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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11(亿田智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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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911 亿田智能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 -0.3070│ 0.1917│ -0.0802│ │每股净资产(元) │ ---│ 9.4465│ 9.6749│ 9.382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3.0600│ 1.8300│ -0.7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936.29│ 12981.53│ 12923.26│ 12923.2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99.91│ 923.01│ 923.01│ 923.01│ │总股本(万股) │ 18136.20│ 13904.54│ 13846.27│ 13846.2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最新公告:2025-08-06 18:07 亿田智能(30091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29 17:51 亿田智能(300911):分别与SMEG、思美科签署经销协议(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758.18 同比增(%):-54.59;净利润(万元):-4264.57 同比增(%):-1042.0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3股派1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30 除权派息日:2025-06-03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30,公司股东户数10801,增加52.2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18,公司股东户数7094,增加2.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8-06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亿田智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5-08-11召开2025年8月11日召开4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集成灶等现代新型厨房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1340│ 0.1440│ -0.04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3.5748│ 3.8978│ 3.630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4.7199│ 4.6247│ 4.6242│ │营业收入(万元) │ ---│ 5758.18│ 70279.55│ 44879.71│ │利润总额(万元) │ ---│ -4136.43│ 3047.01│ -1226.2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4264.57│ 2654.14│ -1103.59│ │净利润增长率(%) │ ---│ -1042.01│ -85.17│ -106.3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3070│ │2024 │ 0.1917│ -0.0802│ 0.1277│ 0.0326│ │2023 │ 1.2935│ 1.2544│ 0.9090│ 0.3773│ │2022 │ 1.9600│ 1.5089│ 1.0420│ 0.4177│ │2021 │ 1.9600│ 1.4579│ 0.8600│ 0.2758│ └─────────┴───────────┴───────────┴───────────┴───────────┘ 【2.互动问答】 ┌──────┬──────────────────────────────────────────────────┐ │08-06 │问:查询公司最新股东人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 │对股东户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截至2025年一季度,股东总户数为7623户。对于其它各时点的股东户数,股东│ │ │如有查询需求,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开具的您持股信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办理查询│ │ │手续,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谢谢! │ ├──────┼──────────────────────────────────────────────────┤ │08-06 │问:查询公司最新股东人数,比如7-31日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 │对股东户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截至2025年一季度,股东总户数为7623户。对于其它各时点的股东户数,股东│ │ │如有查询需求,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开具的您持股信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办理查询│ │ │手续,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谢谢! │ ├──────┼──────────────────────────────────────────────────┤ │08-05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 │对股东户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截至2025年一季度,股东总户数为7623户。对于其它各时点的股东户数,股东│ │ │如有查询需求,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开具的您持股信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办理查询│ │ │手续,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谢谢! │ ├──────┼──────────────────────────────────────────────────┤ │07-28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7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 │对股东户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截至2025年一季度,股东总户数为7623户。对于其它各时点的股东户数,股东│ │ │如有查询需求,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开具的您持股信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办理查询│ │ │手续,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谢谢! │ ├──────┼──────────────────────────────────────────────────┤ │07-28 │问:请问最新二期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 │对股东户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截至2025年一季度,股东总户数为7623户。对于其它各时点的股东户数,股东│ │ │如有查询需求,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开具的您持股信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办理查询│ │ │手续,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谢谢! │ ├──────┼──────────────────────────────────────────────────┤ │07-18 │问:请问公司最新一期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 │对股东户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截至2025年一季度,股东总户数为7623户。对于其它各时点的股东户数,股东│ │ │如有查询需求,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开具的您持股信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办理查询│ │ │手续,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谢谢! │ ├──────┼──────────────────────────────────────────────────┤ │07-18 │问:董秘你好 │ │ │ │ │ │请问2025年5月10日和20日和3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请问2025年6月10日和20日和3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请问截止2025年7月份最新几期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 │ │对股东户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截至2025年一季度,股东总户数为7623户。对于其它各时点的股东户数,股东│ │ │如有查询需求,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证券公司开具的您持股信息的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办理查询│ │ │手续,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8-06 18:07│亿田智能(30091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亿田转债”)回售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202 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亿田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和“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的建 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 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亿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 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50%×229/365=0.314 元/张(含税)。 综上,“亿田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314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亿田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 售实际可得 100.251 元/张;对于持有“亿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回售实际 可得为 100.314 元/张;对于持有“亿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3 14 元/张。 (四)回售权利 “亿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亿田转债”。“亿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 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 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 次 回 售 公 告 发 布 的 时 间 视 需 要 而 定 。 公 司 将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 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亿田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 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8月 18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 025 年 8 月 19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 8 月 20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亿田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亿田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 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亿田转债”本次回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同时,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人对“亿田转债”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9b3e09b1-55fb-4d3b-8043-b066d2b2ef9b.PDF ─────────┬───────────────────────────────────────────────── 2025-08-06 18:07│亿田智能(30091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以下简称本次回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回售有关的文件,包括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本次回售所 涉及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 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回售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 发表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次回售所涉及的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 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 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行本次回售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并 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回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回售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 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 审阅并确认。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情况 (一)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与授权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3年10月20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78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2023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1号),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四)上市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刊登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2,1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2日于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亿田转债”,债券代码:12 3235。 二、本次回售的相关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规定 《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之“13、回售条款”对可 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安排进行约定,其中,附加回售条款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 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管理办法》和《监管指引》的规定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 回售给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监管指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全部或者部 分无限售条件的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 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 (三)公司实施本次回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亿田转债”2025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和“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田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说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前述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有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的程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售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 三、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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