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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8(东亚机械)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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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1028 东亚机械 更新日期:2025-05-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500│ 0.5700│ 0.4800│ 0.3200│ │每股净资产(元) │ 4.0288│ 3.8709│ 3.7741│ 3.693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7300│ 15.6700│ 13.2800│ 8.8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618.39│ 24618.39│ 24618.39│ 10809.3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559.03│ 13559.03│ 13559.03│ 27081.88│ │总股本(万股) │ 38177.41│ 38177.41│ 38177.41│ 37891.20│ ├─────────────┴──────────┴──────────┴──────────┴──────────┤ │●最新公告:2025-05-20 18:30 东亚机械(301028):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0 16:34 东亚机械涨5.60%,西南证券二周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0088.05 同比增(%):6.53;净利润(万元):5613.52 同比增(%):9.7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1-05 除权派息日:2024-11-0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10,公司股东户数18226,增加10.5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30,公司股东户数16488,增加2.3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东亚机械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空气压缩机整机以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50│ 0.6000│ 0.3980│ 0.18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442│ 1.4971│ 1.4331│ 1.378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574│ 1.0466│ 1.0392│ 1.0112│ │营业收入(万元) │ 30088.05│ 113989.09│ 89612.36│ 60532.95│ │利润总额(万元) │ 6329.45│ 24828.45│ 20986.53│ 13913.5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613.52│ 21722.97│ 18307.09│ 12003.88│ │净利润增长率(%) │ 9.78│ 33.23│ 39.23│ 32.4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500│ │2024 │ 0.5700│ 0.4800│ 0.3200│ 0.1300│ │2023 │ 0.4300│ 0.3500│ 0.2400│ 0.1000│ │2022 │ 0.4200│ 0.3700│ 0.2600│ 0.1200│ │2021 │ 0.5600│ 0.4800│ 0.3600│ 0.1600│ └─────────┴───────────┴───────────┴───────────┴───────────┘ 【2.互动问答】 ┌──────┬──────────────────────────────────────────────────┐ │05-12 │问:董秘您好,请问5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结算下发的最新股东数据,截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 │ │ │户全体股东总数为18226。谢谢! │ ├──────┼──────────────────────────────────────────────────┤ │05-07 │问:董秘你好,贵司表示公司产品应用于汽车领域。请问是直接供货车企吗截止目前贵司是否已有供货于车企,现│ │ │在又跟哪些车企有合作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请您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谢谢! │ ├──────┼──────────────────────────────────────────────────┤ │05-07 │问:董秘你好!贵司的产品可应用于半导体和锂电领域,请问在半导体领域是直接供货终端吗现在又跟哪些半导体│ │ │企业有合作呢其次在锂电领域是直接供货终端吗至今又跟哪些锂电企业有合作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请您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谢谢! │ ├──────┼──────────────────────────────────────────────────┤ │05-07 │问:董秘你好,贵司股价自上市后一路下跌萎靡不振,现在政策面又提倡增持或者回购,为什么公司毫无动作!难│ │ │道贵司这么不看好公司的发展和未来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谢谢! │ ├──────┼──────────────────────────────────────────────────┤ │05-07 │问:董秘你好:关于离心式压缩机系列产品,目前除了贵司具备即将生产出货,国内国际还有哪些企业基本这一产│ │ │品的生产能力这一产品是否属于国产替代的拳头产品 │ │ │ │ │ │答:投资者您好,2024年公司产品离心式压缩机部分机型已完成阶段性应用试验,产品性能稳定。2025年初离心式│ │ │压缩机系列产品款式进一步增加,同时离心机已经有订单,预计今年离心机将形成出货。公司应用在高端技术行业│ │ │领域的产品,呈现稳步推向市场的态势。国内和国际企业少数掌握有该产品的生产能力,离心式压缩机属于国产替│ │ │代的产品。谢谢! │ ├──────┼──────────────────────────────────────────────────┤ │05-07 │问:董秘你好,贵司有没有为全球化做准备公司因为跟随国家一带一路政策,让产品走出国门,进行全球化战略!│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为全球化做准备。公司目前出口海外的业务主要是面向印尼、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 │ │东南亚一带的国家, 2024年也积极参加了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外的机械展会,2024年度境外收入同 │ │ │比增长18.22%,海外业务呈现稳健有升的态势。未来公司将更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主要还是以东南亚等国家建立更│ │ │多外贸销售通道,借助“一带一路”更好地布局境外销售网点,扩大公司出口销售。谢谢! │ ├──────┼──────────────────────────────────────────────────┤ │05-07 │问:董秘您好,请问5月1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结算下发的最新股东数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 │ │ │户全体股东总数为16488。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5-20 18:30│东亚机械(301028):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郝玉鹏律师 、李昱程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 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 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24SH7200146 /JW/kw/cm/D16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 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之前以公 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 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下午 14:30 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 611 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办公楼 102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 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 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78,584,2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7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24SH7200146 /JW/kw/cm/D16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 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10,1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 反对 59,6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弃权 14,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08,5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8%; 反对 61,2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弃权 14,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16,2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6%; 反对 53,5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弃权 14,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4SH7200146 /JW/kw/cm/D16 3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31,9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 反对 51,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弃权 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482,6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5%; 反对 87,1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弃权 14,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02,7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 反对 67,0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弃权 14,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491,6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8%; 反对 92,2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弃权 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494,6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8%; 反对 89,2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弃权 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4SH7200146 /JW/kw/cm/D16 4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09,0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 反对 59,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弃权 15,3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18,4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4%; 反对 57,7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弃权 8,1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505,7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 反对 78,1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弃权 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事项的议案已对中 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46 /JW/kw/cm/D16 5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 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4SH7200146 /JW/kw/cm/D16 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09bc550-d94b-42d8-af51-022b6ff3bc9e.PDF ─────────┬───────────────────────────────────────────────── 2025-05-20 18:30│东亚机械(30102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东亚机械(30102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3e7676b-f0ae-4587-a4b7-acf4a6a6cb63.PDF ─────────┬───────────────────────────────────────────────── 2025-05-12 18:08│东亚机械(301028):中信证券关于东亚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East Asia Machinery Industrial Co., Ltd 股票代码 301028 股票简称 东亚机械 注册资本 38177.4116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 办公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 法定代表人 韩萤焕 电话号码 0592-7395006 传真号码 0592-7113277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 制系统集成;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5 号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31 元,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 50,445.00 万元。在扣减主承销商承销费 4,035.60 万元及相应的增值税 242.14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1 年 7 月 1 4 日收到中信证券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6,167.26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44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220.7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24.26 万元。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 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 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联交 易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 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 作,为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协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 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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