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80 祥源新材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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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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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0│ 0.2400│ 0.1900│ 0.1000│
│每股净资产(元) │ 10.1362│ 10.0975│ 8.4308│ 8.18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5100│ 2.5200│ 2.0700│ 1.0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834.14│ 9834.14│ 6812.83│ 6812.8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001.54│ 4001.54│ 4001.54│ 4001.54│
│总股本(万股) │ 13835.69│ 13835.69│ 10814.37│ 108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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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7 18:31 祥源新材(300980):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8 15:02 祥源新材(300980):当前并未涉足半导体材料领域(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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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856.36 同比增(%):26.98;净利润(万元):718.72 同比增(%):3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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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6 除权派息日:2025-06-09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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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10,公司股东户数10747,增加7.0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0041,增加34.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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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祥源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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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魏志祥 截至2025-06-17累计质押股数:75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42% 占其持股比: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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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07-15 解禁数量:14.58(万股) 占总股本比:0.1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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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生产环保交联聚烯烃泡棉(XPE/IXPE/IXPP)及聚氨酯泡棉(PU)、有机硅发泡材料等产品。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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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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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10│ 0.0900│ 0.0730│ -0.02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0924│ 2.0404│ 2.5997│ 2.507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2058│ 7.2058│ 5.0308│ 5.0308│
│营业收入(万元) │ 11856.36│ 47586.16│ 33241.90│ 20605.25│
│利润总额(万元) │ 820.52│ 3232.32│ 2439.07│ 1248.9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18.72│ 2557.51│ 2090.19│ 1091.45│
│净利润增长率(%) │ 30.88│ -37.65│ -36.59│ -43.6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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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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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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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500│
│2024 │ 0.2400│ 0.1900│ 0.1000│ 0.0500│
│2023 │ 0.3800│ 0.3000│ 0.1800│ 0.0200│
│2022 │ 0.5300│ 0.4800│ 0.3800│ 0.1400│
│2021 │ 0.8600│ 0.7200│ 0.4800│ 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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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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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问:董秘:你好!公司7月4日发布公告,股东魏志祥和魏琼计划进行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总数为337万股,转让 │
│ │价格下限将基于过去20个交易日的均价的70%进行协商确定。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和魏琼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承诺, │
│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相应调整价格│
│ │)。目前公司股份还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请问股东魏志祥和魏琼转让价格是否按照不低于发行价转让。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东魏志祥和魏琼的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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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问:贵公司的机器人材料送达机器人行业标地公司很久了,目前情况怎么样同时请问二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同比│
│ │去年是否有较大的增长近期是否会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人形机器人领域相关产品的送样进展,若有应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及时披露。此│
│ │外,公司二季度的经营情况将于半年报中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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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问:半导体级泡沫材料产线良率多少新产线是否匹配中芯国际扩产节奏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当前并未涉足半导体材料领域。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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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问:您好,请问公司的产品可以用于军工领域吗目前有无相关订单和收入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当前并未涉足该领域。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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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问:董秘:你好!公司已有应用于锂电池的产品,请问公司是否进一步开发用于固态电池的产品。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现阶段,针对固态电池市场,公司正在开发相关产品,但现有产品暂未应用于固态电池中│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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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问:董秘:您好!公司PU和有机硅发泡材料等产品有应用于锂电池,请问公司有开发应用于固态锂电池的产品考虑│
│ │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现阶段,针对固态电池市场,公司正在开发相关产品,但现有产品暂未应用于固态电池中│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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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您好!在近期贵司和大盘都没有明显利空情况下,贵司股价连续大跌,难道说贵司近期是否有大股东减持的计│
│ │划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股价波动源于市场行为。若有应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披露。感谢您对│
│ │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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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公司主营的电子辐射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在消费电子需求波动下,如何通过技术升级(如超薄片材│
│ │、阻燃特性 )打开汽车内饰、储能等新应用场景新领域订单占比提升目标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消费电子、汽车内饰、新能源电池等应用场景,公司持续不断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
│ │调整研发、生产、销售方针,以匹配市场的变化。对于具体的销售订单,若有应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及时在公│
│ │告中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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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公司提及人形机器人电子皮肤材料研发,目前研发处于什么阶段已攻克哪些技术难点(如柔性贴合、传感精度│
│ │ )与行业内同类企业(如福莱新材)相比,产品核心竞争力如何何时能实现从研发到量产的转化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人形机器人电子皮肤材料领域已有明确布局,相关产品已进入少量客户送样阶段。│
│ │但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注意相关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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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董秘您好请问前段时间互动中贵司提出的市值并未破发,并说要进行市值管理,请问是如何做的市值管理本周│
│ │股价跌的一泻千里,马上又要破发了!!!是不是有什么重大利空是投资者不知情的,让机构先跑路吗难道是人形│
│ │机器人皮肤送样失败,还是三海光学投资不尽如人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市值管理是一种战略管理行为,并非直接操纵股价。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着保证│
│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原则,对于应披露的公司经营情况,│
│ │及时披露相关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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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问:请问公司披露的参与投资12%的三海光学后续切入到VR/AR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现光学芯片领域突│
│ │破,属于AI眼镜相关产业链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三海光学该业务内容与AI眼镜相关产业链有关联。但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
│ │请注意相关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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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有几点疑问请教一下,湖北高富公司,湖北量科公司,宁波梅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
│ │慧(广东)(有限合伙)等一级市场战略投资者,在公司成功上市以后,获利数十倍利润,疯狂兑现减您如何看待│
│ │最了解公司现实和未来前景的是公司大股东,战投者及高管。对于未来产业规规划停留在PPT上画个大饼,跟随市 │
│ │场热点节奏蹭概念,配合机构和战投者减持股份(亦或者机构借用公司的投资者互动消息面),您如何看待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湖北量科高投、高富信、宁波盛慧投资等作为公司的财务投资者,长时间持有公司股份,│
│ │其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也符合一级扶持企业发展、二级市场退出的基金良性发展规律。│
│ │经核查,其在上市后的减持行为合法合规。公司亦不存在蹭热点配合机构投资者减持的行为。若后续存在相关风险│
│ │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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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6月17号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0,747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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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问:1.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提到的贵公司投资的湖北三海光学有限公司进展如何了能否向投资者│
│ │明确说明下给投资者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谢谢;这么重要的投资决策为什么没有在公告中体现,而是投资│
│ │者提问才回答出来,藏着掖着可不是优秀的企业作风;2.人形机器人皮肤公司的未来规划是什么送样进展如何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公司投资三海光学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公告披露标准,公司未以公告形式披露该事│
│ │项。关于人形机器人电子皮肤材料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若有新的应披露的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感谢│
│ │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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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问:贵司MPP(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可用于制作玩具,请问有没有和国内IP潮玩企业对接拓展产品销路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未与国内IP潮玩企业对接。后续若有合作的可能性,公司将积极开拓相应市场。感│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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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问:贵司IXPE和IXPP产品可以用于制作玩具,请问贵司有无和国内IP潮玩企业对接拓展产品销路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未与国内IP潮玩企业对接。后续若有合作的可能性,公司将积极开拓相应市场。感│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16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的人造草地产品是否有用于足球场等赛事场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生产的用于无填充减震草坪、人造草坪吸震垫的相关材料的最终应用下游包含足球场│
│ │等赛事场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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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问:董秘您好,目前人形机器人行业可谓是发展前景巨大,公司也一直说在布局机器人,但是截止目前尚未看到公│
│ │司有任何实质性行动,但是同行业的其他企业都在加速行动,比如福莱新材大规模发展皮肤领域、润阳科技投资傅│
│ │立叶公司,请问公司下一步有具体可行的计划和安排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项目进展,若有应披露的公告信息,公司将及时披露。感谢您对│
│ │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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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问:请问公司的发泡材料能像PEEK材料用于人形机器人轻量化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生产的发泡材料为片材,材质偏软,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应用中,无法像PEEK材料一样│
│ │起支撑、连接作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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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问:公司目前的人形机器人电子皮肤材料研发进展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人形机器人电子皮肤材料相关产品的研发,公司正在按照战略规划稳步推进。感谢您│
│ │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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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问:看到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在研项目有弹性体超临界发泡材料可用于体育用品,最近苏超大火,带动了足球等体│
│ │育用品的销售,请问贵司的弹性体超临界发泡材料是否可以用于制作足球,球鞋等体育用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鞋材制造中,公司产品可用于制作专业减震鞋垫、鞋材缓冲层、鞋材中底。感谢您对公│
│ │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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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问:请问公司的发泡材料有用到体育场馆或者其他体育行业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运动与休闲领域,公司产品可用于运动垫类、游泳板与救生衣、护套、头盔和手套、无│
│ │填充减震草坪、人造草坪吸震垫、鞋垫、座椅坐垫等应用方向。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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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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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31│祥源新材(300980):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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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魏志祥和魏琼保证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 2025 年 7 月 7 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1.02元/股;
2、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
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21.02 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 5 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 2,223,000 股,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不启动追加认
购程序。
(三)本次询价转让初步确定受让方为 5 名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2,223,000 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4ad81e04-853e-4405-b37b-e9ecac1ae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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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9:18│祥源新材(300980):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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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受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股东魏志祥、魏琼
(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祥源新材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华林证
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华林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华林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林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本次询价转让减持的相关承诺》。华林证券已
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身份证件、对出让 方进行访谈,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华林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
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魏志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222281967********。
魏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222281976********。
2、魏志祥、魏琼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魏志祥、魏琼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4、本次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魏志祥、魏琼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本次询价转让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板
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七条
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出让股东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的,单独或者合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
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根据上述规定,华林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祥源新材最近 3 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2)祥源新材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祥源新材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魏志祥为祥源新材的控股股东;魏志祥、魏琼为祥源新材的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魏琼为祥源新材总经理。出
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
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二)上市公司季度报
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华林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祥源新材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
第(一)、(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2)经核查祥源新材出具的《承诺函》,祥源新材说明其不存在已经发生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可能对其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且在此次询价转让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其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三)款所限定之情形;
(3)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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