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08 宏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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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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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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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944│ 0.2800│ 0.2000│ 1.0700│
│每股净资产(元) │ 9.4475│ 9.3605│ 13.4603│ 13.503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7800│ 2.6900│ 1.4200│ 8.0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652.27│ 9652.26│ 2464.77│ 2464.4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512.00│ 1512.00│ 5535.60│ 5535.60│
│总股本(万股) │ 11164.27│ 11164.26│ 8000.37│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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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8 19:56 宏昌科技(30100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8 20:19 宏昌科技最新公告:拟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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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70724.71 同比增(%):16.23;净利润(万元):4372.15 同比增(%):-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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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转增4股派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6-19 除权派息日:2024-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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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9008,减少3.2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9313,增加3.1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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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4-12-04召开2024年12月4日召开3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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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流体电磁阀、传感器及其他电器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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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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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870│ -0.1880│ -1.0650│ 1.77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1508│ 2.0330│ 3.2495│ 3.048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1661│ 6.1661│ 8.9959│ 8.9948│
│营业收入(万元) │ 70724.71│ 44905.73│ 21946.98│ 88452.93│
│利润总额(万元) │ 4577.26│ 3342.36│ 1748.84│ 9562.6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372.15│ 3056.64│ 1613.39│ 8591.24│
│净利润增长率(%) │ -23.46│ -4.77│ 67.94│ 27.7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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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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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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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3944│ 0.2800│ 0.2000│
│2023 │ 1.0700│ 0.7140│ 0.4000│ 0.1200│
│2022 │ 0.8400│ 0.5600│ 0.3600│ 0.1600│
│2021 │ 1.1700│ 0.9100│ 0.6800│ 0.4100│
│2020 │ 1.6400│ ---│ 0.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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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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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56│宏昌科技(30100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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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豁免了本次会议关于会议通知时间的相关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
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
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
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
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事宜;⑩.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情形时的相关事宜;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
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5b788d36-cb02-484f-acc1-1d88b15d9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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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55│宏昌科技(30100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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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蓝慧娴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
事豁免了本次会议关于会议通知时间的相关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蓝慧娴女士虽已辞职担任监事,但在监事补选完成前,仍履行监事职责。其后续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
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
划的考核目的。
蓝慧娴女士虽已辞职担任监事,但在监事补选完成前,仍履行监事职责。其后续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蓝慧娴女士虽已辞职担任监事,但在监事补选完成前,仍履行监事职责。其后续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88744bcd-ce54-4db6-bd78-2b0ebb5d5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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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54│宏昌科技(301008):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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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方桂荣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
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方桂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方桂荣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
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方桂荣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
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上进行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
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
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昌科技
股票代码:301008
债券代码:123218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董事会秘书:佘砚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 788 号
联系电话:0579-84896101
电子信箱:hckj@hongchang.com.cn
邮政编码:321017
传真号码:0579-82271092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方桂荣,女,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大庆石化
分公司技术员;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湖南科技学院副教授;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4 年 11 月 27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
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起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
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
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
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 788 号
联系人:佘砚
联系电话:0579-84896101,
联系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
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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