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73 立高食品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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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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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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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294│ 1.5947│ 1.2075│ 0.8022│
│每股净资产(元) │ 14.0253│ 13.6875│ 13.5560│ 13.186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4200│ 10.6700│ 8.1500│ 5.4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381.25│ 11381.24│ 11652.69│ 11652.6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552.80│ 5552.80│ 5281.34│ 5281.34│
│总股本(万股) │ 16934.05│ 16934.04│ 16934.02│ 169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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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1 17:22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6 20:50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5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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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4556.13 同比增(%):14.13;净利润(万元):8837.15 同比增(%):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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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5元(含税) │
│●分红:2024-09-30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1-29 除权派息日:2024-12-02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2112,增加25.2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9688,减少20.0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2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6-12至2025-09-1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50.00万股,占总股 │
│本1.50% │
│●拟减持:2025-05-2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06-12至2025-09-1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70.00万股,占总股 │
│本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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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烘焙食品原料及冷冻烘焙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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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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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010│ 2.6730│ 1.4580│ 1.0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8988│ 4.3770│ 4.2028│ 3.814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8.1956│ 8.1868│ 8.2234│ 8.2062│
│营业收入(万元) │ 104556.13│ 383537.90│ 271726.42│ 178141.96│
│利润总额(万元) │ 10467.17│ 33473.24│ 24354.47│ 16431.3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837.15│ 26796.78│ 20310.68│ 13527.35│
│净利润增长率(%) │ 15.11│ 266.94│ 28.21│ 25.0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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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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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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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5294│
│2024 │ 1.5947│ 1.2075│ 0.8022│ 0.4534│
│2023 │ 0.4312│ 0.9355│ 0.6389│ 0.2945│
│2022 │ 0.8490│ 0.5933│ 0.4157│ 0.2363│
│2021 │ 1.8238│ 1.3130│ 0.9690│ 0.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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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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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2│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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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债券代码:123179
转股期限: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2029 年 3 月 6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起至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9,债券简称:立高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e833acd5-7d1b-4f8e-8b2d-dcafecb1cf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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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8│立高食品(30097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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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2025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3A楼立高食品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裕辉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79,424,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63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75,59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825,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8%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3,835,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825,7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8%。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3,8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3,8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3,8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3,8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3,8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834,5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948,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7%;反对47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9
%;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59,6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900%;反对 4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3187%;弃权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称:周涛、黄巧婷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d8a87904-6dc5-45ea-9afe-ed599b885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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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8│立高食品(30097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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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s://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开发布了《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
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3A楼立高食品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彭裕辉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
计49人,代表股份79,424,92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2,702,077股)的47.
663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9,423,8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6%;
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二)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9,423,8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6%;
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三)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9,423,8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6%;
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四)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9,423,8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6%;
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五)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9,423,8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6%;
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8,948,9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007%;
反对47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949%;
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4%。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
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作
了述职报告。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b5b75328-cda2-48a4-a407-d391641de06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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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0:50│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5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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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稀奶油产品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相关产品的推出计划?
答:公司自2023年年中上市的首款稀奶油产品——稀奶油360pro,到目前为止正好上市满两年,一直取得了良好的销售成果。2024
年度,公司包括稀奶油在内的整个 UHT 产品线实现的销售额接近五亿元,同比增长翻了近两倍。在这个基础上,接下来公司将从高、
中、低三个档位,丰富公司稀奶油相关的产品矩阵。
问题 2:公司初步进入的零食渠道的利润率水平大致情况如何?
答:零食渠道公司目前还在探索,一些合作也是在初步开展。在开展过程中,还是有很多需要去改变和适应的情况。比如说零食一
般都是长保的、包装的食品,而他们的经营者对短保产品的经营理念还是需要一定时间去教育和培养的,这个业态的发展必须要摸索出
一些比较好的、成熟的合作模式,公司才能去做更大规模的拓展。
问题 3:做研发测试时,国产原料是否会对研发产生一定难度,是否有理想的国产原料替代比例?
答:对于同一种原料,要么使用国产,要么使用进口,不会混合添加使用。例如,如果产品中使用的奶粉从新西兰进口,若国产奶
粉无法达到要求,则会全部采用进口奶粉,而不会混合使用。
问题 4:针对未来稀奶油高、中、低档不同的产品,在生产供应链方面,目前的产能规划是否能实现公司新产品的共线生产?在稀
奶油方面是否会有新的资本开支?
答:公司的第二条稀奶油生产线在研发阶段就已经考虑了多个产品的适配,并且公司现在已经上市和计划可能上市的稀奶油产品都
能够在公司现有的产线实现共线生产,从目前来看,除非产能不足,不然不太会涉及到进一步较多的资本开支。
问题 5:针对烘焙饼店渠道,在三四线下沉市场是不是还有很大的空间?
答:是的,现在烘焙其实还处于普及的阶段,这个阶段以几个形态去开展,一个是渠道多元化,比如说以前商超是不怎么卖烘焙的
,但现在商超都纷纷以烘焙产品来做主打产品;另一个就是向三四线城市渗透,比如现在很多的地区,尤其是华东、华北出现很多量贩
式、9元烘焙店等,各种业态形式很蓬勃,这些都是在向更广大的市场普及的现象,公司现在已经在非常积极去迎合这种潮流,比如说
从产品角度跟这些客户合作,开发既能够突出他们的性价比,同时客户也能够有比较好的利润收益的系列产品。
问题 6:在未来多元化渠道发展过程中,哪个渠道对公司来说是最大的机遇和抓手?
答:烘焙食品的多元性很强,从休闲属性来讲,餐饮渠道是未来很主要的渠道,其业态和场景多元,如咖啡厅、西式快餐、火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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