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07 德迈仕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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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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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670│ 0.1700│ 0.0800│ 0.3500│
│每股净资产(元) │ 4.2889│ 4.2712│ 4.3366│ 4.251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1800│ 3.9300│ 1.9700│ 8.4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028.93│ 15028.93│ 12360.78│ 12360.7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5.07│ 305.07│ 2973.23│ 2973.23│
│总股本(万股) │ 15334.00│ 15334.00│ 15334.00│ 15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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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3-20 18:28 德迈仕(30100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迈仕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详见 │
│后) │
│●最新报道:2025-03-25 15:31 德迈仕(301007):尚未直接与小米汽车合作(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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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52341.19 同比增(%):11.30;净利润(万元):4095.75 同比增(%):-2.2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10派0.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26 除权派息日:2024-09-27 │
│●分红:2023-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29 除权派息日:202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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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9400,减少9.3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20,公司股东户数21400,增加26.6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4-01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德迈仕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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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精密轴及精密切削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2
●2025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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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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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930│ 0.2110│ 0.1640│ 0.6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8133│ 1.7957│ 1.8610│ 1.776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773│ 1.2773│ 1.2773│ 1.2773│
│营业收入(万元) │ 52341.19│ 34486.38│ 16877.63│ 64665.39│
│利润总额(万元) │ 4298.10│ 2789.24│ 1492.54│ 5780.8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095.75│ 2598.18│ 1300.27│ 5335.02│
│净利润增长率(%) │ -2.20│ 6.60│ 64.63│ 13.7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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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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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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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2670│ 0.1700│ 0.0800│
│2023 │ 0.3500│ 0.2730│ 0.1600│ 0.0500│
│2022 │ 0.3100│ 0.2400│ 0.1600│ 0.0700│
│2021 │ 0.3700│ 0.3300│ 0.2600│ 0.1500│
│2020 │ 0.4400│ 0.2500│ 0.14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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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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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问:请及时回复3月31日之股东人数。感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94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
│04-01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3月31日贵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94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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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3月28贵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94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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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问:董秘您好,公司曾介绍贵司方向丝杠产品最终用于小米汽车,烦请您介绍下随着小米汽车产能的提升后,其对│
│ │公司业绩是否可产生影响谢谢。 │
│ │ │
│ │答:您好!据已披露的内容,公司尚未直接与小米汽车合作,公司生产的1款方向丝杠、电动尾门轴、新能源电机 │
│ │主轴最终用于小米汽车中;该产品占公司整体收入比例较小,现阶段对公司业绩不产生显著影响,感谢您对德迈仕│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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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3月20日贵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2.14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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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3月10贵司股东人数多少啊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69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
│03-21 │问:请及时回复3月20日之股东人数。感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2.14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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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问:公司可以生产行星滚柱丝杠产品吗 │
│ │ │
│ │答:您好!据已披露的内容,公司生产的高精度滚珠丝杠、方向丝杆、丝杠(电子刹车系统、电动尾门系统)用于│
│ │汽车中,无行星滚柱丝杠产品。公司最新产品进展情况请关注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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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问:请问公司丝杠产品有没有通过下游人形机器人公司或一级供应商的产品验证 │
│ │ │
│ │答:您好!据已披露的内容,公司生产的高精度滚珠丝杠、方向丝杆、丝杠(电子刹车系统、电动尾门系统)用于│
│ │汽车中,暂无丝杠产品用于人形机器人中。公司若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公司将遵守交易所监管规则,│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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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问:贵公司有轴承产品可以应用于人形机器人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轴及精密切削件,目前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行业,据已披露的内容公司生产的3款 │
│ │销子可用于工业机器人中,暂未用于人形机器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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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问:请问贵公司为新剑传动公司提供什么产品 │
│ │ │
│ │答:您好!公司为杭州新剑机电供应商,供应汽车零件产品,基于保密协议不方便透露具体产品,感谢您对德迈仕 │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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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3月10日贵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69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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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问:董秘你好 │
│ │ │
│ │请问截止2025年3月1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谢谢回复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69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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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问:请及时回复3月10日之股东人数。感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69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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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问:尊敬的董秘大大,请问截止到2月28日的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83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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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问:董秘你好,请问2月底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83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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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问:请及时回复2月28日之股东人数。感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83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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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2月28贵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册股东人数约为1.83万人,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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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问:尊敬的董秘,请问公司有和小米合作吗如果没有,有什么计划去拓展华为,小米,宇树,大疆等头部客户 │
│ │ │
│ │答:您好!据已披露的内容,公司未直接与小米汽车合作,公司生产的1 款方向丝杠最终用于小米汽车中;公司的1│
│ │款产品向大疆供货;公司将持续积累技术实力,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线,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为拓展华为│
│ │、宇树等头部客户打好基础。感谢您对德迈仕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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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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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28│德迈仕(30100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迈仕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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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迈仕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62c08787-b0d5-4c90-8fa5-0d85b6c8d3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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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4│德迈仕(30100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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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 9:15,结束时间为 15:
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建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340,000 股,其中:
(1)现场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33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
17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12,647,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77%。
(3)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03 人,代
表股份 12,867,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8.391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69,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59%;反对 15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5%;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69,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59%;反对 151,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5%;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6%。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840,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7%;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2%;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28,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05%;反对 94,4
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37%;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3458%。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霞、郑钰莹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2a11ecfd-8733-4c23-845c-0c28b2c72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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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4│德迈仕(30100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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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
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
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5:00 在辽宁省大
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建平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9:25、9
: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0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8,979,12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201%,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6,33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172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0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2,647,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7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20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2,867,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何建平、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2,669,72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59%;反对 151,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5%;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669,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59%;反对 151,00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5%;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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