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61 深水海纳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3 00:00 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1 10:34 深水海纳(300961)参与起草的工业回用水领域国家标准正式│
│发布(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4-01-31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3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至-2300万元,与上年同期 │
│相比变动幅度为-3595.19%至-1788.65%。扣非后净利润-4750.00万元至-2400.00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42.09%--224.43%。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33804.70 同比增(%):-10.89;净利润(万元):-2596│
│.64 同比增(%):-246.2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15818,增加0.81%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15691,减少9.1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深水海纳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04-23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24-0│
│5-17至2024-08-16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54.56万股,占总股本2.0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李海波 截至2023-12-29累计质押股数:204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
│51% 占其持股比:82.59%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为客户提供环保水务行业工业污水处理和优质供水细分业务领域的服务。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9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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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4-01股本│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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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500│ -0.0800│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 5.7196│ 5.7874│ 5.824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2.5300│ -1.3000│ -0.66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960│ -0.2580│ -0.21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5626│ 1.6334│ 1.670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0432│ 3.0402│ 3.0402│
│营业收入(万元) │ ---│ 33804.70│ 21988.86│ 10201.39│
│利润总额(万元) │ ---│ -2477.14│ -1212.11│ -663.6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2596.64│ -1341.52│ -687.93│
│净利润增长率(%) │ ---│ -246.20│ -232.62│ -211.76│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875.17│ 12296.05│ 12296.05│ 12296.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52.83│ 5431.95│ 5431.95│ 5431.62│
│总股本(万股) │ 17728.00│ 17728.00│ 17728.00│ 17728.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限售股份上市│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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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 -0.1500│ -0.0800│ -0.0400│
│2022 │ -0.0100│ 0.1000│ 0.0600│ 0.0300│
│2021 │ 0.2300│ 0.3100│ 0.2300│ 0.0300│
│2020 │ 0.7000│ ---│ 0.2700│ ---│
│2019 │ 0.7400│ ---│ ---│ ---│
└─────┴────────┴────────┴────────┴────────┘
【2.互动问答】
┌─────┬───────────────────────────────────┐
│04-16 │问:近期广州调整水价,深圳是否也有这方面可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中心城│
│ │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版)》,并拟于近日举办听证会。《方案》提出,│
│ │中心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受宏观经济增长、供水建设投入、│
│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
│ │,迫切需要建立起合理补偿、合理盈利,激励供水高质量发展的价格形成及动态│
│ │调整机制,保障广州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
│ │最近两年来北京、上海、贵州等地接连发布《北京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 │》《上海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
│ │确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结合供水成本规制的有关要求,按照 “准 │
│ │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 │
│ │深圳目前没有收到有关调水价的政策,公司将及时关注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政策│
│ │,尤其是公司项目所在区域相关行业政策,同时公司持续做好供水业务经营管理│
│ │工作,全年保证水质、水压,确保满足项目属地的生产生活用水。感谢您对公司│
│ │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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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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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深水海纳(3009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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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李琴女士持有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股份 10,289,4
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80%),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大禹”)持有公司股份 10,894,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6.15%),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184,3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5%)。
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4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李琴、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李琴女士与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大禹系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
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琴 10,289,456 5.80%
西藏大禹 10,894,920 6.15%
合计 21,184,376 11.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李琴女士自身资金需求、西藏大禹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3,545,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1)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李琴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的相关承诺如下所示:
1、李琴女士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①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公司法》对转让公司股份的规
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
告。
(6)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
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对于本人已作出的上述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8)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西藏大禹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
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
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企业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4)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
予以公告。
(5)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
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6)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企业仍应遵守前述承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
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
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或限制性条件,不存在违背其承诺或已披露意向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
不确定性,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其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告中所有比例、数字均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四、备查文件
1、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20039aaf-256c-49ec-aac8-a838fe1dbb21.PDF
─────────┬────────────────────────────────────────────────
2024-03-27 18:28│深水海纳(300961):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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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在本协议框架范畴内,后续合作内容及进程所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已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水”或“
乙方”)与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甲、乙双方鉴于供水
公共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泗阳县供水项目有关事项签订框架协议。甲方就泗阳县城西水厂(以下简称“城西水厂”)向乙方趸售供水
、甲方予以回购乙方投资建设并正在运营的泗阳县二水厂事宜达成合作共识。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机构类型:地方性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拟就城西水厂向乙方趸售供水达成合作,即城西水厂由甲方委托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运营,生
产的自来水批发销售给乙方,再由乙方销售给用户。关于趸售的水价、水量、水质、计量等内容,在后续正式订立的《趸售供水协议
》中详细约定,其中趸售水价由根据城西水厂运营成本并参照周边县级情况进行协商确定。《趸售供水协议》须在 2024 年 6 月底
前签订完成。
(2)甲方予以回购乙方投资建设的泗阳县二水厂。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泗阳县二
水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格和特许经营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具体协商回购价格并签订回购协议,上述工作须于 2024 年 6 月底前完
成。
2、甲乙双方后续应根据协商结果,就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合作事项尽快签订具体协议,并以后续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3、如按本框架协议履行与《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补充合同》相关内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框架协议为准。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本,甲乙双方后续应根据协商结果,就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合作事项签订具体协议。本协议的签
署对公司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将根据具体协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在本协议框架范畴内,后续合作内容及进程所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
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已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基金”),于 2023年 12月 22日至 2024年 1月 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150,100股,本次减持前,中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9,014,000 股,本次减持后,中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8,863,900 股。
3、本协议签署后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股份减持的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暂未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股份减持的计划。
4、公司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54,316,231 股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解除限售。
七、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8f45dfd4-8df8-4927-a067-f249c530c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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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深水海纳(30096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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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dc05ba31-5cd3-47da-bee6-9f98d44c5db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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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0:34│深水海纳(300961)参与起草的工业回用水领域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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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工业回用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导则》正式发布,并将于2024年7月1
日正式实施,为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提供重要的规范标准和技术支撑。
https://www.gelonghui.com/live/148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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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18:33│深水海纳(300961):与江苏深水、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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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27日丨深水海纳(300961.SZ)公布,近日,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乙方”)、江苏深水水务
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深水”或“乙方”)与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甲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鉴于供水
公共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泗阳县供水项目有关事项签订框架协议。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71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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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9:50│深水海纳(300961):5431.62万股限售股将于4月1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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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深水海纳(300961.SZ)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4
31.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4%,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092638.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2-07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涨跌幅(%):-12.99 成交量(万股):2483.73 成交额(万元):16210.3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528.19│ 481.19│
│机构专用 │ 377.57│ 340.5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350.63│ 36.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雄州西路证券营业部 │ 300.96│ 0.00│
│机构专用 │ 195.94│ 201.35│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80.85│ 522.02│
│机构专用 │ 528.19│ 481.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62.59│ 472.44│
│机构专用 │ 129.52│ 403.96│
│机构专用 │ 0.00│ 384.86│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 融券余额│ 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
│2024-04-25 │ 6658.86│ 168.29│ 0.00│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