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994 久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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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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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700│ 0.1800│ 0.5300│ 0.3500│
│每股净资产(元) │ 5.3694│ 5.1708│ 4.9962│ 4.80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7.2100│ 3.3100│ 10.7300│ 7.2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666.40│ 11666.40│ 11666.40│ 11666.4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642.40│ 11642.40│ 11642.40│ 11642.40│
│总股本(万股) │ 23308.80│ 23308.80│ 23308.80│ 233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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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2 18:50 久祺股份(30099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9 20:00 久祺股份(300994)2025年9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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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49943.48 同比增(%):39.22;净利润(万元):8709.76 同比增(%):5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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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4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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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1,公司股东户数14391,增加0.9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31,公司股东户数14259,增加24.2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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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久祺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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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自行车整车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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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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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450│ -0.3050│ 0.1910│ 0.35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7013│ 1.5081│ 1.3328│ 1.189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3376│ 2.3376│ 2.3376│ 2.3376│
│营业收入(万元) │ 149943.48│ 69025.42│ 278788.31│ 178863.49│
│利润总额(万元) │ 10682.56│ 5172.98│ 14922.19│ 9801.9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709.76│ 4084.03│ 12276.52│ 8259.09│
│净利润增长率(%) │ 55.42│ 90.01│ 15.31│ -13.6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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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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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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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3700│ 0.1800│
│2024 │ 0.5300│ 0.3500│ 0.2400│ 0.0900│
│2023 │ 0.4600│ 0.4100│ 0.2300│ 0.0682│
│2022 │ 0.7200│ 0.7900│ 0.4400│ 0.2187│
│2021 │ 1.2700│ 0.9700│ 0.5900│ 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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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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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请问,截至2025年九月 1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4,391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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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请问董秘:公司截止9月10日收盘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4,391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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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请问9月10日的股东人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4,391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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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问:请问8.31日的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4,259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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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问:请问,截至2025年八月 29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4,259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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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问:你好董秘,请问8月3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个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4,259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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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问,截至2025年八月 2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1,476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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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您好,公司8月20日收盘后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1,476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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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秘你好,请问8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最新公司股东总数为11,476人,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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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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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0│久祺股份(30099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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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
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本次股东会于 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14:30在杭州
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5楼,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155,941,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02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6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878,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1%。据
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57,820,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084%。以上股东均为截止 2025年 9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19,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
04%。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
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
》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767,38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65% ;反对51,58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27%;弃权 1
,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4,866,268股,反对 51,580 股,弃权 1,300 股。
2、审议《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775,84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19% ;反对43,12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1
,3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4,874,728股,反对 43,120 股,弃权 1,300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777,14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27% ;反对43,12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4,876,028股,反对 43,12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775,04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13% ;反对43,12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2
,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4,873,928股,反对 43,120 股,弃权 2,100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788,02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30,14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2
,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4,886,908股,反对 30,140 股,弃权 2,100 股。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c54337e5-d6ed-44e9-8e03-19664edd17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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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0│久祺股份(30099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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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政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7,820,26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088,000股的67.70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5,941,3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088,000股的66.90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78,94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088,000股的0.80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919,14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088,000股的2.11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40,2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233,088,000股的1.30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78,94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233,088,000股的0.8061%。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767,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反对51,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66,26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250%;反对51,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486%;弃权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7,775,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9%;反对4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74,7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970%;反对43,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766%;弃权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7,77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4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76,028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34%;反对43,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766%;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7,77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反对4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73,9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807%;反对43,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76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788,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6%;反对30,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86,9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46%;反对30,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27%;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金晶律师和丁宇宇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d5a90804-c97f-4d84-bb10-c82119d27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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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0│久祺股份(300994):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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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8
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2025年9月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基于其对市
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发生的,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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