该板块业务体量尚处于培育和高速增长阶段。此前,公司已与 北京中航信柏润科技有限公司就数据中心巡检运维机器人及智能监测等运维产品和相关服务达成战略合作并签订 3年 1亿元的算力中心 智能运维机器人及相关设备意向采购协议;近期公司成功签订煜芯炎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大型绿色智算中心机器人设备供货及运维 服务合计11.67亿元订单。这些成果的取得均为规模化开展算力中心智能运维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公司切入到算力租赁业务中是如何考量的?和算力中心运维有什么联系?未来规划如何? 答:基于当前算力中心规模化建设,机房高密度、高频迭代、无人化运维需求爆发,传统机器人面临算力不足、智能度低、场景适 配弱等痛点。公司依托电算协同体系,将机器人终端与算力中心数据打通,实现故障识别与自主运维精度提升,完成算力场景闭环。算 力租赁业务正是这一能力的自然变现,公司将“机器人+算力”一体化方案交付给客户,本质是主营业务的服务化升级。 从短期来看,公司的算力租赁业务以“机器人无人运维”为差异化卖点,区别于行业单一算力服务模式,我们可以快速切入高端客 户;从中期来看,深度绑定一线云厂商,实现算力业务引流与机器人场景扩容的双向赋能;长期而言,可以依托云端算力集群升级机器 人自主决策能力,构建可迭代、可持续运营的具身智能新模式。层层递进,最终实现传统业务提质、新兴业务增量、行业壁垒拔高的三 重价值突破。 3、公司近日公告中提及拟采购 20 亿元服务器来做算力租赁,相应的算力租赁业务是否已有下游客户锁定?是否已实现销售订单 ? 答:目前公司算力租赁业务仍在与下游客户跟进当中,目前尚未确定最终客户,尚未形成订单或收入贡献。公司将根据后续业务签 订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算力中心智能运维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答: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1)场景理解深度:十八年电力电网运维经验迁移至算力中心配电系统,对 IT、动力、暖通环境、 应急消防等模块有深刻理解;(2)全生态链布局:从终端用户到运维服务商、EPC厂家、设备方形成完整闭环;(3)产品迭代能力: 第一代到第五代智能运维机器人,涵盖巡视、操作、应急等多类型组合方案;(4)数据积累:十八年电力电网智能运维的数据积累, 构建运维知识图谱。 5、介绍一下公司与宇树科技的合作? 答:公司已与宇树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标准化行业生态布局,利用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等成熟产品,共同打造 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平台。双方结合各自的技术优势以及对场景的理解,面向电力、算力场景进行联合研发和产品打造:基于宇树科 技四足机器人和公司上装开发巡检能力,基于公司机器人底盘和宇树科技半身机器人开发操作能力,通过不断强化学习训练,结合试验 局迭代验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共同推动产业摆脱非标化的发展瓶颈,助力产业实现规模化量产,提速行业高质量升级。 6、是否有参与国家电网具身智能采购项目? 答:国家电网长期以来一直是公司的战略客户,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电网技术具身智能相关项目的采购招投标活动,争取以更好的 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7、公司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有进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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