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07 康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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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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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971│ 0.8862│ 0.7068│ 0.4722│
│每股净资产(元) │ 8.0401│ 7.8604│ 7.7091│ 7.952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4800│ 11.0800│ 8.6600│ 5.7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600.00│ 9600.00│ 9600.00│ 960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9600.00│ 9600.00│ 9600.00│ 9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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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4 18:46 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6 14:47 康平科技(300907):公司电机产品目前暂未应用于空调和冰箱领域(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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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7053.93 同比增(%):3.72;净利润(万元):1891.87 同比增(%):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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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10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19 除权派息日: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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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11057,减少1.6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1406,增加3.1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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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康平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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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动工具用电机、电动工具整机及相关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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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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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300│ 1.2500│ 0.7610│ 0.78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1981│ 2.0011│ 1.8363│ 2.101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4129│ 4.4129│ 4.4129│ 4.4129│
│营业收入(万元) │ 27053.93│ 116110.02│ 86916.92│ 56384.61│
│利润总额(万元) │ 2137.19│ 9599.68│ 7437.37│ 5067.1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891.87│ 8507.70│ 6785.75│ 4532.76│
│净利润增长率(%) │ 4.45│ 71.45│ 67.07│ 60.4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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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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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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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971│
│2024 │ 0.8862│ 0.7068│ 0.4722│ 0.1887│
│2023 │ 0.5169│ 0.4231│ 0.2943│ 0.0716│
│2022 │ 0.3140│ 0.3050│ 0.2017│ 0.0537│
│2021 │ 0.1886│ 0.3232│ 0.2968│ 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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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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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问:董秘您好,公司产品能不能用于雅鲁藏布江水电工程建设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用电机、电动工具整机及相关零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公司产品以ToB销售为主,主要客户为百得和TTI,其主要终端市场为欧美地区,未知其是否参与雅鲁藏布江水电│
│ │工程建设。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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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问:请问贵公司的电机有用于空调和冰箱的吗贵公司的野牦牛目前销售增长情况如何另外就是,稀土永磁材料上涨│
│ │,是否会导致贵公司原辅料成本增长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电机产品目前暂未应用于空调和冰箱领域。公司子公司康赛动能所售电助力三轮车│
│ │目前销售情况良好。稀土永磁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影响不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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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问:请问到6月30日的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406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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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问:请问到6月20日的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057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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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问:请问到6月10日的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243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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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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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46│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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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0f2aacb9-633d-4d57-85cb-e1e75b1a6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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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52│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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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楼VIP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夏宇华。公司董事长江建平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故由公司副董事长夏宇华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9,58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2.072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9,0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1.5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72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7%;反对 2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866%;反对 2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375%;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5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3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8%;反对 2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4%;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956%;反对 2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557%;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3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0%;反对 2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38%;反对 2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375%;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3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0%;反对 2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3%;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542%;反对 2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971%;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7%。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张晓庆律师和房加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7b8c0d86-1285-437d-84fb-638fc070e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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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52│康平科技(300907):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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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在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 楼 VIP1号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以及《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康
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
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武汉·香港·郑州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
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在康平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 楼 VIP1号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夏宇华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91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589,5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62.0724%,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0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50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9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4
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7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8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54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72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34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77%;反对22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3803%;弃权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866%;反对226,6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75%;弃权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34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68%;反对22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3804%;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56%;反对226,7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57%;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7%。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9,34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70%;反对22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3803%;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138%;反对226,6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75%;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7%。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36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80%;反对2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3393%;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542%;反对202,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971%;弃权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9042e276-0012-4529-b3c3-252f9f5acb1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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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4:47│康平科技(300907):公司电机产品目前暂未应用于空调和冰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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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16日丨康平科技(300907.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电机产品目前暂未应用于空调和冰箱领域。公司子公司康赛动能所售
电助力三轮车目前销售情况良好。稀土永磁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影响不大。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3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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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4:24│康平科技战略收购搜鹿电子:聚焦产业链整合 开启电动工具领域协同增长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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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拟以1.98亿元收购搜鹿电子100%股权,交易价格较评估值折让17.8%,具备公允性。搜鹿电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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