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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82(苏文电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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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982 苏文电能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1700│ 0.1777│ 0.2600│ 0.26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2463│ 14.7388│ 14.5611│ 14.861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700│ 1.2100│ 1.7100│ 1.7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9389.71│ 19388.36│ 19388.36│ 19389.7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06.80│ 1308.15│ 1308.15│ 1306.80│ │总股本(万股) │ 20696.51│ 20696.51│ 20696.51│ 20696.51│ ├─────────────┴──────────┴──────────┴──────────┴──────────┤ │●最新公告:2025-09-02 16:20 苏文电能(30098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7 06:34 苏文电能(300982)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64.57%,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71636.05 同比增(%):-11.55;净利润(万元):3534.44 同比增(%):-64.5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09 除权派息日:2025-09-10 │ │●分红:2024-12-31 10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4 除权派息日:2025-06-05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4538,增加4.2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945,增加3.6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0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苏文电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5-09-12召开2025年9月12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集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备供应以及智能用电服务为一体的供用电品牌服务商。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480│ 0.0700│ 2.3860│ 0.57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3531│ 3.8485│ 3.6709│ 3.683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9.8739│ 9.8706│ 9.8706│ 9.8697│ │营业收入(万元) │ 71636.05│ 41965.62│ 193403.66│ 123785.69│ │利润总额(万元) │ 4699.85│ 4361.53│ 6561.09│ 6619.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534.44│ 3677.07│ 5295.25│ 5397.87│ │净利润增长率(%) │ -64.57│ -28.52│ -32.46│ -73.4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1700│ 0.1777│ │2024 │ 0.2600│ 0.2600│ 0.5600│ 0.2800│ │2023 │ 0.3800│ 0.9900│ 0.8100│ 0.5600│ │2022 │ 1.5200│ 1.2200│ 0.7700│ 0.3000│ │2021 │ 2.3400│ 1.6400│ 1.0900│ 0.5600│ └─────────┴───────────┴───────────┴───────────┴───────────┘ 【2.互动问答】 ┌──────┬──────────────────────────────────────────────────┐ │09-02 │问:你好,贵公司会把充电桩拿出来做RW A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研发投入信息,公司确实开展了“”项目,该项目已结项。│ │ │项目旨在通过物联网技术,将线下充电桩汇集到线上APP平台,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充电桩查找服务,同时具备高级 │ │ │应用策略的部署功能、系统的使用寿命要大于10年、系统的年可利用率不低于99.98%等目标。该项目预计可以有效│ │ │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提升充电桩的回报率,并带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充电基础设施规模,未来市场空间广│ │ │阔,投资价值高。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8-29 │问:贵公司董秘您好,目前价位有回购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 │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6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0%,最高成交价为32.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4│ │ │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69,9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股份总金额│ │ │下限10,000万元(含),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目前公司已按照回购方案完成了全部回购计划。感谢您│ │ │对公司的关注。 │ ├──────┼──────────────────────────────────────────────────┤ │08-07 │问:贵公司与中国电建和中国能建等央企有合作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中国电建、中国能建等央企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在相关业务领域开展了│ │ │积极合作,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9-02 16:20│苏文电能(30098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766,407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965,14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4,766,407股后的股本202,198,739 股为基数实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预计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219,873.9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0,219,873.90 元÷206,965,14 6 股×10 股=0.976970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97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2025 年 5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同意在满足“(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需求;(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2025 年中期分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5 年 8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已达到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的条件,并制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06,9 65,14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回购 股份4,766,407 股,按照剔除后的股本 202,198,739 股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219,873.90 元,2025 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 2025年中期分红的条件,且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5 年半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766,407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4,766,407 股 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965,14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766,407 股后的 202,198,73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 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10,即20,219,873.90 元÷206,965,146 股×10 股=0.976970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 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970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将上述减持价格下限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 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69897126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d99d6fb2-712d-4c4b-9676-ae4d34084424.PDF ─────────┬───────────────────────────────────────────────── 2025-08-25 21:38│苏文电能(30098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苏文电能(300982):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1bae270-41be-492e-9c67-0b286f1c377a.pdf ─────────┬───────────────────────────────────────────────── 2025-08-25 19:20│苏文电能(30098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 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公司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上市公 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七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如表决人数不足 三人时, 应当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利益、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 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 拟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视同为新发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 须重新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披露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包括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资金用途以及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二)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主要财务 指标(至少应当包括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以及资信情况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关联情形;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 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否提供担保。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 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四) 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该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相应提供 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 (五)董事会意见,主要包括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 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利益、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 力的判断; (六)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主要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如适用);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拟采取的措施,并充 分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 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原有事项构成本节规定的财务资助情 形,应当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及后续安排。 第十六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和证券投资部负责做好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 力、信用状况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经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八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手续。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做好财务资助对象日后的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若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 款,被资助对象或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或出现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制定补救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违反以上规定提供财务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 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冲突的,以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94a8252-6a36-49b5-ab31-df76c49f479f.PDF 【4.最新报道】 ─────────┬───────────────────────────────────────────────── 2025-08-27 06:34│苏文电能(300982)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64.57%,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 苏文电能2025年中报显示,营收7.16亿元,同比下降11.55%;归母净利润3534.44万元,同比大幅下滑64.57%,第二季度净利转亏 至-142.63万元。毛利率与净利率分别降至16.14%和5.09%,同比下滑12.91%和58.42%。三费占比达10.33%,同比增24.44%。应收账款占 净利润比高达2122.11%,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每股现金流同比下滑121.66%。ROIC仅1.61%,资本回报率偏低,现金流与应收账款风险需 警惕。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2700009712.shtml ─────────┬───────────────────────────────────────────────── 2025-08-26 01:39│图解苏文电能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02.95% ─────────┴───────────────────────────────────────────────── 苏文电能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16亿元,同比下降11.55%;归母净利润3534.44万元,同比大降64.57%;扣非净利润344 1.82万元,同比下降64.82%。第二季度单季收入2.97亿元,同比下降5.19%;净利润转亏至-142.63万元,同比下滑102.95%;扣非净利 润-105.79万元,同比下滑102.09%。公司毛利率为16.14%,负债率33.69%,投资收益852.63万元,财务费用为-142.57万元。业绩持续 承压,二季度首次出现亏损。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2600003359.shtml ─────────┬───────────────────────────────────────────────── 2025-08-25 21:59│苏文电能(300982):上半年净利润3534.44万元 拟10派1元 ─────────┴───────────────────────────────────────────────── 格隆汇8月25日丨苏文电能(300982.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6亿元,同比下降11.5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4.44万元,同比下降64.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41.82万元,同比下降64.82%; 基本每股收益0.17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66154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7-09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涨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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