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59 线上线下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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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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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500│ 0.0300│ -0.0500│ 0.3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4450│ 14.4208│ 14.6156│ 14.664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0600│ 0.1800│ -0.3300│ 2.2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227.52│ 3812.45│ 3835.60│ 3717.5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809.26│ 4305.63│ 4282.48│ 4282.48│
│总股本(万股) │ 8036.78│ 8118.08│ 8118.08│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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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8 19:12 线上线下(30095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2 20:26 线上线下(300959):拟以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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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99228.50 同比增(%):-29.34;净利润(万元):1254.54 同比增(%):-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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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2.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30 除权派息日:2024-05-31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1-08,公司股东户数11869,增加4.4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0-18,公司股东户数11359,减少0.0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1-19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线上线下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汪坤 截至2024-04-26累计质押股数:42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17% 占其持股比:15.14% │
└─────────────────────────────────────────────────────────┘
【主营业务】
为客户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移动信息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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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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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220│ 0.4390│ 0.6920│ -0.42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9850│ 2.8269│ 3.0216│ 3.115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0553│ 10.1934│ 10.1934│ 10.3438│
│营业收入(万元) │ 99228.50│ 58681.92│ 38040.81│ 163520.50│
│利润总额(万元) │ 1576.38│ 37.18│ -692.08│ 2306.5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254.54│ 213.57│ -397.46│ 2638.61│
│净利润增长率(%) │ -56.76│ -90.59│ -131.38│ -47.3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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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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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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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1500│ 0.0300│ -0.0500│
│2023 │ 0.3300│ 0.3600│ 0.2800│ 0.1600│
│2022 │ 0.6300│ 0.5300│ 0.3500│ 0.2200│
│2021 │ 1.1300│ 0.9000│ 0.5600│ 0.3500│
│2020 │ 1.3900│ ---│ 0.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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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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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问:截止今日股东人数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4年11月0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1,869人,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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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在未来6G网络方面有什么技术储备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关注6G网络的发展和应用前景,同时密切关注技术迭代带来的市场机遇, 感谢您的关 │
│ │注! │
├──────┼──────────────────────────────────────────────────┤
│11-1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在未来人工智能方面有什么技术储备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关注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发展情况与公司业务结合的可能性,谢谢关注。 │
├──────┼──────────────────────────────────────────────────┤
│11-14 │问:贵公司一无科技亮点,二无业绩,三要说时刻关注前沿技术,现国家各部门都大力提倡兼并重组,不知道贵司│
│ │领导们能不能争取到机会,增大增强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持续关注和研判潜在的投资并购机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谢谢关注! │
├──────┼──────────────────────────────────────────────────┤
│11-06 │问:贵公司的业绩已经连续三年下滑,三季报也毫无亮点,2024年只剩下一二个月,贵公司年初设定目标好像也没│
│ │有实现那接下来是否冲刺一下,完成目标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业绩受行业内部波动及下游客户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提质│
│ │增效措施,以提高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并长期向提升企业价值、增加投资者回报方向努力,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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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问:募集项目一直延期,是否有考虑变更募集资金切入数据要素这个新质生产力,是不是更有可行性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慎决策,公司严格遵守法律│
│ │、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投资计划,并实时关注公司业务与新质生产力结合的可行性,谢谢关注! │
├──────┼──────────────────────────────────────────────────┤
│10-22 │问:贵公司与深圳计算科学研究院于2024年8月19日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截止到目前为止都有哪些方面的 │
│ │合作数据要素具体的合作细则有哪些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关注合作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谢谢│
│ │关注! │
├──────┼──────────────────────────────────────────────────┤
│10-22 │问:请问截止2024年10月18日收盘公司股东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1,359人,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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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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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12│线上线下(30095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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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坤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3,423,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031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43,026,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53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所持股份3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937%。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6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9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0.4939%。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除公司独立董事颜节礼先生因执行公务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85,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998%;反对 14,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281%;弃权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7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大鹏、何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55242ee-5a76-4668-8098-93ab329c0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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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12│线上线下(30095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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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公开发布《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汪坤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
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7人,代表股份43,423,70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312%
。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及各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
同意43,385,2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3%;
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2%;
弃权2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55%。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
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98d8cd45-a7d6-4a3e-8e67-5c3e5e00c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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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12│线上线下(300959):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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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8月 7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813,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前
述 813,000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 2024年 9月 13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1,180,800股减少至 80,367,800 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81,180,800 元减少至人民币80,367,800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8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
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 11月 18日起 45日内,每个工作日 9: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8-C1-12楼。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0-68880518
5、电子邮箱:ir@wxxsxx.com
6、申报所需的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
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
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4bff784-dc1c-460f-b003-ab97869c7fb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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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26│线上线下(300959):拟以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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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2日丨线上线下(300959.SZ)公布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以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高于45.8元/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89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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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58│线上线下(300959)拟斥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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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线上线下(300959.SZ)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45.8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10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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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50│线上线下最新公告:拟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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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高于45.8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0万元、不超过6,000.00万元。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200033136.shtml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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