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58 建工修复 更新日期:2025-12-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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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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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600│ -0.2200│ -0.0500│ -0.3400│
│每股净资产(元) │ 7.9461│ 8.1812│ 8.3558│ 8.404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6000│ -2.6900│ -0.5800│ -3.9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104.94│ 9104.94│ 9104.94│ 9104.9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568.72│ 6568.72│ 6568.72│ 6568.72│
│总股本(万股) │ 15673.66│ 15673.66│ 15673.66│ 156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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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1-25 16:22 建工修复(30095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05 16:35 建工修复(300958):业务不涉及磷矿开采,部分项目服务于在产企业的磷石膏治理(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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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47096.38 同比增(%):-29.62;净利润(万元):-7181.23 同比增(%):-94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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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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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1780,减少10.1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115,增加7.6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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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投资者互动:最新13条关于建工修复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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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环境修复综合服务,主要包括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技术咨询与运营服务等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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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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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250│ -0.4250│ -0.1230│ -0.19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5342│ 2.7693│ 2.9441│ 2.992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9728│ 3.9728│ 3.9726│ 3.9726│
│营业收入(万元) │ 47096.38│ 32539.98│ 22742.15│ 79653.20│
│利润总额(万元) │ -8483.07│ -4600.66│ -1131.58│ -6649.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181.23│ -3495.95│ -755.70│ -5339.32│
│净利润增长率(%) │ -942.39│ -1002.52│ -120.79│ -178.1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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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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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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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4600│ -0.2200│ -0.0500│
│2024 │ -0.3400│ 0.0500│ 0.0200│ -0.0200│
│2023 │ 0.4600│ 0.4000│ 0.3100│ 0.1200│
│2022 │ 0.6900│ 0.4500│ 0.3000│ 0.1100│
│2021 │ 0.6700│ 0.4200│ 0.23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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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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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请问10月31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股东数量,并将在2025年年度│
│ │报告中更新披露,敬请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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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如果公司以往的市值管理逻辑是对的!在行业指数持续突破新高的背景下,就不会是环境治理行业100多家上 │
│ │市公司唯一一家至今还未修复24年初以来跌幅的上市公司了(包括年内被ST的上市公司)!远远落后于行业均值怎│
│ │么都说不过去!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周期、投资者情绪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持续│
│ │努力,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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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公司管理层战略配售套现赚快钱怎么不想着国企担当!不想着长期关注!不想着管理层和上市公司利益一致!21│
│ │年上市520多家上市公司,有几家像你们这么玩的行胜于言说的出口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通过运营指标、战略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等综合指标体系的设定,强化管理层价值创│
│ │造的重要性,进而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利益的一致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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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请问公司是否关注到行业正在发生变局!环境治理企业正在加速布局新材料、新能源,正从技术路径、产业结│
│ │构、盈利模式等多方面重塑行业!项目建设和运营收费已经是过去式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长期以来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机遇,并基于公司的竞争优势在技术路径、产业结构及盈│
│ │利模式等方面积极升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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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1、公司研发的“麟龙一号”装备主要应用于磷石膏治理,可以视为变废为宝资原再利用吗2、公司有与磷矿开│
│ │采企业共同开采与治理的案例吗3、公司业绩连续恶化,有无收购兼并优质资产提升公司效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 │
│ │的信心4、公司市值多次在微盘股上浮动有损国企形象,领导有无市值管理考核评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主研发的“麟龙一号”为大宗固废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提供了准确、灵活的可推│
│ │广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业务不涉及磷矿开采,部分项目服务于在产企业的磷石膏治理。二级市场影响因素较多,│
│ │敬请理性看待价格波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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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基于环境治理行业技术同源性!不少同业公司都在进行材料方向发展!有技术的研发技术,没技术的通过合作 │
│ │获取技术!例如中电环保,以远低于贵公司的人才支出和结构,发展盐湖提锂技术!公司所谓的技术领先既不能转│
│ │化成实际效益,也不能提升公司估值!毫无价值可言!公司人才建设有很大问题!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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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公司是否了解到近期云南省土壤固碳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昆明理工大学副校长潘波领衔的科研团队在│
│ │固体废渣资源化利用领域重大突破!开发出一套赤泥固废协同高值化利用技术体系!包括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
│ │料前驱体!团队正在寻找包括环保在内的企业合作!推动技术产业化!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昆明理工大学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和突破,愿意│
│ │与行业内专业团队进行合作,推动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为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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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在国家十五五规划中,美丽中国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而贵公司主营业务做为环境土壤修复,目前贵司在环境│
│ │土壤修复领域技术储备的怎么样。并且目前湖北省和深圳市都在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兼并重组,加快国有│
│ │企业资产化证券化提升国企活力,相信北京市政府也会相继出台相应政策,贵公司近年来,营收下降,盈利亏损,│
│ │在此基础上北京建工集团是否有资产注入,推动提升北京建工集团资产证券化的预期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通过十余年研发创新及修复项目的经验积累,公司形成了综合全面的技术体系,包括化学│
│ │氧化/还原、热脱附、原位热脱附、气相抽提、土壤淋洗以及固化稳定化等修复技术。在深耕传统业务的同时,公 │
│ │司也在积极布局新业务,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感谢您的关注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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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您好,1、公司在核污染防治方面是否有技术储备及探索2、公司在污染防治方面与军工试验项目是否有合作3 │
│ │、公司是否具有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或资质4、国家提出化债政策对公司回收账款是否有积极影响5、公司所在│
│ │行业是否受反内卷政策提振6、截止目前在手订单是否充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联合研发的针对放射性污染土壤修复的科研平台通过专家评审,可实现对土壤中放射│
│ │性污染物的逐级修复治理,最终达到分类解控的修复目标。公司暂无医疗废弃物经营许可也暂不涉及相关业务。公│
│ │司高度关注化债政策及其落地情况,借助化债契机大力推进回款事宜。凭借研发优势,公司避免在行业内进行同质│
│ │化的低端竞争。在手订单情况详见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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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公司的应收款对象绝大部分是政府部门或央、国企,应该说信誉较好。请问本届管理层大额计提坏帐后对计提│
│ │的应收款收回比例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基于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并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努力推进项目│
│ │回款事宜并取得积极进展。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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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2025年10月16日贵司中标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EPC)服务项目,请问中标的 │
│ │合同金额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所提及的项目合同金额为1308.00048万元,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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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你好,企查查上显示贵公司中标“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南(大农药)B地块、天津自强化工厂地块及海豚橡胶 │
│ │地块铺设土工膜工程”,中标金额18.5亿,请问该事项是否属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所提及的网站已更正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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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你好,企查查上查询到贵公司中标“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南(大农药)B地块、天津自强化工厂地块及海豚橡 │
│ │胶地块铺设土工膜工程”项目,中标金额18亿,请问该消息是否属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所提及的网站已更正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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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公司目前多少金矿修复项目在手!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公司联合中标了泾县榔桥镇乌溪金矿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项目,将持续拓展矿山│
│ │修复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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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请披露一下公司磷石膏处置和赤泥综合利用未来发展计划及盈利模式!让投资者看看公司思维是不是还是停留│
│ │在传统工程思维!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积极布局运营类业务,旨在为在产企业提供长期的固废资源化利用及│
│ │配套等服务,持续优化公司收入模式。 │
├──────┼──────────────────────────────────────────────────┤
│11-12 │问:请问贵公司,是否有资源废旧回收业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开拓固废资源化利用与安全处置服务,目前主要针对石油开采和炼化产生的油泥│
│ │、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石膏、铝土矿碱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赤泥等大宗固废,进行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
│ │现大宗固废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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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董秘:您好!近日市场传闻贵公司研发的麟龙一号,磷石膏改性技术获得突破。填补了国内磷石膏资源化利用│
│ │技术装备一体化应用空白!请问相关技术市场推向市场,对于公司业绩有什么正向影响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主研发了磷石膏改性成套装备“麟龙一号”,为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提供了准确│
│ │、灵活的可推广解决方案,提高了现有磷石膏治理效率,基于磷石膏改性技术,公司先后承接了十余项磷石膏治理│
│ │项目,为新业务的拓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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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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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22│建工修复(30095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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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4日在北京市朝
阳区京顺东街 6号院 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年11月 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李琼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琼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路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笑雪女士为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李琼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
委员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李琼女士、李文波先生、原波先生、李笑雪女士、吴骥先生、刘洪跃先生、王红旗先生七名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红旗先生、黄张凯先生、李琼女士三名董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张凯先生、刘洪跃先生、王红旗先生、李琼女士、李笑雪女士五名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不变,由刘洪跃先生、黄张凯先生、王红旗先生、李琼女士、李文波先生五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c2ea0f94-be0d-446b-8fe4-bcf764a97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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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建工修复(300958):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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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a5e30da6-17bc-478b-a429-5b158ab70e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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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建工修复(3009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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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经提供和披露了本
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必需的文件和全部事实情况,公司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说明(包括书面及口头)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
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时间和地点、会议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及网络投票程序等内容,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1月 3 日(星期一)。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于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16 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按照本次股东会公告载明的时间、地点召开,并完成了公告所列明的全部议程。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8人,代表股份合计 72,747,1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137 %
。根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取得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 人,所代表股份共计
72,747,1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137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的股东符合资格。
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7 人 ,代表公司股份 7,060,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44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公司股份 7,060,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4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股东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未对
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不存在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72,563,8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9 %;反对 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4 %;
弃权 1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76,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27
%;反对 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58 %;弃权 11,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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