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63 中洲特材 更新日期:2025-07-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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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09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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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400│ 0.2900│ 0.2200│
│每股净资产(元) │ ---│ 3.2426│ 3.2568│ 3.186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3600│ 9.3000│ 7.1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8941.27│ 20053.20│ 20053.20│ 20053.2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922.73│ 12706.80│ 12706.80│ 12706.80│
│总股本(万股) │ 45864.00│ 32760.00│ 32760.00│ 3276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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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2 19:12 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22 19:38 中洲特材(300963)大股东上海盾佳拟减持不超1.76%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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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1006.11 同比增(%):-14.48;净利润(万元):1292.18 同比增(%):-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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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 股权登记日:2025-06-06 除权派息日:2025-06-09 │
│●分红:2024-09-30 10派0.5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1-22 除权派息日:2025-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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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59860,增加5.1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6972,减少4.8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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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中洲特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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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7-22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8-12至2025-11-1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808.85万股,占总股 │
│本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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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特种合金材料领域内的高温耐蚀合金材料及制品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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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09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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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520│ 0.1840│ -0.02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4686│ 1.4808│ 1.429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5931│ 0.6013│ 0.6013│
│营业收入(万元) │ ---│ 21006.11│ 107564.89│ 80714.17│
│利润总额(万元) │ ---│ 1529.19│ 10602.62│ 8543.6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292.18│ 9547.17│ 7279.37│
│净利润增长率(%) │ ---│ -15.49│ 15.68│ -5.9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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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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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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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400│
│2024 │ 0.2900│ 0.2200│ 0.2000│ 0.0500│
│2023 │ 0.2500│ 0.2400│ 0.2100│ 0.0900│
│2022 │ 0.3400│ 0.2500│ 0.1600│ 0.0800│
│2021 │ 0.3200│ 0.2212│ 0.1790│ 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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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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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问:请问贵公司最近是否出现了重大未披露利空消息或者业绩大幅下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感谢您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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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问:请问截止2025年5月30日和6月20日和6月30日这三期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请问最新三期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5月30日 │
│ │、6月20日、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分别为56,958户、59,860户、56,972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7-07 │问:请问中报可否预披露一下,业绩好转了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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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请问贵公司中标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江钻2025年镍粉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对公司后期营收及利润有没│
│ │有大的影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江钻2025年镍粉采购业务占公司总营收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营收、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感谢您的关注。 │
├──────┼──────────────────────────────────────────────────┤
│07-01 │问:董秘好,请问贵公司产品有用在军品上吗盈收占比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应用领域,请查阅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7-01 │问:中洲特材的高温耐蚀镍基合金是否应用于甘肃威武钍基熔盐堆设备中使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温耐蚀合金产品未使用在钍基熔盐堆设备中。感谢您的关注。 │
├──────┼──────────────────────────────────────────────────┤
│07-01 │问:贵公司销售铜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铸造/变形高温耐蚀合金产品按照材质可分为镍基、钴基、铁基、铜基四大系列, │
│ │其中铜基合金包括铝青铜、锡青铜等。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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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问:董秘你好!据报道,中国钍基熔盐堆全球首发,西方国家50多年未能突破的技术!作为核电领域高温材料供应│
│ │商,贵公司是否有相关产品进入钍基熔盐堆供应链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温耐蚀合金产品未使用在钍基熔盐堆设备中。感谢您的关注。 │
├──────┼──────────────────────────────────────────────────┤
│06-27 │问:你好请问贵公司所生产的合金钢材料与钻地弹使用的合金钢材料是同一个类型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生产的高温耐蚀合金及制品使用的材料主要为钴、镍等有色金属。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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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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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12│中洲特材(3009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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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2,683,4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13%)的大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盾佳”)计
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88,5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
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6,4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2,1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6%。
上海盾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盾佳 32,683,462 7.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持股平台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3)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
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
分)。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比例及数量:不超过 8,088,5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86,4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2,1
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6%。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
做同等处理。
2、其他
上海盾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上海盾佳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
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盾佳在公司《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上海盾佳承诺
“1.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本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
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二)通过上海盾佳间接持股股东、监事李猛、张庆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蒋俊、祝宏志、潘千、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吕勇承诺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将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就上市后持有及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
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
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盾佳严格履行了上述所有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海盾佳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
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上海盾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上海盾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上海盾佳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及时督促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c2875d56-db54-4f51-b4cc-3b1532bf4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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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32│中洲特材(30096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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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23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597762W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864.0000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明明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580号
成立日期:2002 年 07月 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
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增材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
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c9540fe-1cff-488c-9ca5-32cbf471c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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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18│中洲特材(30096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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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总股本327,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
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131,0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458,640,000股。本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327,6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
000股。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27,6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458,64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月 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的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 转增股本数量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876,657 36.90% 48,350,663 169,227,320 36.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6,723,343 63.10% 82,689,337 289,412,680 63.10%
三、总股本 327,600,000 100.00% 131,040,000 458,640,000 100.00%
注: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458,640,000 股摊薄计算的 2024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2082 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明明,公司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580 号
咨询联系人:顾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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