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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97(山科智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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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897 山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3-29 00:00 山科智能(300897):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茂国)( │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3-28 18:02 图解山科智能(300897)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20.5│ │8%(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12-31 营业收入(万元):65519.92 同比增(%):16.14;净利润(万元):9285.2│ │9 同比增(%):14.6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转增4.8股派4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8957,减少14.2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2-29,公司股东户数8010,减少10.5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3-0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山科智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2024-04-26召开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主营业务】 各类智能远传水表计量传感器及整表、水务管网现场控制机以及后端的采集系统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服务。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3-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 │每股收益(元) │ 1.3700│ 0.8900│ 0.5400│ 0.2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4426│ 13.9678│ 13.6186│ 13.90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9.7900│ 6.4300│ 3.9100│ 1.65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8610│ -0.4510│ -0.1210│ -0.39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9915│ 4.5166│ 4.1674│ 4.453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9512│ 7.9512│ 7.9512│ 7.9512│ │营业收入(万元) │ 65519.92│ 45520.07│ 30185.24│ 11587.48│ │利润总额(万元) │ 10145.51│ 6621.59│ 4041.86│ 1788.4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9285.29│ 6056.39│ 3681.71│ 1547.65│ │净利润增长率(%) │ 14.68│ 11.77│ 18.23│ 27.42│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263.22│ 4263.22│ 2954.73│ 2954.7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536.78│ 2536.78│ 3845.27│ 3845.27│ │总股本(万股) │ 6800.00│ 6800.00│ 6800.00│ 680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1.3700│ 0.8900│ 0.5400│ 0.2300│ │2022 │ 1.1900│ 0.8000│ 0.4600│ 0.1800│ │2021 │ 1.3200│ 0.7300│ 0.4000│ 0.1300│ │2020 │ 1.2600│ 0.7000│ 0.3800│ ---│ │2019 │ 1.2800│ ---│ ---│ ---│ └─────┴────────┴────────┴────────┴────────┘ 【2.互动问答】 ┌─────┬───────────────────────────────────┐ │03-08 │问:请问贵公司只有单纯的传感技术吗有没有算力人工智能技术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关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在智慧水务中的应用│ │ │,目前正在进行一些相关算法模型的开发、训练和测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03-04 │问:公司回购价不高于25元,有啥依据发行价33以上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结合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回购股份价格不高│ │ │于2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具体回购价格将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 │ │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4-03-29 00:00│山科智能(300897):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茂国) ─────────┴──────────────────────────────────────────────── 本人丁茂国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 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 年 度,本人列席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丁茂国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任职期间,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3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3年 4月 14日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次会 2、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议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 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7、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同意 8、关于公司 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9、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23年 8月 11日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一次 会议 2023 年 9月 1日 第三届董事 1、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二次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会议 理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同意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 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 ,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 委员会意见。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 3 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2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 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向公司管理层了解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提供合理意见。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 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 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可行性建议。 六、与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 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 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 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 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 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 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度任职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任职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任职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 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茂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8a14a897-92d6-424f-88aa-0fda0093ea30.PDF ─────────┬──────────────────────────────────────────────── 2024-03-29 00:00│山科智能(300897):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佳) ─────────┴──────────────────────────────────────────────── 本人曾佳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规定。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 年 度,本人列席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曾佳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任职期间,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3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2023年 4月 14日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次会 2、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议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 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7、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同意 8、关于公司 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9、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23年 8月 11日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一次 会议 2023 年 9月 1日 第三届董事 1、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会第十二次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会议 理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同意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 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 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建议。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 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 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可行性建议。 六、与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 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 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 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 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 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 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度任职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任职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任职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 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71c6f4df-cae9-429c-9f62-e3f66d3d7577.PDF ─────────┬──────────────────────────────────────────────── 2024-03-29 00:00│山科智能(30089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科智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 │说明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2877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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