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17 漱玉平民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7 00:00 漱玉平民(30101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6 23:27 漱玉平民(301017)发布2023年度业绩,净利润1.33亿元,下降│
│42.01%(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243908.38 同比增(%):17.69;净利润(万元):1050.│
│82 同比增(%):-83.7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0.5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8382,减少18.84%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11202,增加33.6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1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漱玉平民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李文杰 截至2023-12-08累计质押股数:1279.00万股 占总股本比:3.1│
│6% 占其持股比:8.97% │
├─────────────────────────────────────────┤
│●股东大会:2024-05-20召开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限售解禁:2024-07-05 解禁数量:24096.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9.45(%) 解禁原因:首发、 │
│公开增发网下配售股份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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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中西成药、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健康器械等产品的经营销售。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7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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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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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3300│ 0.4000│ 0.3400│
│每股净资产(元) │ 5.2449│ 5.3042│ 5.3874│ 5.405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4900│ 6.2800│ 7.5100│ 6.46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860│ 0.3530│ 0.3320│ 0.04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1147│ 2.0888│ 2.1864│ 2.130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598│ 2.0509│ 2.0630│ 2.1374│
│营业收入(万元) │ 243908.38│ 919101.44│ 653442.63│ 426122.25│
│利润总额(万元) │ 1502.01│ 17759.27│ 21242.67│ 18667.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50.82│ 13305.80│ 16187.49│ 13904.31│
│净利润增长率(%) │ -83.72│ -42.01│ 24.52│ 24.67│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930.04│ 10930.03│ 10930.03│ 10930.0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9604.00│ 29604.00│ 29604.00│ 29604.00│
│总股本(万股) │ 40534.04│ 40534.03│ 40534.03│ 40534.0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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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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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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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 ---│ 0.0300│
│2023 │ 0.3300│ 0.4000│ 0.3400│ 0.1600│
│2022 │ 0.5700│ 0.3200│ 0.2800│ 0.1200│
│2021 │ 0.3000│ 0.2900│ 0.2400│ 0.1000│
│2020 │ 0.5900│ ---│ 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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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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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你好!公司有减肥药售卖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有适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的治疗药物,详情│
│ │建议到店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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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问:你好!公司是否有布局国外业务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布局跨境电商业务,以提升公司产│
│ │品的竞争力。公司在中国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漱玉跨境购(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日│
│ │本的全资子公司令和商事株式会社作为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的载体,完善了公司跨│
│ │境电商海外商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 │
├─────┼───────────────────────────────────┤
│04-10 │问:你好!公司是否有倍愈粒产品销售保健食品是否有代表性产品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目前暂无倍愈粒产品的销售。公司的保健食品品│
│ │类涵盖了多种营养补充剂和功能性食品,旨在满足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具体产品│
│ │信息和详情建议到店咨询或者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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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问:董秘好,目前国内首个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已获批上市,可有效延缓儿 │
│ │童青少年近视,目前在家长群内热度非凡,但线下购买难度还是挺大的;请问公│
│ │司是否有拟洽谈合作引入的打算一是可方便各家长们有效便利购买,二是可为公│
│ │司旗下的药店增流,为公司业绩添彩!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进相关产品的引入工作,感谢│
│ │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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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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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漱玉平民(30101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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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
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露;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
条件。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汇
报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并应督促其他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
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相关
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67c9ab21-e67c-42af-b1cc-6cb32db7a3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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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漱玉平民(30101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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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30101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68b1554c-a51d-46fc-bc83-f8d7b4c68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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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漱玉平民(301017):股利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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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健全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股利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
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订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
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第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第五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分配,公司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第七条 公司在发生如发行股票或重组等重大事项时作出在该事项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等公开承诺的,在
该事项完成前,公司可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可未经审计);③不存在导致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如确定的重大资金支持安排等)。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第九条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
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公司向个人分配股利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
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
第十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情况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
通过。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
以上通过。
第四章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1/2 以上独立董事、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第五章 利润分配的监督与执行机制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
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
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第十九条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
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440a46cc-c996-416d-9f69-50540c1fae86.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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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3:27│漱玉平民(301017)发布2023年度业绩,净利润1.33亿元,下降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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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漱玉平民(301017.SZ)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1.91亿元,同比增长17.49%。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减少4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减少42.34%。基本
每股收益为0.33元。此外,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12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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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09│漱玉平民(301017):一季度净利润1050.82万元 同比下降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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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4月26日丨漱玉平民(301017.SZ)公布2024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营业收入24.39亿元,同比增长17.69%;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050.82万元,同比下降8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0.85万元,同比下降84.25%;基
本每股收益0.03元。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74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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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7:02│4月17日漱玉平民(301017)涨7.10%,华泰柏瑞医疗健康A基金重仓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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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17日漱玉平民(301017)涨7.10%,收盘报12.22元,换手率3.38%,成交量3.69万手,成交额4447.66万元。
该股为养老产业、互联网医疗、医药、中药、医药商业概念热股。4月17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316.62万元,占总
成交额7.12%,游资资金净流出340.12万元,占总成交额7.65%,散户资金净流入656.74万元,占总成交额14.77%。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700034284.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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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 融券余额│ 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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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 2916.06│ 59.72│ 10.81│ 0.00│ 2926.87│
│2024-04-24 │ 3045.94│ 253.54│ 10.62│ 0.00│ 3056.57│
│2024-04-23 │ 2898.05│ 79.08│ 10.48│ 0.00│ 2908.53│
│2024-04-22 │ 2881.43│ 40.16│ 10.36│ 0.00│ 2891.79│
│2024-04-19 │ 2970.45│ 89.44│ 10.20│ 0.00│ 2980.65│
│2024-04-18 │ 3072.56│ 185.36│ 10.40│ 0.00│ 3082.96│
│2024-04-17 │ 2983.97│ 148.92│ 10.54│ 0.00│ 2994.50│
│2024-04-16 │ 3323.56│ 184.81│ 9.84│ 0.07│ 3333.40│
│2024-04-15 │ 3317.74│ 273.73│ 9.67│ 0.02│ 3327.40│
│2024-04-12 │ 3292.78│ 225.53│ 10.35│ 0.22│ 3303.14│
│2024-04-11 │ 3286.15│ 39.89│ 7.70│ 0.04│ 3293.85│
│2024-04-10 │ 3380.93│ 142.20│ 7.21│ 0.00│ 3388.13│
│2024-04-09 │ 3427.74│ 321.58│ 7.51│ 0.00│ 3435.25│
│2024-04-08 │ 3320.19│ 357.34│ 10.75│ 0.05│ 3330.94│
│2024-04-03 │ 3191.20│ 481.87│ 10.69│ 0.21│ 3201.89│
│2024-04-02 │ 2990.82│ 85.96│ 7.66│ 0.00│ 2998.48│
│2024-04-01 │ 3071.58│ 292.21│ 7.70│ 0.00│ 3079.27│
│2024-03-29 │ 2965.07│ 216.49│ 7.47│ 0.37│ 2972.54│
│2024-03-28 │ 3016.72│ 106.04│ 4.73│ 0.00│ 3021.45│
│2024-03-27 │ 3037.05│ 137.51│ 4.64│ 0.14│ 30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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