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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906 日月明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698│ 0.9415│ 0.5459│ 0.3587│ │每股净资产(元) │ 11.4721│ 11.3023│ 10.9068│ 10.71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4900│ 8.5000│ 4.9800│ 3.2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152.94│ 7152.94│ 7168.64│ 7168.6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47.06│ 847.06│ 831.36│ 831.36│ │总股本(万股) │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 │●最新公告:2025-05-28 17:52 日月明(30090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1 19:28 日月明(300906)2025年5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349.04 同比增(%):-5.03;净利润(万元):1358.37 同比增(%):-3.6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4 除权派息日:2025-06-05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8742,减少4.96%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9198,减少3.2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30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日月明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14公告,股东2025-05-19至2025-08-18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80.00万股,占总股本1.00% │ └─────────────────────────────────────────────────────────┘ 【主营业务】 轨道安全测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轨道测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470│ 0.8220│ 0.3100│ 0.30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9331│ 2.7633│ 2.4625│ 2.275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9788│ 6.9788│ 6.9788│ 6.9788│ │营业收入(万元) │ 2349.04│ 16068.22│ 9076.88│ 6069.30│ │利润总额(万元) │ 1642.89│ 8608.87│ 5013.90│ 3231.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358.37│ 7532.03│ 4367.49│ 2869.89│ │净利润增长率(%) │ -3.61│ 24.22│ 28.38│ 12.0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698│ │2024 │ 0.9415│ 0.5459│ 0.3587│ 0.1762│ │2023 │ 0.7579│ 0.4253│ 0.3201│ 0.1385│ │2022 │ 0.3827│ 0.4014│ 0.2832│ 0.1330│ │2021 │ 0.5085│ 0.3816│ 0.2280│ 0.1071│ └─────────┴───────────┴───────────┴───────────┴───────────┘ 【2.互动问答】 ┌──────┬──────────────────────────────────────────────────┐ │05-30 │问:贵公司在机器人方面有何应用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安全测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轨道测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感谢您│ │ │的关注。 │ ├──────┼──────────────────────────────────────────────────┤ │05-30 │问:根据报到2023年12月,日月明与精一正北科技共同访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成为"未来机器人创新中心"的首批│ │ │理事单位。该中心聚焦机器人核心关键技术、检验检测能力及中试孵化,目标推动机器人在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等│ │ │产业的智能化应用,服务于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战略 110 。此举标志着日月明正式切入机器人技术协同研发体 │ │ │系,依托高校资源强化技术转化能力。贵公司现在在机器人技术协同研发方面有何举措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会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新技术与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的结合与应用,不断丰富公司产品│ │ │,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先进的轨道交通装备和技术方案。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5-28 17:52│日月明(30090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股份总数 80,000,000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000,000.00元(含税),占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1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利润分配预案 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年 5月 2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自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63 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 2 02*****304 陶捷 3 02*****342 谭晓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26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承诺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999号 咨询联系人:尹玮 咨询电话:0791-88193001 传真电话:0791-88103777 八、备查文件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d28b6185-dc6a-490b-8709-15579872b505.PDF ─────────┬───────────────────────────────────────────────── 2025-05-21 18:18│日月明(3009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1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999 号,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捷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3,16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955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2,14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2.68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19,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27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44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5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3%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19,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1%;反对56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723%;反对 56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1%;反对56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723%;反对 56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1%;反对56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723%;反对 56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1%;反对56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723%;反对 56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1%;反对56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723%;反对 56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六)审议《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1%;反对56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723%;反对 56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周珍律师、邓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ef597f8b-a856-416f-aa03-9fa9530a439c.PDF ─────────┬───────────────────────────────────────────────── 2025-05-21 18:18│日月明(3009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指派周珍、邓颖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等有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 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1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6 人,所持股份数为 42,145,2 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81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信息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5 人,所持股份数为1,019,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下列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01%;反对56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23%;反对565,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01%;反对56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23%;反对565,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01%;反对56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23%;反对565,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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