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18 申菱环境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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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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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400│ 0.4200│ 0.1900│ 0.4000│
│每股净资产(元) │ 9.6523│ 9.4892│ 9.4022│ 9.213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6600│ 4.4100│ 2.0400│ 4.7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9906.11│ 11329.11│ 11308.86│ 11308.8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699.15│ 15276.15│ 15296.40│ 15296.40│
│总股本(万股) │ 26605.26│ 26605.26│ 26605.26│ 26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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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2-27 19:26 申菱环境(30101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2-17 09:51 异动快报:申菱环境(301018)2月17日9点48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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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197699.31 同比增(%):6.20;净利润(万元):14286.75 同比增(%):-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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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1.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30 除权派息日:2024-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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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19445,减少3.46%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20141,减少4.3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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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围绕专用性空调为代表的空气环境调节设备开展,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工程安装、运营维护。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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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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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070│ -0.0950│ 0.0540│ 0.05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5210│ 2.3891│ 2.3385│ 2.144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7505│ 5.7194│ 5.6845│ 5.6882│
│营业收入(万元) │ 197699.31│ 130451.01│ 49417.14│ 251119.44│
│利润总额(万元) │ 15122.76│ 12059.51│ 5419.75│ 10813.9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4286.75│ 11063.73│ 5043.41│ 10489.65│
│净利润增长率(%) │ -4.11│ 27.28│ 21.92│ -36.9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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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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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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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5400│ 0.4200│ 0.1900│
│2023 │ 0.4000│ 0.5800│ 0.3400│ 0.1700│
│2022 │ 0.6900│ 0.5700│ 0.4300│ 0.1500│
│2021 │ 0.6700│ 0.4200│ 0.3600│ 0.0200│
│2020 │ 0.6900│ ---│ 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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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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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6│申菱环境(30101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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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
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 8 号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崔颖琦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21 人,代表股份 175,210,508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65.855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188,808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6%;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15
%;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9%。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
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e34b0fdf-d7c4-41d3-acd6-34ed283559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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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6│申菱环境(301018):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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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5,210,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5.8556%。
2、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4,84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16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1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9,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9,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其
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9,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75,188,8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6%;反对 20,10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73%;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9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0%。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30299263-6575-490a-9ca6-af4612d00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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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8│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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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16008214-73e8-4a0f-b3f9-68de67a5738a.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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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09:51│异动快报:申菱环境(301018)2月17日9点48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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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盘中,申菱环境触及涨停板,上涨20%,股价达到45.84元。该股属于通用设备行业,当日云计算数据中心、东数西算/算力
、华为产业链等概念均上涨。数据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4622.64万元,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流入1423.98万元和3198.66万元。近5日资
金流向数据显示整体呈流入状态。以上内容由智能算法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21700003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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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7:01│申菱环境(301018):为数据中心行业提供高效温控设备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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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25日丨申菱环境(301018.SZ)于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为数据中心行业提供高效温控设备及解决方案,服务于众多
客户。具体经营情况请详见定期报告。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91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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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39│申菱环境(301018)实控人崔颖琦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133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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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申菱环境(301018.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申
菱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宇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331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8%。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3.18亿元。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27959.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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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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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 24651.45│ 9244.03│ 0.00│ 0.00│ 24651.45│
│2025-02-17 │ 22393.08│ 10127.52│ 0.00│ 0.00│ 22393.08│
│2025-02-14 │ 23628.52│ 4910.61│ 0.00│ 0.00│ 23628.52│
│2025-02-13 │ 23082.20│ 4702.71│ 0.00│ 0.00│ 23082.20│
│2025-02-12 │ 23902.05│ 4721.92│ 0.00│ 0.00│ 23902.05│
│2025-02-11 │ 26908.35│ 5165.02│ 0.00│ 0.00│ 26908.35│
│2025-02-10 │ 26517.48│ 8824.97│ 0.00│ 0.00│ 26517.48│
│2025-02-07 │ 23373.91│ 6371.34│ 0.00│ 0.00│ 23373.91│
│2025-02-06 │ 23355.34│ 4673.76│ 0.00│ 0.00│ 23355.34│
│2025-02-05 │ 24066.62│ 6804.64│ 0.00│ 0.00│ 24066.62│
│2025-01-27 │ 23523.37│ 6129.89│ 0.00│ 0.00│ 23523.37│
│2025-01-24 │ 26410.20│ 5242.87│ 0.00│ 0.00│ 26410.20│
│2025-01-23 │ 25120.66│ 7104.94│ 0.00│ 0.00│ 25120.66│
│2025-01-22 │ 25266.12│ 7864.59│ 0.00│ 0.00│ 25266.12│
│2025-01-21 │ 23805.49│ 5460.77│ 0.00│ 0.00│ 23805.49│
│2025-01-20 │ 23902.10│ 6710.62│ 0.00│ 0.00│ 239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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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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