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02 国安达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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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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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00│ -0.1200│ -0.0400│ 0.0047│
│每股净资产(元) │ 4.5190│ 4.4717│ 4.6019│ 4.64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300│ -2.5700│ -0.8600│ 0.1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158.32│ 12290.53│ 12290.53│ 12290.5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022.01│ 6022.01│ 6022.01│ 6022.01│
│总股本(万股) │ 18180.34│ 18312.54│ 18312.54│ 183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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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1 20:59 国安达(300902):国安达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1 21:05 国安达(300902):股东林美钗、常世伟拟减持合计不超101.70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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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933.61 同比增(%):-8.28;净利润(万元):269.04 同比增(%):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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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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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5-20,公司股东户数11223,增加11.4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18,公司股东户数10074,增加0.1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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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国安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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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6-11公告,副总经理2025-07-02至2025-10-01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6.70万股,占总股本0.15% │
│●拟减持:2025-06-11公告,董事2025-07-02至2025-10-01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75.00万股,占总股本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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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洪伟艺 截至2025-04-22累计质押股数:1829.60万股 占总股本比:10.06% 占其持股比:2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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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火灾早期探测预警、自动灭火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发。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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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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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720│ -0.1020│ -0.0610│ -0.07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0727│ 1.0503│ 1.1298│ 1.176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3076│ 2.4478│ 2.4986│ 2.4944│
│营业收入(万元) │ 5933.61│ 30745.86│ 19602.32│ 14998.78│
│利润总额(万元) │ 271.04│ -2746.47│ -1063.81│ 4.5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69.04│ -2219.14│ -762.78│ 86.89│
│净利润增长率(%) │ 4.87│ -157.45│ -156.60│ 104.1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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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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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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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00│
│2024 │ -0.1200│ -0.0400│ 0.0047│ 0.0100│
│2023 │ 0.2100│ 0.0700│ -0.1152│ -0.0400│
│2022 │ 0.1200│ 0.0900│ 0.1700│ 0.0700│
│2021 │ 0.2100│ 0.1200│ 0.09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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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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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以公司目前实力,完全可以把青鸟消防大股东股权买来,整合青鸟,把公司做大做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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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取得了中国核电以及国内多家主流新能源客车企业的消防产品供应商资格,长期为行业│
│ │客户提供专业性强、智能化程度高的火灾早期侦测预警与高效自动灭火系统产品。这意味着国安达在核电领域有相│
│ │关业务布局,为核电企业提供消防产品及服务 是否属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宇通客车、金龙汽车、丰田汽车、比亚迪等公司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核│
│ │电消防领域暂未布局,我们会将您关于在核电消防领域布局的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10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的无人消防车进度如何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已有高机动举高消防灭火机器人产品,已应用于电力变电站、换流站等场所,正│
│ │在研发具有自主巡航、自主寻灭火功能的高机动灭火机器人、应急救援/消防灭火用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技术及产品 │
│ │。后续公司也会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研发其他新型消防产品,助力消防行业的智能化、无人化发展。感谢您对公│
│ │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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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问:请问截止5月2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 │
│ │细数据表》,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1,223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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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问:洪总您好,根据工商信息显示公司已合计持有科卫泰 14.9% 的股份,且公司多次在公开信息表示将在合适时 │
│ │机将股份增加到不低于 51%。5月1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请问公司 │
│ │是否借此契机收购科卫泰剩余股权,据了解科卫泰今年军工订单爆发式增长,希望公司管理层尽快履行承诺,完成│
│ │优质资产收购。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积极推动与科卫泰的股权合作事宜,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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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问:GB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将“不起火、不爆炸”提升为强制性要求,将于2026年7月1│
│ │日执行。请问该政策对公司哪些产品销售有促进作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工信部发布的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动力电池的“不 │
│ │起火、不爆炸”要求从企业技术储备升级为强制性标准,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被称为“史上│
│ │最严电池安全令”。我们公司的消防产品助力于提升锂电池的消防安全,使其更好的满足新国标的要求,实现双方│
│ │的共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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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4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 │
│ │细数据表》,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0,074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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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问:您好,请问4月18日收盘后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 │
│ │细数据表》,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0,074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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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问:工信部发布GB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将电动电池"不起火、不爆炸"设为强制要求│
│ │。新要求的实施有利于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吗公司的现在的消防产品能不能满足新要求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工信部发布的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动力电池的“不 │
│ │起火、不爆炸”要求从企业技术储备升级为强制性标准,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被称为“史上│
│ │最严电池安全令”。我们公司的消防产品助力于提升锂电池的消防安全,使其更好的满足新国标的要求,实现双方│
│ │的共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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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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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59│国安达(300902):国安达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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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林美钗女士持有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2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614%),其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25%)。
2、常世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91%),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6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美钗 董事 6,293,000 3.4614
常世伟 副总经理 1,071,000 0.58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比例 减持原因
林美钗 公司首次 自本公告披 根据减持时 不超过 不超过公司 偿还个人债
公开发行 露之日起15 的二级市场 750,000股 总股本的 务及其他个
前已发行 个交易日后 价格确定 0.4125% 人资金需求
的股份及 的3个月内以
资本公积 集中竞价方
转增股份 式
常世伟 公司首次 自本公告披 根据减持时 不超过 不超过公司 偿还个人债
公开发行 露之日起15 的二级市场 267,000股 总股本的 务及其他个
前已发行 个交易日后 价格确定 0.1469% 人资金需求
的股份及 的3个月内以
资本公积 集中竞价方
转增股份 式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
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中,所
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林美钗女士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①作为公司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本人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③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④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⑤本人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本人所得收益;⑥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⑦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辞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股份减持承诺
①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②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③本人在持有公司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④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股东常世伟先生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自本人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③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④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⑤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本人所得收益;⑥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
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⑦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辞
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⑧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执行。
2、股份减持承诺
①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②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
公司股票。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4、林美钗女士、常世伟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美钗女士和常世伟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披露信息,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3cbbbff8-f765-4775-bc17-5a759e10c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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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04│国安达(300902):国安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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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的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
事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因公务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洪伟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洪伟艺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洪伟艺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林美钗女士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洪清泉先生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洪伟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洪清泉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
常世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秀好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叶惠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eebd2fe4-533a-4432-8c47-96ab9381e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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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04│国安达(300902):国安达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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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洪伟艺先生
非独立董事: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林美钗女士
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 5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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