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77 深圳瑞捷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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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0-21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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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100│ 0.0700│ 0.0200│
│每股净资产(元) │ ---│ 9.1981│ 9.1588│ 9.299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1600│ 0.7500│ 0.2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472.66│ 3879.45│ 3875.70│ 3879.4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750.01│ 11343.22│ 11400.96│ 11397.21│
│总股本(万股) │ 15222.67│ 15222.67│ 15276.65│ 15276.6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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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4 18:39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5 15:27 深圳瑞捷(300977):可为低空经济产业园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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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33710.21 同比增(%):-3.29;净利润(万元):1645.50 同比增(%):-6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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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2.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29 除权派息日:2024-05-3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1-08,公司股东户数11195,增加2.8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0-31,公司股东户数10887,减少8.3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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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深圳瑞捷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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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09-09公告,财务总监2024-10-10至2025-01-0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0.98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4-09-09公告,董事、高级副总裁2024-10-10至2025-01-0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10万股,占总股 │
│本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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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建设工程第三方评估、管理和咨询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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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0-21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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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3340│ -0.3880│ -0.29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2.1141│ 2.0674│ 2.23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5.8717│ 5.8509│ 5.8969│
│营业收入(万元) │ ---│ 33710.21│ 20886.52│ 7706.36│
│利润总额(万元) │ ---│ 1670.32│ 1004.32│ 261.8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645.50│ 1058.69│ 315.87│
│净利润增长率(%) │ ---│ -61.39│ -61.84│ -54.4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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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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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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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1100│ 0.0700│ 0.0200│
│2023 │ 0.2700│ 0.2800│ 0.1800│ 0.0700│
│2022 │ 0.1500│ 0.1447│ -0.0965│ -0.3600│
│2021 │ 1.8800│ 1.5858│ 0.8901│ -0.0716│
│2020 │ 3.5842│ ---│ 0.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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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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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董秘您好,截止11月10号,贵司股东在册多少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年11月08日,公司股东人数│
│ │为11,195户,感谢您的关注。 │
├──────┼──────────────────────────────────────────────────┤
│11-14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到十一月十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年11月08日,公司股东人数│
│ │为11,19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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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董秘您好,贵司在低空经济方面目前布局情况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可以为低空经济产业园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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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董秘您好,贵司与高校合作的风险预警模型、事故级联故障模型、风险智能检测等是否属于智谱AI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通过与高校产研结合,自研出的“隐患-事故级联故障模型”“保险风控量化预测 │
│ │模型”不属于智谱AI。“隐患-事故级联故障模型”是基于物件导向的隐患分类关联理论,采用了失效模式与影响 │
│ │分析法,构建隐患-事故框架体系,通过复杂网络搭建,计算隐患对渗漏的因果影响以及隐患之间的共现关系。“ │
│ │保险风控量化预测模型”是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和当前信息,利用统计学和数学算法评估某个事件发生的风险概率。│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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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问:董秘您好,截止10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
│ │为10,88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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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到十月底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
│ │为10,88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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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问:请问贵公司截止到10月2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东人数│
│ │为11,87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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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问:请问截止2024年10月18日收盘公司股东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东人数│
│ │为11,877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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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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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39│深圳瑞捷(300977):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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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
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4年10月30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
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11月14日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
路1号A栋31楼公司尊重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7 名,持有贵公司股份 113,421,093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080 %。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93 名,持
有贵公司股份 539,27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3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并按《股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13,883,257 股,占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 %; 反对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4
%; 弃权 16,2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本次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
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a9ddb4c5-5d89-47b1-88a5-249677943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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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39│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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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尊重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黄新华先生(董事长范文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董事黄新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113,960,370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6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3,421,09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
.50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人,代表股份 539,27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人,代表股份 539,27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539,277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3%。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883,2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反对 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34%;弃权16,21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07%;反对 6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29%;弃权 16,21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006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林晓春律师和黄沫荻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f742938e-78d1-482a-88cd-41511902a8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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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12│深圳瑞捷(300977):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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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4 年10 月 22 日召开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次持
有人会议,并于 2024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并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
、收益分配等工作,根据《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公司提前终止本次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0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07 月 31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在 2023年 10月 9日至 10月
11日期间,本次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0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31%,成交金额合
计 3,999,56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19.74元/股。
(三)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已
于 2024年 10月 12日届满。
(四)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本次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已全部出售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并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完成相关资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本次
持股计划实施完成。
二、本次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若本次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已经全部出售或在深交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交易过户)将持有人在本次持股计划中享有的份额权益所对应
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
,本次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事业
合伙人持股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经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前终止本次持股计划。
三、本次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本次持股计划,并办理后续账户注销等相关
工作,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本次持股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影响及相关后续安排
公司提前终止本次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对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出售股票收回资金等进行核算。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考虑选择
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fcda83c0-f899-4c78-b6f2-1079ba86be3e.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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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5:27│深圳瑞捷(300977):可为低空经济产业园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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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5日丨深圳瑞捷(300977.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可以为低空经济产业园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
。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89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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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00│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11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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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人工智能方面与高校合作的几个项目进展如何?
回复:(1)住宅建筑外墙脱落风险预警模型:是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共同开发了一种基于大数据和深度学习的外墙脱落风
险预警模型。该模型通过深入分析影响外墙脱落的各种因素,并结合历史数据进行训练,利用可靠性理论和蒙特卡洛方法,建立外墙开
裂和脱落的预警模型。目前,项目已完成 90%,已成功建立了基于蒙特卡洛模拟的风险模型,正在对模拟外墙脱落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实
验验证。
(2)基于隐患-事故级联故障模型:是与清华大学联合开发了基于隐患-事故级联故障模型的项目质量评价模型。利用大数据语言
识别、自然语言处理、专家系统等 AI 算法,结合贝叶斯信念网络等建模方法,实现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与潜在灾害预测。目前,项目
已经结项且运用到实际业务中。
(3)建筑外墙风险智能检测:是与香港科技大学共同研发的运用无人机及 AI 智能算法对建筑外墙缺陷进行智能检测。该检测模
式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训练形成初步的视觉识别算法,利用可视及红外的多模态检测进行算法的持续升级,完成 BIM 建模及缺陷映射
。目前,项目已完成 50%,成功建立了以红外及可视的多模态视觉识别智能算法,已在相关客户完成实验验证。
2.2024 年,公司在“房屋体检”方面是否有订单落地?
回复:目前,公司受保险公司委托,已在广州和长沙开展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但是订单金额较小,对经营业绩暂无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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