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899 *ST凯鑫 更新日期:2025-07-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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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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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913│ -0.0258│ 0.1117│ 0.0193│
│每股净资产(元) │ 10.2342│ 9.9425│ 10.1223│ 10.025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8900│ -0.2600│ 1.0900│ 0.1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093.61│ 4093.61│ 4093.61│ 4093.6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284.74│ 2284.74│ 2284.74│ 2284.74│
│总股本(万股) │ 6378.35│ 6378.35│ 6378.35│ 63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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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3 18:49 *ST凯鑫(30089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24 16:18 *ST凯鑫(300899):暂不涉及海水淡化设备出口业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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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338.29 同比增(%):134.74;净利润(万元):1858.29 同比增(%):28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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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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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565,增加2.3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5437,减少3.5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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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凯鑫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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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7-23召开2025年7月23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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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膜分离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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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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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60│ 1.2540│ 0.7310│ 0.58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7312│ 2.4399│ 2.5823│ 2.490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0159│ 6.0159│ 6.0576│ 6.0539│
│营业收入(万元) │ 7338.29│ 8160.59│ 7829.83│ 4194.28│
│利润总额(万元) │ 2094.89│ -444.53│ 699.69│ 74.8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858.29│ -164.62│ 712.17│ 123.38│
│净利润增长率(%) │ 280.20│ -110.56│ -6.79│ -62.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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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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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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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2913│
│2024 │ -0.0258│ 0.1117│ 0.0193│ 0.0766│
│2023 │ 0.2443│ 0.1198│ 0.0510│ 0.0360│
│2022 │ 0.4291│ 0.2174│ 0.1663│ -0.0179│
│2021 │ 0.7535│ 0.4546│ 0.3221│ -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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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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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董秘你好公司在特高压、电力物联网、智能电网、虚拟电厂有哪些布局跟涉足 │
│ │ │
│ │答:您好,公司暂不涉及相关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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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问:公司为何不披露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另外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报时涉嫌违规违法,投资者是否应要求公司赔偿│
│ │相应时期内的交易损失 │
│ │ │
│ │答:您好,公司披露遵守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截至本回复日,2025年度尚未结束,因此不涉及2025年年度报告│
│ │的披露事宜。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04 │问:公司因24年亏损而被ST处理,且公司并未在规定时间发布亏损提示。根据深交所规定:如果有投资者于2025年│
│ │2月1日-2025年4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5年4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以向公 │
│ │司提起索赔。请问到目前为止是否有投资者根据该规定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如果有索赔。大概索赔金额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立案的索赔诉讼文件,亦无公开披露的索赔金额数据。相关事项│
│ │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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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半年报如果增长超过50%是否会提前预告 │
│ │ │
│ │答: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业板半年度业绩预告属于自愿披露范畴,│
│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披露,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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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请问,截至2025年六月 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56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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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请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565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7-01 │问:董秘你好,贵公司股价从最高价101元跌到现在22元,而且跌破发行价,公司或高管是否考虑增持股份以稳投 │
│ │资者信心。同时希望提高公司营业额早日实现摘帽。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争取早日消除相关风险警│
│ │示,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各位投资者的支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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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贵公司因为营业额不够1亿被sT,请问2025年如果营业额超过1亿是不是就可以申请摘帽了 │
│ │ │
│ │答: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需以│
│ │届时适用的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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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董秘,你好,请问6月30日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56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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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半年报预批露什么时候 │
│ │ │
│ │答: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应在当年7月1│
│ │日至8月31日之间。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最终的披露时间请以公司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 │
│ │媒体(如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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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问:请问贵公司是否有海水淡化设备出口设备产品利润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暂不涉及海水淡化设备出口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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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请问,截至2025年六月 2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43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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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620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43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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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您好,请问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43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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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请问,截至2025年六月 1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63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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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请问公司截至2025年6月10日股东户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63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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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610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5,63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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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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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49│*ST凯鑫(30089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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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相关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
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
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法规、深交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九条 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
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 1 至 2 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
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
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以及列席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或专人保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冲突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42ae6ea5-994a-4876-9f48-8219e880b4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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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49│*ST凯鑫(30089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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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
7月2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888 号 6 幢 5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8 项相关制度的 √作为投票对象
议案》 的子议案数:(8)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议案 2.01、议案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后方可生效。
议案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7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幢5层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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