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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30(屹通新材)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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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930 屹通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3 00:00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 │ │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3 00:42 图解屹通新材(300930)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65.8│ │4%(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548.63 同比增(%):9.25;净利润(万元):1009.97│ │ 同比增(%):-29.1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1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6805,增加2.7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6436,减少5.4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2024-05-14召开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主营业务】 高品质铁基粉体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000│ 0.5100│ 0.4331│ 0.3019│ │每股净资产(元) │ 8.5054│ 8.4045│ 8.3328│ 8.201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900│ 6.1600│ 5.3000│ 3.71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370│ -0.6670│ -0.3270│ -0.33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1768│ 3.0758│ 3.0543│ 2.923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9525│ 3.9525│ 3.9525│ 3.9525│ │营业收入(万元) │ 10548.63│ 39339.08│ 30109.76│ 20473.92│ │利润总额(万元) │ 1171.18│ 5636.32│ 4824.86│ 3355.4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09.97│ 5050.75│ 4330.83│ 3018.61│ │净利润增长率(%) │ -29.19│ -44.84│ -38.56│ -41.99│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712.50│ 2950.00│ 2950.00│ 295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287.50│ 7050.00│ 7050.00│ 7050.00│ │总股本(万股)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 ---│ 0.1000│ │2023 │ 0.5100│ 0.4331│ 0.3019│ 0.1400│ │2022 │ 0.9200│ 0.7000│ 0.5200│ 0.2700│ │2021 │ 0.9800│ 0.7200│ 0.4900│ 0.1900│ │2020 │ 0.8500│ 0.5800│ 0.3400│ ---│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4-04-23 00:00│屹通新材(30093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507,476.44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2,119,219.16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7,575,947.9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95,249,970.79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 要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 0,000.00股,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合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 (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 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方 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 ,与投资者共创共享公司价值。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 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fc7c7382-fecb-4bc5-9aec-2fa511ad365a.PDF ─────────┬──────────────────────────────────────────────── 2024-04-23 00:00│屹通新材(300930):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 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杭州屹通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 (三)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 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 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实施现金分红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红;在不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该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 5、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 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目标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六)公司实施股票股利应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 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分红的实际、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分红规划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 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决策机制 公司制定、修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原则上每三年重新 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 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若公 司经营情况未发生较大变化,则可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分红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回报规划。 六、《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准。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af4bbc47-610d-4529-a432-fce8a25f240a.PDF ─────────┬──────────────────────────────────────────────── 2024-04-23 00:00│屹通新材(300930):关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 屹通新材(300930):关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f4b212f-183d-478b-bd0d-3934c9db88a7.PDF 【4.最新报道】 ─────────┬──────────────────────────────────────────────── 2024-04-23 00:42│图解屹通新材(300930)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65.84% ─────────┴──────────────────────────────────────────────── 证券之星消息,屹通新材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93亿元,同比上升1.67%;归母净利润5050.75万元,同比下降44.84% ;扣非净利润5143.65万元,同比下降33.62%;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229.32万元,同比下降2.21%;单季度归 母净利润719.91万元,同比下降65.8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70.67万元,同比下降54.13%;负债率1...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2300000685.shtml ─────────┬──────────────────────────────────────────────── 2024-04-22 22:19│屹通新材(300930)发2023年度业绩,净利润5050.75万元,同比减少44.84% ─────────┴──────────────────────────────────────────────── 智通财经APP讯,屹通新材(300930.SZ)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增长1.6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0.75万元,同比减少4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143.65万元,同比减少33.62%;基本 每股收益0.51元/股。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07161.html ─────────┬──────────────────────────────────────────────── 2024-04-22 22:15│屹通新材(300930)发一季度业绩,净利润1009.97万元,同比减少29.19% ─────────┴──────────────────────────────────────────────── 智通财经APP讯,屹通新材(300930.SZ)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9.2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97万元,同比减少2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986.11万元,同比减少25.82%; 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07153.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 融券余额│ 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 │2024-04-22 │ 2945.90│ 289.09│ 0.00│ 0.00│ 2945.90│ │2024-04-19 │ 2962.51│ 678.34│ 0.00│ 0.00│ 2962.51│ │2024-04-18 │ 2637.75│ 304.36│ 0.00│ 0.00│ 2637.75│ │2024-04-17 │ 2570.08│ 136.86│ 0.00│ 0.00│ 2570.08│ │2024-04-16 │ 2869.84│ 413.67│ 0.00│ 0.00│ 2869.84│ │2024-04-15 │ 2585.46│ 347.64│ 0.00│ 0.00│ 2585.46│ │2024-04-12 │ 2397.14│ 62.16│ 0.00│ 0.00│ 2397.14│ │2024-04-11 │ 2428.60│ 134.44│ 0.00│ 0.00│ 2428.60│ │2024-04-10 │ 2486.30│ 142.17│ 0.00│ 0.00│ 2486.30│ │2024-04-09 │ 2512.22│ 149.06│ 0.00│ 0.00│ 2512.22│ │2024-04-08 │ 2517.47│ 342.30│ 0.00│ 0.00│ 2517.47│ │2024-04-03 │ 2696.18│ 587.04│ 0.00│ 0.00│ 2696.18│ │2024-04-02 │ 2501.05│ 410.99│ 0.00│ 0.00│ 2501.05│ │2024-04-01 │ 2359.51│ 124.91│ 0.00│ 0.00│ 2359.51│ │2024-03-29 │ 2578.38│ 91.33│ 0.00│ 0.00│ 2578.38│ │2024-03-28 │ 2712.18│ 128.85│ 0.00│ 0.00│ 2712.18│ │2024-03-27 │ 2720.08│ 123.42│ 0.00│ 0.00│ 2720.08│ │2024-03-26 │ 2835.45│ 83.65│ 0.00│ 0.00│ 2835.45│ │2024-03-25 │ 2865.82│ 113.02│ 0.00│ 0.00│ 2865.82│ └──────┴──────┴──────┴──────┴──────┴──────┘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4-01-18 │ ├──────┼─────────────┼──────┼─────────────┤ │立案类型 │未有效履职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18日,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经理汪志荣收到建德市应 │ │ │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4号、建│ │ │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5号),由于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当事人分别对公司“5 │ │ │· 25”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二名工人死亡)的发生负有责任及领导责任。│ │ │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对本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本次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 │ │全事故。 │ ├──────┼──────────────────────────────────┤ │处罚决定 │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 │ │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柒拾│ │ │万元整(¥700,000.00)的行政处罚,对汪志荣作出罚款人民币币壹拾柒万捌│ │ │仟肆佰壹拾捌元捌角柒分(¥178,418.87)的行政处罚。 │ └──────┴──────────────────────────────────┘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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