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40 南极光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069│ -0.0371│ -0.0500│ -1.5814│
│每股净资产(元) │ 4.7485│ 4.7184│ 4.7054│ 4.755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1500│ -0.7800│ -1.0600│ -41.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744.76│ 14744.76│ 11428.43│ 7577.2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519.68│ 7519.68│ 10836.01│ 14751.86│
│总股本(万股) │ 22264.44│ 22264.44│ 22264.44│ 22329.08│
├─────────────┴──────────┴──────────┴──────────┴──────────┤
│●最新公告:2024-11-21 18:08 南极光(30094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20 21:01 南极光:11月19日高管姜发明减持股份合计18.58万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3833.72 同比增(%):-37.62;净利润(万元):-154.51 同比增(%):98.4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0910,减少0.5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10973,增加2.2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1-1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南极光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10-21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2024-11-11至2025-02-10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
│于等于333.97万股,占总股本1.5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姜发明 截至2024-08-08累计质押股数:1362.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12% 占其持股比:27.17%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潘连兴 截至2024-09-19累计质押股数:1131.89万股 占总股本比:5.08% 占其持股比:29.04% │
├─────────────────────────────────────────────────────────┤
│●股东大会:2024-11-21召开2024年11月21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70│ -0.1080│ -0.1620│ 0.06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6912│ -0.7214│ -0.7343│ -0.682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3284│ 4.3284│ 4.3284│ 4.3158│
│营业收入(万元) │ 23833.72│ 11533.06│ 5086.11│ 46898.97│
│利润总额(万元) │ -160.64│ -829.81│ -1113.90│ -29680.4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54.51│ -826.02│ -1113.42│ -30524.76│
│净利润增长率(%) │ 98.47│ 89.50│ 63.18│ -571.1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0.0069│ -0.0371│ -0.0500│
│2023 │ -1.5814│ -0.5341│ -0.4154│ -0.1596│
│2022 │ -0.2403│ -0.0946│ 0.0458│ 0.0619│
│2021 │ 0.3625│ 0.3316│ 0.1757│ 0.0728│
│2020 │ 0.7844│ 0.6964│ 0.3379│ ---│
└─────────┴───────────┴───────────┴───────────┴───────────┘
【2.互动问答】
┌──────┬──────────────────────────────────────────────────┐
│11-19 │问:华为和荣耀是公司直接客户吗彼此都合作了什么内容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拓展市场与客户,具体业务和客户情况请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为准,谢谢您的关│
│ │注。 │
├──────┼──────────────────────────────────────────────────┤
│10-29 │问:请问公司利润下滑,目前有什么计划提升公司利润,公司是否与华为深度合作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产品市场推广、提升企业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不断提升产│
│ │品质量、加强团队建设等多种方式以提升公司业绩,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定期报告,谢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4-11-21 18:08│南极光(30094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5:3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5: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4.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潘连兴先生主持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
公司股份数99,777,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14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841,4
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79%。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3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44,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94%。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0,619,2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92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监事和信达律师对现场
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316,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993%;反对 27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 0.
2689%;弃权 31,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2,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1805%;反对 27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0358%;弃权 31,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7837%。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303,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859%;反对 3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 0.
2995%;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2.5894%;反对 30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5.6822%;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7285%。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349,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16%;反对 256,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 0.
2551%;弃权 13,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4,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8.0234%;反对 256,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0.3831%;弃权 1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5935%。
经验证,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信达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及信达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c99c034b-f005-4c62-8d5d-cb70c43112f8.PDF
─────────┬─────────────────────────────────────────────────
2024-11-21 18:08│南极光(30094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21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1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楼大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连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0,619,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192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9,777,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81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41,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9%
。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13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44,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9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12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41,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79%。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方泽南先生和李伟相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316,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3%;反对 2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9%;弃权 31,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805%;反对 270,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58%;弃权 31,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303,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9%;反对 3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5%;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894%;反对 301,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822%;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34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6%;反对 25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1%;弃权 13,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4,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234%;反对 256,6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831%;弃权 13,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运、张儒冰
3、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9ff1f845-0410-4ec5-8cdd-7eb9caaae938.PDF
─────────┬─────────────────────────────────────────────────
2024-11-13 18:22│南极光(3009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南极光(3009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0c673a2c-8cf4-4f8f-b44b-07d4513720f9.PDF
【4.最新报道】
─────────┬─────────────────────────────────────────────────
2024-11-20 21:01│南极光:11月19日高管姜发明减持股份合计18.58万股
─────────┴─────────────────────────────────────────────────
证券之星消息,2024年11月19日南极光(300940)高管姜发明减持18.58万股,占总股本0.0835%。当日公司股价上涨2.15%,收盘
价为15.23元。近半年内,公司高管频繁进行股份变动。融资融券数据显示,近5日公司融资净流入357.34万,融券净流入0.0。最近90
天内无机构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2000037431.shtml
─────────┬─────────────────────────────────────────────────
2024-11-14 21:01│南极光:11月13日高管姜发明减持股份合计9200股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1月14日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及交易所披露数据整理,南极光(300940)最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
变动情况:2024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高管姜发明共减持公司股份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0041%。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下跌3.55%,1
1月13日当日收盘报17.37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400035655.shtml
─────────┬─────────────────────────────────────────────────
2024-11-13 21:01│南极光:11月12日高管姜发明减持股份合计29.5万股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1月13日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及交易所披露数据整理,南极光(300940)最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
变动情况:2024年11月12日公司董事,高管姜发明共减持公司股份2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1325%。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上涨2.1%,11
月12日当日收盘报18.01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300035313.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4-11-20 │ 23100.26│ 976.78│ 9.29│ 0.00│ 23109.55│
│2024-11-19 │ 23665.95│ 1175.16│ 9.14│ 0.00│ 23675.09│
│2024-11-18 │ 23651.83│ 1828.08│ 8.95│ 0.00│ 23660.77│
│2024-11-15 │ 24630.80│ 1989.07│ 9.73│ 0.00│ 24640.52│
│2024-11-14 │ 23840.85│ 2182.44│ 9.91│ 0.00│ 23850.76│
│2024-11-13 │ 23520.95│ 2322.47│ 10.42│ 0.00│ 23531.37│
│2024-11-12 │ 23308.62│ 2163.22│ 10.81│ 0.00│ 23319.42│
│2024-11-11 │ 24237.05│ 5579.72│ 10.58│ 0.00│ 24247.63│
│2024-11-08 │ 23036.50│ 4093.50│ 11.12│ 0.00│ 23047.62│
│2024-11-07 │ 21101.19│ 3524.95│ 11.52│ 0.00│ 21112.71│
│2024-11-06 │ 22770.79│ 5152.78│ 10.96│ 0.00│ 22781.75│
│2024-11-05 │ 20957.23│ 3646.97│ 10.76│ 0.00│ 20967.99│
│2024-11-04 │ 20692.65│ 365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