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25 读客文化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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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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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53│ 0.0016│ 0.0400│ 0.0377│
│每股净资产(元) │ 1.5750│ 1.5614│ 1.5597│ 1.560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800│ 0.1100│ 2.3800│ 2.4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715.07│ 27715.07│ 27715.07│ 26025.8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315.87│ 12315.87│ 12315.87│ 14005.09│
│总股本(万股) │ 40030.94│ 40030.94│ 40030.94│ 400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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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1 18:44 读客文化(3010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3 06:18 读客文化(301025)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46.9%,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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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6843.66 同比增(%):-15.38;净利润(万元):612.57 同比增(%):-4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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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22 除权派息日:2025-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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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8,公司股东户数17319,增加2.8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0,公司股东户数16840,减少1.8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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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读客文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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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图书的策划与发行及相关文化增值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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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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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410│ 0.0920│ 0.3650│ 0.24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4669│ 0.4532│ 0.4516│ 0.452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0484│ 0.0484│ 0.0484│ 0.0484│
│营业收入(万元) │ 16843.66│ 8525.99│ 40551.23│ 29274.47│
│利润总额(万元) │ 625.72│ 6.28│ 1601.88│ 1725.7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12.57│ 66.00│ 1470.75│ 1506.65│
│净利润增长率(%) │ -46.90│ -83.76│ 548.06│ -12.4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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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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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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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153│ 0.0016│
│2024 │ 0.0400│ 0.0377│ 0.0288│ 0.0102│
│2023 │ -0.0100│ 0.0430│ 0.0426│ 0.0151│
│2022 │ 0.1557│ 0.1224│ 0.0783│ 0.0190│
│2021 │ 0.1788│ 0.1227│ 0.0761│ 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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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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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罗小黑战记2是不是公司的合作ip 是否有联名书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类似问题已回复,请您参考相关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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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与目前上映的动漫电影《罗小黑战记2》存在ip合作联名动漫是否给公司业绩带来 │
│ │增长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罗小黑战记》漫画单行本出版方,目前公司并未与《罗小黑战记2》进行IP合作 │
│ │。关于公司业绩情况届时请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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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我是购买你们股票的一名投资者,今天给你们公司邮箱发了邮件,内含持股截图,个人身份│
│ │信息联系电话,股东账户,想要咨询贵公司截止8月20日的股东户数,劳烦您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一下我的邮件,万 │
│ │分感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在邮件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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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止8月20日贵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公司信息,根据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 │
│ │应时点的股东信息。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7,319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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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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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44│读客文化(3010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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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定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刘璐律师、陈凡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会表决程
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所涉及的中国相关法
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所列出的合计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0日 审 议 通 过 , 并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s://www.szse.com.cn/)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zse.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发布的《会
议通知》中载明了会议时间、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全体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和联系电话等事项。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
披露。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后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共 88名,代表股份数 170,180,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12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1 名,代表股份164,211,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212%;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 87名,代表股份 5,968,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1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验证,现场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召集人的资格
经验证,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公司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全部议案
。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相关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根据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e6c0505-5214-47fc-a626-dddef871c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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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44│读客文化(3010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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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588 号 16 号楼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华楠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4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170,180,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4,211,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5,968,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715,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715,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
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76,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5%;反对 3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0%;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1,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527%;反对 3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17%;弃权 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185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6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7%;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8,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49%;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98%;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25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6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7%;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8,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49%;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98%;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25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6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7%;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8,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49%;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98%;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253%。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6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7%;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8,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49%;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98%;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253%。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6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7%;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8,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49%;反对 3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98%;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253%。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80,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4%;反对 3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6%;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6,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372%;反对 3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375%;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253%。
2.07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9,75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9%;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5,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618%;反对 3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128%;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2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璐、陈凡禹
3、结论性意见: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79b88a1b-ca10-434c-bd04-cd53c9eca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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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0│读客文化(30102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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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读客文化”)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闵唯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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