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885 海昌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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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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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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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214│ 0.1717│ 0.1239│ 0.0703│ 0.2855│ 0.1823│
│每股净资产(元) │ 3.5923│ 3.5427│ 3.4949│ 3.5629│ 3.4550│ 3.375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3200│ 4.8800│ 3.5500│ 2.0100│ 8.3600│ 5.4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701.78│ 16701.78│ 16701.78│ 16701.78│ 16966.60│ 16966.6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113.40│ 8113.40│ 8113.40│ 8113.40│ 8113.40│ 8113.40│
│总股本(万股) │ 24815.18│ 24815.18│ 24815.18│ 24815.18│ 25080.00│ 25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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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15 18:33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08 14:58 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4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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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12-31 营业收入(万元):26704.27 同比增(%):-10.22;净利润(万元):5522.41 同比增(%):-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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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806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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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24727,减少37.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39497,增加78.3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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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海昌新材是一家专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业务扩展到MIM(金属注射成形)产品研发生产
、SMC(软磁)产品研发生产、机加工小模数精密齿轮及执行器变速箱研发和生产。
【最新财报】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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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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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010│ 0.2380│ 0.1380│ 0.1010│ 0.3170│ 0.27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5384│ 1.5094│ 1.4616│ 1.5297│ 1.4433│ 1.369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8319│ 0.8319│ 0.8319│ 0.9019│ 0.8924│ 0.8432│
│营业收入(万元) │ 26704.27│ 20253.29│ 13801.80│ 6968.74│ 29742.72│ 21717.19│
│利润总额(万元) │ 6252.13│ 4958.49│ 3612.30│ 2024.25│ 8193.24│ 5370.2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522.41│ 4260.68│ 3074.24│ 1761.93│ 7122.58│ 4572.6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2.47│ -6.82│ 0.14│ 16.60│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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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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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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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2214│ 0.1717│ 0.1239│ 0.0703│
│2024 │ 0.2855│ 0.1823│ 0.1224│ 0.0603│
│2023 │ 0.1841│ 0.1117│ 0.0655│ 0.0244│
│2022 │ 0.2281│ 0.2014│ 0.1627│ 0.0868│
│2021 │ 0.3364│ 0.2826│ 0.1956│ 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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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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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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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
其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扬州海
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为海
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发表的法律
意见,并不对非法律专业事项提供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海昌新材已向本所律师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和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及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不对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价值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限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和公开披露
,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海昌新材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有关事实,以及所涉
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验证和讨论,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1、2026年3月24日,海昌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2026年4月10日,海昌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3、2026年4月15日,海昌新材公告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6-014)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6-019)。根据公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26年4月15日,海昌新材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年4月15日,海昌新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
事在审议该等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二、本次授予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授予日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15日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的交易日。
本所律师认为,海昌新材董事会确定的上述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为27
名,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83万股。
本所律师认为,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三)授予价格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81元/股。
本所律师后认为,上述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四)授予条件
1、公司满足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审计报告》,及经公司确认、公司披露的公告,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
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深交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
,公司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及激励对象确认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海昌新材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满足,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等文
件。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还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昌新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海昌新材应当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6836e66-5dd2-41cc-9668-d98a5e9fd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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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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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f41e25b-bc62-4b2a-958c-bf9fb9f41f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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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33│海昌新材(30088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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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6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周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光荣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其他成员
审计委员会 朱祥斌 申小平、郭益山
提名委员会 申小平 朱祥斌、徐继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祥斌 申小平、徐继平
战略委员会 周光荣 徐继平、郭益山、申小平、
朱祥斌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6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徐继平先生为总经理,丁伟先生、游进明先生、黄雁宇先生、佘小俊先生为副总经理,佘小俊先生为董事会秘
书,许卫红女士为财务总监,费小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
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2026 年4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1.81元/股,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 1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徐继平先生、郭益山先生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5fecc1b-de3c-450c-865f-19dd9e02124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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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4:58│海昌新材(300885)2026年4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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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公司越南项目什么时候投产?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关注海昌新材!公司越南工厂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已经于 2026 年 3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 8
个月,计划于 2026 年 12 月投产。谢谢!
问题 2:第一季度财报同比增长吗?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业务稳定,具体业绩详见一季度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 3:海昌新材在机器人方面的业务主要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关注海昌新材!目前公司在机器人方面的主要业务是具身智能机器人及机器狗关节模组、减速器、部
分构件及相关粉末冶金零部件,今年机器人相关业务主流客户已经批量生产交付,谢谢!
问题 4:信为通讯收购的进度如何?
答:投资者您好!信为通讯 51%股权收购工作已经于 2025 年 12月底完成,并已经完成相关控股工作,相关董事、高管人员已经聘
任进驻,目前信为通讯公司发展势头十分良好!
问题 5:你好,今年公司在人形机器人方面有新订单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关注海昌新材!具身智能机器人相关业务是公司重点开发的新赛道,经过 2年的产品开发和技术累积
,已经形成批量生产和交付,同时也在不断开发新客户,谢谢!
问题 6:机器狗?有机器狼的吗?属于军工方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关注海昌新材!公司有开发和量产机器狗相关产品零部件,具体是否军工用途属于保密范畴。谢谢!
问题 7:收购的信为通讯 202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何?预计2026 年对公司归母净利润的贡献度有多少?
答:投资者您好!信为通讯 2025 年度扣除超额业绩奖励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480.85 万元,业绩
承诺数 3800 万元,超过承诺数 680.85 万元,完成本次业绩承诺的117.92%;鉴于公司 2025 年 12 月底完成信为通讯 51%的并购控
股工作,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已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将信为通讯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合并列报,利润表未进行合并
列报!
问题 8:你好 公司人形机器人用的微型齿轮箱、灵巧手部件,量产进度如何?是否已拿到特斯拉 Optimus、宇树等头部客户的定点
订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关注海昌新材!公司人形机器人相关减速器、灵巧手产品,目前已经有几家头部客户批量生产交付。
基于保密协议,公司不便透露具体客户名称,感谢理解!
问题 9:公司控股深圳信为通讯后,财务合并报表是否在一季报体现?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 2025 年 12 月底已完成信为通讯 51%并购控股工作,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从 2026 年起信为通讯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 10:收购公司信为通讯主要业务有哪些?规模如何?市场地位如何?
答:投资者您好!信为通讯主要业务领域为无人机、智能割草机、测量测绘、精准农业、无人驾驶、形变监测等,信为通讯公司目
前在相关细分领域名列前茅,目前公司与相关知名大客户深度绑定,订单十分充足,公司发展前景一片光明!
问题11: 请问公司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2025年已实现的营收规模是多少?2026 年对该业务的营收和利润增长目标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关注海昌新材!公司始终坚定地看好人形机器人赛道,已经全面进入机器人赛道,相关机器人业务发
展也纳入公司未来 3 年中长期发展规划。目前和国内主流具身智能机器人客户都建立了合作关系,2025 年下半年也开始批量生产交付
;公司成立了海昌研究院,同时也获得了江苏省前沿科技项目立项的政府支持,并联合国内知名大学机构进行合作(北科大、中南大学
、昆明理工、华南理工、上海大学等),为机器人相关客户未来大批量市场需求提供有价值的粉末冶金部件、组件及减速器模组。目前
,海昌已与国内外人形机器人头部企业建立了联系,行星减速器齿轮、滚珠丝杆反相器、MIM 部件等一批核心产品已经进入批量交付阶
段;此外,海昌还与某技术公司合作开发行星减速器与摆线减速器,计划在其中应用 MIM 粉末冶金产品。通过该技术生产的产品,具
备强度高、耐磨性强、精度接近机加工、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2026年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将会是公司新的增长极,力争在营收和利
润形成突破。谢谢!
问题 12:公司受海外关税影响应该很大吧?周董怎么看?又准备如何应对呢?
答:投资者您好!海外关税对我司的主营业务影响不大,可控且有限。公司通过出口结构、供应链布局与客户结构三重缓冲,进行
了有效的对冲。公司绝大部分零部件产品都是通过苏州出口加工区中转出口到墨西哥,墨西哥跟美国是自贸区,影响有限。其次,公司
已在越南投资建厂,未来将构筑更强关税防火墙。另外,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电动工具、汽车零部件巨头,议价与成本消化能力强,可
共同分摊关税压力。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8/1225083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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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1:32│图解海昌新材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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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2025年财报显示,全年营收2.67亿元,净利5522万元,分别同比下降10.22%和22.47%。第四季度经营压力凸显,单季营收
6451万元,归母净利润1262万元,同比大幅下滑50.52%。公司全年负债率控制在19.54%,毛利率为32.96%。整体而言,公司业务规模收
缩,四季度盈利水平显著回落。...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32600001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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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32│海昌新材(300885):拟推203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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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25日丨海昌新材(300885.SZ)公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7人,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81
元/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95427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12-31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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