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23 江南奕帆 更新日期:2025-12-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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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0-20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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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7500│ 0.4800│ 0.3100│
│每股净资产(元) │ ---│ 10.8797│ 10.5822│ 14.959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6.9800│ 4.5000│ 2.0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180.61│ 4160.08│ 4160.08│ 2982.7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636.06│ 3658.65│ 3658.65│ 2617.24│
│总股本(万股) │ 7816.67│ 7818.74│ 7818.74│ 5600.0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激励股份解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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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08 18:46 江南奕帆(301023):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08 19:32 江南奕帆(301023):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2.22元/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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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0163.35 同比增(%):-0.31;净利润(万元):5832.85 同比增(%):-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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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9-30 10派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1-25 除权派息日:2025-11-26 │
│●分红:2025-06-30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0-23 除权派息日:2025-10-2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30,公司股东户数10512,减少0.7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1-20,公司股东户数10594,减少1.3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0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江南奕帆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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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5-07-31公告,董事兼总经理2025-08-01至2026-01-31通过集中竞价拟增持小于等于10.00万股,占总股本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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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刘锦成 截至2025-11-18累计质押股数:13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6.63% 占其持股比:42.78% │
├─────────────────────────────────────────────────────────┤
│●股东大会:2025-12-15召开2025年12月15日召开4次临时股东会 │
├─────────────────────────────────────────────────────────┤
│●限售解禁:2026-10-19 解禁数量:40.60(万股) 占总股本比:0.5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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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定制化微特减速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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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0-20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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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6240│ 0.4020│ 0.48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4.2089│ 3.9422│ 5.731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5.5800│ 5.5492│ 8.1168│
│营业收入(万元) │ ---│ 20163.35│ 12930.62│ 5527.00│
│利润总额(万元) │ ---│ 6609.24│ 4221.40│ 1829.7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5832.85│ 3747.79│ 1689.13│
│净利润增长率(%) │ ---│ -19.07│ -13.00│ 28.3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激励股份解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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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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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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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7500│ 0.4800│ 0.3100│
│2024 │ 1.7100│ 0.9400│ 0.5600│ 0.2400│
│2023 │ 0.8600│ 0.6926│ 0.4900│ 0.2600│
│2022 │ 1.4200│ 1.1565│ 0.8300│ 0.5400│
│2021 │ 1.3700│ 1.0090│ 0.5400│ 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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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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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11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10,51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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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问:请问公司截至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11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10594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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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问:请问11月10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截至11月10日,股东人数为10733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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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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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46│江南奕帆(301023):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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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刘锦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 2025 年 12 月 8 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32.22元/股。
2、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1、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32.22元/股。
2、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34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机构投资者。
3、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8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960,000股。
二、风险提示
1、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f1574b61-8460-432d-bc8d-44dcafece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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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4│江南奕帆(301023):江南奕帆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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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刘锦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刘锦成(以下简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 2.52%;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
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 后总股本的比例(%)
刘锦成 30,385,752 38.87 39.07
注:公司总股本为 78,166,650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为 399,4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77,767,200 股,下同。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刘锦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
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
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将严格履行
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2.52%,转让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 占所持股份比 转让原因
(股) (%) 购专用账户后 例(%)
总股本的比例
(%)
刘锦成 1,960,000 2.51 2.52 6.45 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
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12月 5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建投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
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
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
数量都相同的,以中信建投证券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中信建投证券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
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当全部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960,000 股时,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总股数少于 1,960,000 股,则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联系部门:中信建投证券股权资本市场部项目
专用邮箱:ecm@csc.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56051615、010-56051619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
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
、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e246d9e6-f028-4e94-81e3-c08be698b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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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4│江南奕帆(301023):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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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号楼)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受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奕帆”)
股东刘锦成(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江南奕帆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
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建投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 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相关承诺及声明》。中信建投证券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
中信建投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刘锦成
(1)基本情况
刘锦成,中国国籍,住址为广州市 ******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401061965********。
(2)刘锦成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3)刘锦成为江南奕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刘锦成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刘锦成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即“创业板
上市公司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上市公司存在《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进行询价转让。
出让股东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的,单独或者合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根据上述规定,中信建投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 江南奕帆最近 3 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2) 江南奕帆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 江南奕帆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股份减持窗口期的
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中信建投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 江南奕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公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所限定之情形;
2) 江南奕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所限定之情形;
3) 经核查江南奕帆出具的《关于询价转让涉及公司相关情况的说明》,江南奕帆说明其不存在已经发生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在此次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上市公
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第十三条第(三)款所限定之情形;
4) 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第(四)款所限定之情形。
三、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对出让方身份证明文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
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定的:“(一)
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
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
(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参与本次江南奕帆询价转让的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209b3e15-60b0-4737-8ad8-e4af5ab21ccd.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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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2│江南奕帆(301023):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2.2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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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8日丨江南奕帆(301023.SZ)公布,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32.22元/股。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
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8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960,000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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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20:15│江南奕帆(301023):刘锦成拟询价转让2.51%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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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5日丨江南奕帆(301023.SZ)公布,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刘锦成;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96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2%。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3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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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21:04│江南奕帆:11月14日高管陈渊技、龚建芬减持股份合计1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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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董事陈渊技、龚建芬于2025年11月14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万股,占总股本0.0128%,当日股价收报40.05元,
微涨0.38%。近半年来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增减持记录。融资融券数据显示,该股近5日融资净流入535.42万元,融资余额
上升,融券余额亦增加,但融券净流入为零。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以上信息由证券之星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11700034092.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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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成交价格(元)│ 成交数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买方营业部 │卖方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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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 37.18│ 5.60│ 208.21│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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