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23 江南奕帆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3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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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3100│ 1.7100│ 1.3099│
│每股净资产(元) │ ---│ 14.9592│ 14.5995│ 14.648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2.0400│ 11.4400│ 8.7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160.08│ 2982.79│ 2982.79│ 3040.7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658.65│ 2617.24│ 2617.24│ 2559.24│
│总股本(万股) │ 7818.74│ 5600.03│ 5600.03│ 5600.0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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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3 17:32 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2 21:02 江南奕帆:6月11日高管陈渊技减持股份合计2200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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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527.00 同比增(%):35.97;净利润(万元):1689.13 同比增(%):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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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转增4股派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2 除权派息日:2025-05-23 │
│●分红:2024-09-30 10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1-25 除权派息日:2024-11-2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9651,增加5.4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20,公司股东户数9151,减少14.7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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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江南奕帆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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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3-04公告,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2025-03-25至2025-06-24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55.60万股,占│
│总股本1.00% │
│●拟减持:2025-03-04公告,股东2025-03-25至2025-06-24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55.60万股,占总股本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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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刘锦成 截至2025-04-18累计质押股数:115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0.54% 占其持股比:4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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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10-20 解禁数量:40.60(万股) 占总股本比:0.5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10-19 解禁数量:40.60(万股) 占总股本比:0.5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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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专业定制化微特减速电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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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3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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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4800│ 0.9070│ 0.51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5.7318│ 5.4301│ 5.525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8.1168│ 8.0587│ 8.2647│
│营业收入(万元) │ ---│ 5527.00│ 28227.17│ 20226.44│
│利润总额(万元) │ ---│ 1829.72│ 10657.43│ 8134.0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689.13│ 9450.89│ 7206.99│
│净利润增长率(%) │ ---│ 28.31│ 98.51│ 87.5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转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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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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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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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3100│
│2024 │ 1.7100│ 1.3099│ 0.7800│ 0.2400│
│2023 │ 0.8600│ 0.6926│ 0.4900│ 0.2600│
│2022 │ 1.4200│ 1.1565│ 0.8300│ 0.5400│
│2021 │ 1.3700│ 1.0090│ 0.5400│ 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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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6-07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止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965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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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止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总数是9,15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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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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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32│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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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9c9f05b3-877f-48d9-b17e-ff4f6f9a8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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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14│江南奕帆(30102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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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出具的《关于更换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原指派徐兴文先生、隋玉瑶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隋玉瑶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
无法继续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为了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指派保荐代表人杨学雷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其担任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徐兴文先生、杨学雷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
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隋玉瑶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b4e35cb2-d6dc-4dc4-bc1d-623073fb85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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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1:07│江南奕帆(30102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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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
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5,60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 与 利
润 分 配 的 股 数 ÷ 10 ×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5,600,800 股 ÷ 10 ×6.00=33,360,48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数=55,600,800股÷10×每10股转增股数=55,600,800股÷10×4=22,240,320股;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自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000股,公司总股本由56,000,250股变更为55,9
62,250股,回购账户股份保持不变,仍为399,45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55,562,800股。因公司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399,450股后的55,56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数÷10×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562,800股÷10×6.00=33,337,680.0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数=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10×
每10股转增股数=55,562,800股÷10×4=22,225,120股。
2、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公司总股本为55,962,250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股数为399,450股,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
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33,337,680元÷55,962,250股×10=5.95717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
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10股=22,225,120股÷55,962,250股×10=3.971448股(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
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5957172元)/1.3971448。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5,60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10×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600,800股÷10×
6.00=33,360,48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数=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10×每10股转增股数=55,
600,800股÷10×4=22,240,320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000股,公司总股本由56,000,250股变更为5
5,962,250股,回购账户股份保持不变,仍为399,450股。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数=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账户股数=55,962,250
股-399,450股=55,562,8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因在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9,450股后的55,56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962,2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8,187,37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26 刘锦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33,234 46.70 +10,453,294 36,586,528 46.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829,016 53.30 +11,771,826 41,600,842 53.21
三、总股本 55,962,250 100.00 +22,225,120 78,187,370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78,187,370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收益为1.2087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3、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
,具体如下:
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
(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 33,337,680元÷55,962,250股×10=5.95717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10股=22,225,120股÷55,962,250股×10=3.971448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
除息日前收盘价-0.5957172元)/1.3971448。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未来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咨询联系人:唐颖彦、吴维洁
咨询电话:0510-83570668
传真电话:0510-83570698
十、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42a5d909-a888-4865-af20-f591b7d424fe.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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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02│江南奕帆:6月11日高管陈渊技减持股份合计2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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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董事陈渊技6月11日减持2200股,占总股本0.0028%,当日股价上涨0.57%至42.29元。近5日融资净流出1631.05
万,融券余额增加。90天内有1家机构给予增持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1200034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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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1:02│江南奕帆:6月5日高管龚建芬减持股份合计7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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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董事龚建芬于6月5日减持7500股,占总股本0.0096%,当日股价上涨0.95%至44.47元。近5日融资净流出1045.7
3万,融券余额增加。90天内1家机构给出增持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0600039709.shtml
─────────┬─────────────────────────────────────────────────
2025-05-26 21:02│江南奕帆:5月23日高管龚建芬减持股份合计1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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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董事龚建芬5月23日减持1100股,占总股本0.0014%,当日股价下跌28.67%至47.29元。近5日融资净流入1315.1
9万,融券余额增加,90天内1家机构给予增持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52600031772.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 成交价格(元)│ 成交数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买方营业部 │卖方营业部 │
├────────┼────────┼─────────┼─────────┼─────────┼─────────┤
│2025-06-12 │ 37.96│ 5.30│ 201.19│机构专用 │招商证券 │
│2025-05-20 │ 61.33│ 3.30│ 202.39│国投证券 │招商证券 │
│2025-05-19 │ 61.27│ 3.50│ 214.45│国投证券 │招商证券 │
│2025-05-13 │ 59.00│ 3.40│ 200.60│中信证券 │招商证券 │
└────────┴────────┴─────────┴─────────┴─────────┴─────────┘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5-06-12 │ 8794.34│ 213.62│ 0.00│ 0.00│ 8794.34│
│2025-06-11 │ 8956.16│ 282.43│ 0.00│ 0.00│ 8956.16│
│2025-06-10 │ 9178.11│ 544.28│ 0.00│ 0.00│ 9178.11│
│2025-06-09 │ 9809.30│ 702.99│ 0.00│ 0.00│ 9809.30│
│2025-06-06 │ 10531.99│ 996.83│ 0.00│ 0.00│ 10531.99│
│2025-06-05 │ 10339.01│ 709.18│ 0.00│ 0.00│ 10339.01│
│2025-06-04 │ 10587.21│ 682.68│ 0.00│ 0.00│ 10587.21│
│2025-06-03 │ 10530.51│ 418.09│ 0.00│ 0.00│ 10530.51│
│2025-05-30 │ 10860.88│ 1088.12│ 0.00│ 0.00│ 10860.88│
│2025-05-29 │ 11480.88│ 1052.41│ 0.00│ 0.00│ 11480.88│
│2025-05-28 │ 11384.75│ 1492.32│ 0.00│ 0.00│ 11384.75│
│2025-05-27 │ 11607.42│ 1316.41│ 0.00│ 0.00│ 11607.42│
│2025-05-26 │ 11284.65│ 885.40│ 0.00│ 0.00│ 11284.65│
│2025-05-23 │ 11501.67│ 1351.20│ 0.00│ 0.00│ 11501.67│
│2025-05-22 │ 11194.56│ 978.27│ 0.00│ 0.00│ 11194.56│
│2025-05-21 │ 11892.64│ 2327.11│ 0.00│ 0.00│ 11892.64│
│2025-05-20 │ 11329.53│ 1309.81│ 0.00│ 0.00│ 11329.53│
│2025-05-19 │ 11569.44│ 3893.68│ 0.00│ 0.00│ 11569.44│
│2025-05-16 │ 10186.48│ 1700.01│ 0.00│ 0.00│ 10186.48│
│2025-05-15 │ 10502.32│ 1830.88│ 0.00│ 0.00│ 10502.32│
│2025-05-14 │ 10774.99│ 1779.03│ 0.00│ 0.00│ 10774.99│
│2025-05-13 │ 10213.67│ 2627.98│ 0.00│ 0.00│ 102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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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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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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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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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2022年8月2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异地执法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喷漆工段正在进行喷漆作业,废气经外排 │
│ │风机排入漆雾过滤房,过滤房废气有一路不进入废气处理设施而经设施南侧管道进入一处水箱,现场水箱内液│
│ │位过低,废气从水面上方直接排出。公司建有一台全自动碳氢清洗机,该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
│ │排放;公司自动碳氢清洗机车间和喷漆、烘干车间有一路管线,收集车间废气后直接从屋顶外排。 │
│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
│ │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
│ │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
│ │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
│ │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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