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1030 *ST仕净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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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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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800│ -6.6700│ -1.1200│ -0.6000│ 0.2600│ -4.2000│
│每股净资产(元) │ -1.9632│ -2.3096│ 4.1559│ 4.6659│ 5.5314│ 4.64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4.6900│ -53.5000│ -23.8300│ -12.0400│ 4.9100│ -51.8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210.57│ 20210.57│ 20210.57│ 20210.57│ 16067.06│ 16067.0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7.76│ 27.76│ 27.76│ 27.76│ 4093.64│ 4093.64│
│总股本(万股) │ 20238.33│ 20238.33│ 20238.33│ 20238.33│ 20160.70│ 201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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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6-15 18:28 *ST仕净(301030):关于法院决定对下属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05 20:18 *ST仕净(301030):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5009.52 同比增(%):-93.19;净利润(万元):-11746.76 同比增(%):-322.1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20359,减少2.80%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9139,减少5.9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朱叶 截至2025-06-26累计质押股数:311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5.39% 占其持股比: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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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及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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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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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020│ -2.1720│ -1.0540│ -0.7410│ -0.5130│ -2.71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8.0687│ -8.4151│ -2.3412│ -1.8205│ -0.9692│ -1.801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9876│ 4.9876│ 5.3792│ 5.3684│ 5.3783│ 5.3252│
│营业收入(万元) │ 5009.52│ 61622.41│ 111091.95│ 105699.72│ 73507.42│ 204103.99│
│利润总额(万元) │ -14531.62│ -144575.82│ -29848.90│ -15837.17│ 5612.34│ -102805.4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1746.76│ -134552.78│ -22554.02│ -12015.18│ 5289.06│ -84714.16│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22.10│ -58.83│ -256.77│ -193.1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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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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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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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5800│
│2025 │ -6.6700│ -1.1200│ -0.6000│ 0.2600│
│2024 │ -4.2000│ 0.7200│ 0.6400│ 0.5500│
│2023 │ 1.5500│ 1.2000│ 0.7600│ 0.2600│
│2022 │ 0.7300│ 0.4400│ 0.31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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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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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8│*ST仕净(301030):关于法院决定对下属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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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仕净”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光
能”)于2026年6月9日收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皖1881破申1号),
宁国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同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皖1881破申1-2号),
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
2、仕净光能为*ST仕净下属子公司,仕净光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能否重整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的概述
公司接到仕净光能通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皖1881破申1号),宁国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仕
净光能进行预重整。同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皖1881破申1-2号),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
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重整申请简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徐州鑫馥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馥玮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老矿街道新城一巷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5MAC2G9G55N
申请事由:申请人鑫馥玮公司以仕净光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通过重整盘活,仍可继续运营产生收益,具有
极高的重整价值,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出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的申请。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盛路
法定代表人:刘太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
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玻璃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
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法院送达《决定书》及《通知书》时间
决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时间:2026年6月9日
(三)《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6年5月29日,徐州鑫馥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馥玮公司”)向本院递交申请,以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仕净光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请对
仕净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依法告知仕净公司,仕净光能对鑫馥玮公司申请的预重整无异议。
……
本院认为,仕净光能系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破产适格主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仕净光能属于光伏产业且目前
还在生产经营中,而光伏产业是清洁能源产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符合预重整条件。同时,仕净公司住所地
、经营地均在安徽省宁国市,故本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
本决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四)《通知书》主要内容
“2026年6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
管理人。
在预重整期间,你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
四、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五、如实向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披露与重整有关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六、不得清偿债务,但为企业继续营业、维持其营运价值所必要的支出、清偿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除外;
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八、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
九、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法院受理仕净光能预重整的影响
仕净光能为*ST仕净下属子公司。仕净光能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
础工作,有利于仕净光能与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
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若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
仕净光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宁国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仕净光能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仕净光能能否被法院受理重
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6)皖1881破申1号)
2、《通知书》((2026)皖1881破申1-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515d5d1-71a4-4aa4-9b14-8878cce52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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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8│*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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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年 6月 5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
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苏 05破申 18号],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出具《决定书》[(2026)苏 05破申
18号之一],指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
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
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
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公司债权人请于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截止日期为 2026年 7月 9日,含当日),根据《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
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
整期间参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债权申报平台形式,不接收纸质
申报材料,债权人应通过“破栗子”进行线上申报。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债权人无须前往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
邮寄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指引》请前往“破栗子”微信公众号查阅、下载或通过本公告附件获取。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
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临时
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临时管理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
登记。
二、临时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网络申报平台:https://console.polz.cn/declare_login?id=294169
联系人:刘律师、赵律师
联系电话:13585601738、13656214359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号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
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1、若后续仕净科技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
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
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2、如未来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
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对
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受理日。
3、本通知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
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四、风险提示
1、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
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重整工作。如果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
产负债结构。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4769c85-8a20-49dc-b0e5-46706412b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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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8│*ST仕净(301030):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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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概述
2026年 4月 27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收到债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送达的《通
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
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苏 05破申 18号],法院决定对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如
下:
2026 年 5月 8日,债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债务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务人苏州仕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同意进入预重整。
本院认为,债务人系上市公司,为有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本院决定对债务人启
动预重整。
在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
(四)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五)如实向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披露与重整有关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做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六)不得清偿债务,但为企业继续营业、维持其营运价值所必要的支出、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八)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
(九)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人基本情况
根据《决定书》[(2026)苏 05破申 18号之一],苏州中院指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
人相关情况如下:
1、临时管理人成员: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制作相关报告;
(二)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监督债务人充分披露企业信息;
(四)协助债务人引入意向投资人;
(五)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债务人制作预重整方案;
(六)通过召开债务人及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会议,或者书面方式征集对预重整方案的意见;
(七)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遇有对各方主体利益影响重大的事项,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八)人民法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
)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
重整工作进程、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
续、健康发展。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的前提下,积极
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1、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
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
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中院送达的(2026)苏 05破申 18号《决定书》;
2、苏州中院送达的(2026)苏 05破申 18号之一《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9ec2462-f414-49be-a29d-e13bc00f1c44.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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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18│*ST仕净(301030):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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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仕净(301030.SZ)于6月5日公告,收到苏州中院通知,法院正式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由苏州市相城区政府相关部
门及两家律师事务所组成临时管理人。此前,债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已申请预重整,公司表示同意。此次启动旨在有效识别重整
价值与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以提高重整成功率。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已依法进入法定程序。...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24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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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3:00│*ST仕净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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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5月20日*ST仕净公开信息显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详细违规行为如下: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罚决定如下:立案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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