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27 华蓝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600│ -0.0900│ -0.1600│ -0.1400│
│每股净资产(元) │ 6.3130│ 6.3747│ 6.3622│ 6.353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700│ -1.4500│ -2.4700│ -2.1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815.31│ 11815.31│ 11815.31│ 10069.9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970.80│ 2970.80│ 2970.80│ 4759.21│
│总股本(万股) │ 14786.11│ 14786.11│ 14786.11│ 14829.14│
├─────────────┴──────────┴──────────┴──────────┴──────────┤
│●最新公告:2025-05-20 17:56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3 20:28 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5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9520.24 同比增(%):-4.38;净利润(万元):-911.15 同比增(%):36.1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9043,减少40.2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8810,减少2.5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主营业务】
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610│ 0.4980│ -0.3940│ -0.28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3222│ 2.3838│ 2.3132│ 2.325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6166│ 2.6166│ 2.6820│ 2.6845│
│营业收入(万元) │ 9520.24│ 60494.72│ 30757.26│ 19412.17│
│利润总额(万元) │ -1063.11│ -900.36│ -2795.24│ -2425.8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911.15│ -1379.60│ -2346.80│ -2065.72│
│净利润增长率(%) │ 36.12│ -169.80│ -145.70│ -65.0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600│
│2024 │ -0.0900│ -0.1600│ -0.1400│ -0.1000│
│2023 │ 0.1300│ -0.0600│ -0.0900│ -0.0100│
│2022 │ 0.3700│ 0.2800│ 0.2300│ 0.1100│
│2021 │ 1.0200│ 0.6800│ 0.4800│ 0.22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5-20 17:56│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
5年 4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设计”)、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工程”)、广东洪
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洪胜”),公司以向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和广东洪胜提供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华蓝设计
、华蓝工程、广东洪胜已于近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7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8,297,358.49 元,余额为人民币 393,062,641.51 元,另
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3,951.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168,689.53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
021年 7月 12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3号)。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广东洪胜已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华东路支行(该支行隶属南宁新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5年 5月 2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具体信息如下:
序 账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25 年 5 月 资金用途
号 20 日专户余额
(元)
1 华蓝设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 45050160447 0 开展工程总承包
(集团) 份有限公司南宁 200000703 业务
有限公司 华东路支行
2 广西华蓝 中国建设银行股 45050160447 0 开展工程总承包
工程管理 份有限公司南宁 209000999 业务
有限公司 华东路支行
3 广东洪胜 兴业银行股份有 39500010010 0 开展工程总承包
电力工程 限公司东莞分行 0892289 业务
有限公司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华东路支行隶属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作为甲方一,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
为“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下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华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张兴林、吴燕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2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4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
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
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二)公司作为甲方一,广东洪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分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下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可开通网上银行查询、转账、银企对账功
能。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张兴林、吴燕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二出具上月专户流水,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专户流水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4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
确定)的,乙方应当出款后及时以传真、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专户流水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
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5ba85d9e-c136-4076-94e4-9b8dfa3357d0.PDF
─────────┬─────────────────────────────────────────────────
2025-05-19 15:40│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制定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与公司预期经营情况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公司
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及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进行作废。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11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
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7,861,140 股变更为147,0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 147,861,140 元变更为 147,00
0,000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
2、申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 508室联系人:杨广强、刘莎
联系电话:0771-5775576
联系邮箱:hldongban@163.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a8c22f7d-5d30-4a52-bdec-8992a5fa0f4a.PDF
─────────┬─────────────────────────────────────────────────
2025-05-16 19:58│华蓝集团(301027):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16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
:00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 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雷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079,74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63 %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159,3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073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920,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30
%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85,7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5 %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45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3 %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2,728,3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2 %
。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59,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6 %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 ;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65,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32 % ;反对 93,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 % ;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
475 %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12,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3 %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6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18,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79 % ;反对 93,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229 %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12,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3 %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6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18,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79 % ;反对 93,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229 %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12,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3 %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6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18,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79 % ;反对 93,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229 %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12,4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6 % ;反对 9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8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6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18,4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85% ;反对 93,3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87 % ;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229 % 。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46,5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7 % ;反对 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0 % ;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89 % ;反对 106,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36 % ;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475 % 。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59,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6 %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 ;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65,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32 % ;反对 93,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 % ;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475 % 。
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26,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83 %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 ;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7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32,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73% ;反对 93,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 % ;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
834 %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959,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6 %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0 % ;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