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865 大宏立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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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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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07│ -0.0119│ 0.1969│ 0.1152│
│每股净资产(元) │ 8.9937│ 8.9842│ 9.1929│ 9.111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1200│ -0.1300│ 2.1600│ 1.2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774.81│ 6774.81│ 6774.84│ 6774.8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793.19│ 2793.19│ 2793.16│ 2793.16│
│总股本(万股) │ 9568.00│ 9568.00│ 9568.00│ 95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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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23 20:22 大宏立(3008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8 15:33 大宏立(300865):产品已应用于金属矿山破碎生产场景(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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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239.17 同比增(%):8.36;净利润(万元):102.33 同比增(%):20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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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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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0726,减少8.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11709,增加21.8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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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大宏立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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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3-24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025-04-15至2025-07-14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
│等于259.00万股,占总股本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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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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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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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560│ 0.5900│ 0.4050│ 0.3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3153│ 2.3046│ 2.5134│ 2.431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1554│ 5.1554│ 5.1554│ 5.1554│
│营业收入(万元) │ 7239.17│ 37182.59│ 30201.35│ 19609.43│
│利润总额(万元) │ 107.05│ -26.66│ 2115.93│ 1260.2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2.33│ -113.73│ 1884.13│ 1102.11│
│净利润增长率(%) │ 209.72│ 96.57│ 330.37│ 22.2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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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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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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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07│
│2024 │ -0.0119│ 0.1969│ 0.1152│ -0.0097│
│2023 │ -0.3470│ -0.0855│ 0.0942│ 0.0334│
│2022 │ 0.2128│ 0.1724│ 0.2127│ 0.1000│
│2021 │ 0.3240│ 0.4982│ 0.3961│ 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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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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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6月30号,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72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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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请问最新一期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709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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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问:你好,贵公司的无人机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不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大宏立控股公司成都雷电鸟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涵盖100kg大载重无人机、教练机、植保机、 │
│ │穿越机等多种特种机型,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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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问:你好,贵公司设备有没有运用于金矿开采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核心业务为矿机装备制造及服务,现有智能破碎系统、环保型筛分设备等技术体系│
│ │已覆盖金属矿、非金属矿等领域。产品已应用于金属矿山破碎生产场景,可根据客户生产场地及物料硬度提供差异│
│ │化配置方案。谢谢! │
├──────┼──────────────────────────────────────────────────┤
│06-13 │问:你好,贵公司有没有加大无人机业务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大宏立控股公司成都雷电鸟科技有限公司各项业务正有序推进中,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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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你好,贵公司设备未来可用于稀土开采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主要从事矿机装备制造及服务,产品为破碎、筛分、输送成套设备,可广泛应用于│
│ │含稀土矿在内的各种原矿的加工。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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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大宏立的矿机设备在技术性能和工艺适配性上是否完全能满足稀土开采需求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核心业务聚焦于矿机装备制造及服务,现有技术体系(如智能破碎系统、环保型筛│
│ │分设备等)已覆盖金属矿、非金属矿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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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你好,贵公司高压辊磨机(G系列)适用于高硬度矿石的细碎,可提升稀土矿的选矿效率吗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的高压辊磨机(G系列)具备破碎比大、辊皮长寿命、操作简单等特点,广泛应用 │
│ │于各类选矿流程中。根据“多碎少磨”原则,入磨机前使用辊磨机,可大幅降低矿物入磨粒度,提高选矿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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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你好,贵公司未来合作有没有可能为稀土企业对定制化方案的深化需求及大宏立在放射性矿物处理技术的进一│
│ │步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核心业务聚焦于矿机装备制造及服务,现有技术体系(如智能破碎系统、环保型筛│
│ │分设备等)已覆盖金属矿、非金属矿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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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你好,贵公司设备有没有运用到稀土方面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主要从事矿机装备制造及服务,产品为破碎、筛分、输送成套设备,可广泛应用于│
│ │含稀土矿在内的各种原矿的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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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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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0:22│大宏立(3008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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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甘德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
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734,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6117%。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607,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66.4798%。
3、网络投票情况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19%
。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数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及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7人,代表股份486,700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087
%。
5、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选举甘德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3,60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68%。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选举张文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3,60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68%。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选举LI ZEQUA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3,608,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72%。
表决结果:当选。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李西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3,608,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64%。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选举徐正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3,608,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7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2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51%;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3%;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2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51%;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3%;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24,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97%;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0bc9ae67-fcff-4541-91f9-f8de7364b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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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0:22│大宏立(3008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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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623第 0610号
致: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宏立机器”或“公司”)的
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6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
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2:30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其中,
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数为63,734,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117%。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63,607,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9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
东共计46人,代表股份数为12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7人,代表股份数为48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7%。其中,现场出
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36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
小股东共计46人,代表股份数为12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9%。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1:选举甘德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02:选举张文秀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03:选举 LI ZEQUAN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01:选举李西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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